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30.“你们若愿意(即在你的灵魂里有它)”表示如果出于发自内心的对真理的情感,这从“灵魂”在内义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心和灵魂”或“全心和全灵魂”,这表示用全部的意愿和全部的理解力。谁都有可能知道,人拥有两种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还有可能知道,意愿与理解力分离,因为我们都能理解良善和真理,却意愿邪恶和虚假。
从起初人类就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要构成一体,以致他不可思想他所不意愿的事,也不可意愿他所不思想的事。这就是属天人的状态,被称为“人”或“亚当”的属天教会也是这样。但在属灵人或属灵教会中,这两种官能是彼此分离的,也就是说,理解力和意愿是分离的。主改造前者,也就是属灵人里面的理解力部分,并在这理解力部分里面形成或塑造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参看863, 875, 895, 897, 927, 928, 1023,1043,1044, 2256节)。在这理解力部分中,来自主的新意愿就是那被称为“心”的,新理解力则是那被称为“灵魂”的。当经上说“全心和全灵魂”时,意思是说用全部的意愿和全部的理解力。
这就是摩西五经中“心和灵魂”所表示的:
你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6:5)
申命记:
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的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爱祂,全心全灵魂侍奉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10:12; 11:13)
又:
耶和华你的神今日吩咐你行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全心全灵魂谨守遵行。(申命记26:16)
列王纪:
大卫对所罗门说,耶和华必坚立祂所说关于我的话,说,你的子孙若谨慎他们的路,全心全灵魂地在我面前行在真理中,你那里就不断有人坐以色列的宝座。(列王纪上2:4)
马太福音: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22:37; 马可福音12:29-30)
类似的话也论及耶和华或主,因为对教会成员而言,祂是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和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情感之源头。如撒母耳记:
我要为自己兴起一个忠信的祭司,他必照我心和我灵魂的意而行。(撒母耳记上2:35)
耶利米书:
我必为他们欢喜,向他们行善,要用我的全心和全灵魂在这地把他们栽于真理。(耶利米书32:41)
在圣言的其它许多地方,“灵魂”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如以赛亚书:
夜间,我用我的灵魂渴望你,甚至用我里面的灵切切寻求你;因为你的审判在地上的时候,世上的居民就学习公义。(以赛亚书26:9)
此处“灵魂”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灵”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审判”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参看2235节)。
同一先知书:
愚顽人讲愚顽,使饥饿的灵魂空虚,使口渴的灵魂无所可喝。(以赛亚书32:6)
愚顽人使之空虚的“饥饿的灵魂”表示对良善的渴望;愚顽人使之无所可喝“口渴的灵魂”表示对真理的渴望。耶利米书:
他们的灵魂必像浇灌的园子;我必浇灌疲乏的灵魂,使一切忧伤的灵魂满足。(耶利米书31:12, 25)
此处“灵魂”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又:
她所有的人民都叹息,寻求食物;他们用可喜之物换食物,要恢复灵魂。那恢复我灵魂的安慰者离我甚远;我的儿女凄凉。他们为自己寻求食物,以恢复灵魂。(耶利米哀歌1:11, 16, 19)
“灵魂”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生命,“食物”表示智慧和聪明。
我说过,“灵魂”表示发自内心的对真理的情感,因为有一些对真理的情感并非发自内心,如来自爱自己和自己的重要性,也就是想凌驾于他人之上,爱世界或谋利,以及爱邀功的情感。对真理的情感以同样的方式源于这些爱,但它们不是纯正的情感。它们来自肉体的意愿,不是来自内心;来自内心的东西来自主。此外,在圣言中,“灵魂”在普遍意义上表示一切生命(参看1000, 1005, 1040, 1742节)。事实上,就普遍意义而言,“灵魂”是别的事物从中获得其存在和生命的某种事物。因此,身体的灵魂就是它的灵,因为身体从这灵获得生命。但灵的灵魂是其更内在的生命,灵从该生命获得其智慧和聪明。
5247.“他就剃头,刮胡子”表就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而言的抛弃和所作的改变。这从“剃头,刮胡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剃头,刮胡子”是指抛弃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因为所剃的“头发”表示外层属世层(参看3301节)。毛发,无论头上的,还是胡须上的,在大人中对应于外层属世层。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之光中,感官人,即那些除了属世之物外什么也不信,也不想去明白除了他们能用感官觉知的东西外,更内在或更纯粹的事物如何会存在的人在来世显得多毛。他们看上去毛烘烘的,以致他们的脸除了胡须外,几乎什么都不是。我经常看见这种满是毛发的脸。但理性人,也就是属灵人,因属世层在他们里面处于恰当的从属地位,故看似有整洁的头发。事实上,在来世,凭头发就能知道灵人在属世层方面的品质或性质。灵人头上之所以出现头发,是因为在来世,灵人看上去和世人一模一样。正因如此,圣言有时也描述人们所看见的天使的头发。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剃头,刮胡子”表示什么,如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民成圣。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以西结书44:15,19-20)
这论及新殿和新祭司职分,也就是新教会。“穿上别的衣服”表示神圣真理;“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表示不抛弃属世层,只采取措施使它变得和谐一致,从而使它变得顺从。凡相信圣言神圣的人都能看出,先知所提到的描述新地、新城、新殿和新祭司职分的这些和其它所有细节都不可照字面来理解。如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只可剪头发就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先知所给出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一个新教会的那类事物。
在摩西五经中,关于大祭司、亚伦的子孙和利未人的条例若不包含神圣之物在里面,也不会被制定: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利未记21:5-6)
你洁净利未人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些条例若非含有神圣观念在里面,永远不会被赋予。在这些条例中(即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洁净利未人要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能有什么神圣之物,或教会之物呢?确切地说,拥有顺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进而拥有顺从神性的这二者,就是这些条例里面的神圣观念;也是当世人阅读这些圣言经文时,天使所觉察到的。
这也适用于归耶和华为圣的拿细耳人: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碰巧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就是在第七日剃头。离俗的日子满了,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9,13,18)
至于何为拿细耳人,他代表哪方面的神圣,可参看前文(3301节)。若不藉着对应知道“头发”是什么意思,因而知道拿细耳人的头发对应于哪方面的神圣,没有人能理解为何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头发。同样,谁也不明白参孙力气的源头如何在他的头发中;在以下描述中,参孙将其告诉了大利拉: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我剃了,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后来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开始渐渐长起来了,力气便又回到他身上。(士师记16:17, 19, 22)
若没有对应的任何知识,谁能明白主的神性属世层由拿细耳人代表,或“离俗”没有其它含义,参孙的力气是由于这种代表?
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内义,字义用来代表包含在内义中的真实事物之人,尤其不相信的人,几乎不承认这些事物有任何神圣之物;而事实上,最神圣之物就在它们里面。人若不知道,尤其不相信圣言拥有神圣的内义,就不可能知道以下经文里面包含什么,如耶利米书:
真理已经灭绝,从他们的口中剪除。要剪掉你离俗的头发,把它扔掉!(耶利米书7:28-2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弥迦书:
你使头光秃,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你要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他不知道有何神圣包含在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中,因为以利亚是长满毛发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也不知道为何戏笑以利沙秃头的童子被林中出来的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亚和以利沙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圣言本身,尤其代表先知部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节)。“长满毛发”和“皮带”表示字义,“长满毛发的人”表示就真理而言的字义,腰间的“皮带”表示就良善而言的字义。事实上,圣言的字义就是它的属世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世上的事物形成的;而内义是属灵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天上的事物形成的。这两种意义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那样彼此关联。不过,由于内在离了外在无法存在,因为外在是内在持续存在所在的次序最后和最低层级,所以戏笑以利沙“秃头”是对圣言的毁谤,暗示它缺乏外在,因而圣言没有适合人理解的那层意义。
由此可见,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是神圣的。然而,没有人能发现圣言里面的这种神圣,除非他熟悉内义;然而,它的一点迹象会从天堂流入相信圣言为神圣的人。这种流注通过天使所知的内义实现;这内义虽然不能被人理解,却仍在他里面激发一种情感,因为知道内义的天使所感受到的情感会传给他。由此也明显可知,圣言已被赋予世人,以便他能与天堂交流,并且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能通过流入他而在他里面激发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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