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3748.有一个灵人活在世上时因学问而在普通人中享有盛誉。他在证实虚假方面天赋异禀,但在良善和真理方面却极其愚蠢。他和之前在世时那样以为自己无所不知,因为这些灵人认为自己是最有智慧的,没有什么东西能瞒得了他们。他们活在肉身时是什么样,在来世仍是什么样,因为凡构成人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爱和情感的事物都会跟随着他,并在他里面,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他从这些事物中形成并赋予他灵魂的品质。这个灵人来与我交谈,由于他具有这种品质,所以我问他谁更聪明?是那知道许多虚假的人,还是那知道一点真理的人?他回答说,是那知道一点真理的人。他之所以给出这样的回答,是因为他以为自己所知道的虚假是真理,他因此而有智慧。
后来,他很想推理大人,推理从它进入人的一切事物的流注。但他对此什么都不懂,于是我就问他如何理解这些概念:属于灵的思维驱动整张脸,以面部表情来显示它自己,还驱动所有说话的器官,并且精准地照着对这种思维的属灵感知来驱动;意愿驱动整个身体的肌肉和遍布全身的成千上万根纤维去执行一个动作;因此,驱动的事物,或说驱动力是属灵的,而被驱动的事物是物质的。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然后我进一步与他谈论动力(Elliott版本为意图,Potts版本为努力),问他是否知道动力产生活动和行为,并且一切活动和行为必须有动力在里面,以便动力在它们里面显现并持续显现。他说,他不知道这一切。于是我问他,既然连基本原理都不知道,他怎么还能想着去推理。我继续说,在这种情况下,推理就像无法凝聚起来的散落的灰尘,而虚假会驱散它,直到这个人最终什么都不知道,因而什么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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