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6.“使我平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表示甚至到了完美合一的程度。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我父亲的家”是指神性本身,主自成孕的那一刻起就拥有这神性本身;“回到那家”就是回到被称为“父”的神性良善本身。这神性良善就是“父”(参看3704节);显然,“回到那家”是指合一。当主说祂从父出来,来到了世界,又要往父那里去时,主所表相同。也就是说,祂从父出来表示神性本身取得人身或人性;祂来到世界表示祂就像一个人;祂又要往父那里去表示祂要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到祂原先所在之处。(约翰福音6:62)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往神那里去,就对他们说,孩子们,我还有一会儿同你们在一起;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约翰福音13:3, 33)
又:
现今我往差我来的那里去,你们没有人问我,你去哪里?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一会儿你们就看不见我了;再一会儿你们还要看见我;因我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7, 16-17)
又: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
在这些经文中,“往父那里去”表示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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