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0.“我因这赫的女儿,连性命都厌烦了”表示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与属世真理的联系。这从“厌烦性命”和“赫的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厌烦性命”是指没有联系,即属世层的真理与理性层的真理没有联系,因为当这两者没有联系时,在理性层看来,它自己的生命似乎不是生命,这可从前面的阐述(3493节)看出来;“赫的女儿”是指对来自一个非纯正源头的真理的情感,在此是指对属世真理的情感,因为利百加这话是对雅各说的,而雅各代表属世真理,如前所示(3305节)。“女儿”表示情感(参看2362节);“赫”或“赫人”表示来自一个非纯正源头的真理(3470节)。从这些含义清楚可知,“我因这赫的女儿,连性命都厌烦了”表示属世层不可能通过来自一个非纯正源头的真理而形成任何联系,因而表示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与属世真理的联系必不存在。后面以雅各与拉班同住为主题的地方论述了与属世真理的联系;也就是说,来自一个共同家系的真理已经与它联合。“赫的女儿”所代表的真理不是来自那个共同家系,所以它们与属世真理的联系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与属世真理不一样,也不一致。实际上,“赫的儿子们”代表外邦人当中的属灵教会(2913, 2986节);但由于这个教会没有圣言,所以该教会所拥有的真理不是来源于圣言。
8214.“使埃及人的营混乱了”表结果,由邪恶所生虚假的延伸又回到他们身上。这从“使埃及人的营混乱”的含义清楚可知,“使埃及人的营混乱”是指他们企图施加在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所生的虚假回到他们身上。这些话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主在恶人中间的同在就会引发这种效果。事实上,想通过注入虚假和邪恶而向善人施暴的恶人使自己受到报应性的惩罚,也就是说,他们企图施加在别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转而回到他们自己身上。这种被称为报应性惩罚的惩罚来自存在于天堂中的以下秩序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因此,那些出于良善或从心里行善事的人从别人那里接受善事;而另一方面,那些出于邪恶或从心里行坏事的人也从别人那里接受坏事。正因如此,一切良善都附有自己的赏赐,一切邪恶都附有自己的惩罚(696, 967, 1857, 6559节)。由此明显可知,“使埃及人的营混乱了”表示由邪恶所生虚假的延伸又回到他们身上,并造成混乱。在恶人中间引发这一切的,是主的同在(参看79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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