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4625.不过,构成整个天堂,也就是大人的社群非常众多;有的更普遍,有的不怎么普遍。更普遍的,是与一个完整的肢体、器官或内脏相对应的社群;不怎么普遍的,是与它们的各个部分,或部分的部分相对应的社群。每个社群都是整体的一个形像,因为一个和谐的整体,是由和所构成的部分一样多的它自身的形像构成的。更普遍的社群因是大人的形像,故拥有以同样的方式相对应的个体社群在里面。我有时与那些在我被差往的社群,属于肺、心、脸、舌、耳、眼等区域的人交谈,也与那些属于鼻孔区域的人交谈。我由此得以知道他们是哪种人,也就是说,他们是“觉知”;因为他们都拥有对发生在他们社群的一切事的一种总体觉知,只是在细节上不那么像那些在眼睛区域之人的。这是因为,在眼睛区域的人会辨别并仔细检查那些属于觉知的事物。我还蒙允许观察前者的觉知能力如何照着他们所在社群的总体状态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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