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61.“以撒住在庇耳-拉海-莱附近”表示沐浴在神性之光中的主的神性理性。这从“住”和“庇耳-拉海-莱”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节);“庇耳-拉海-莱”是指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参看3194节)。因此,最近似的意义是,神性理性生活在或存在于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神性良善中,但实际上并不在其中。这解释了为何经上没有说“住在庇耳-拉海-莱”,而是说“住在庇耳-拉海-莱附近”;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在“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附近,也就是在那神性良善附近。实际上以撒住在南地,如前一章所述(创世记24:62);在那里,我们读到:“以撒从庇耳-拉海-莱回来,他原住在南地。”在那节经文中,“南地”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之光(3195节),故在此没有其它含义。
5317.“法老就摘下手上的戒指”表对属世层先前所拥有权柄的一种确认。这从“法老”的代表,以及“戒指”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法老”是指属世层,如前所述;“戒指”是指确认,如下文所述;“手”是指权柄或能力(参看878, 3091, 3387, 4931-4937, 5296节)。由此明显可知,“法老就摘下手上的戒指”表示属世层放弃它之前所拥有的权柄;如下文所说的把它“戴在约瑟的手上”表示属世层将一切权柄都交给属灵层的属天层。“手上的戒指”表示对权柄的确认,这一事实从圣言的相应经文不容易看出来,因为除了路加福音外,别处都没有提到手上的戒指;在路加福音,耗尽一切所有的浪子的父亲对仆人说:
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路加福音15:22)
此处“戒指”也表示对家里诸如儿子所拥有的那种权柄的一种确认,如刚才所述。手上戒指的这一含义从自古时流传下来,一直传到我们这里的习俗明显看出来,如订婚和结婚,以及就职典礼时的习俗,那时就要把戒指戴在手上。这些戒指也表示对权柄的确认。此外,也是戴在手上的带印戒指或印章(耶利米书22:24)也表示同意和确认(参看48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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