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1.“拉结说,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至高意义上表公义和怜悯;在内在意义上表信仰的神圣;在外在意义上表生活的良善。“赐我一个儿子”表这真理得到承认。这从“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为我伸冤”表示主的公义,这一点显而易见,无需要解释;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怜悯,这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主通过公义审判所有人,出于怜悯垂听所有人。祂通过公义审判,是因为祂通过神性真理审判;出于怜悯垂听,是因为祂出于神性良善垂听。祂通过公义审判那些不接受神性良善的人,出于怜悯垂听那些接受的人。然而,祂在审判时既通过公义,同时也出于怜悯。因为一切神性公义都包含怜悯在里面,如同神性真理包含神性良善在里面。不过,这些奥秘太过深奥,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故蒙主的神圣怜悯,它们将在别处予以充分解释。
“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仰的神圣。这是因为与真理有关的信仰对应于神性公义;而神圣,也就是良善,对应于主的神性怜悯;此外,审判或判决与信之真理有关(2235节)。由于论到神时说祂“伸冤”(judged),故它表示良善或神圣。由此明显可知,这两个词(即“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信的神圣,同时表示公义和怜悯。由于这二者合在一起表示一个单一实体,故它们通过“也”这个词连在一起。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也是出于对应,因为生活的良善对应于信仰的神圣。若没有内义,没有人能知道“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什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从字义上看,这两个词并不那么搭配,以至于呈现给理解力一个完整的观念。
在本节和接下来直到“约瑟”那几节,经上用的是“神”之名,而在此前几节,经上用的是“耶和华”之名。原因在于,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灵之人的重生;而此前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天之人的重生。因为当论述的主题是信之良善,也就是属灵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神”;而当论述的主题是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耶和华”(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节)。因数前一章讲述了雅各儿子的出生,直到犹大;在那里,犹大代表属天之人(参看3881节);本章则继续讲述这些儿子的出生,直到约瑟;而约瑟代表属灵之人,如下面两节所述(30:23, 24)。在前一章,经上直到犹大都是用耶和华的名(参看29:32, 33, 35);在章,直到约瑟都是用神这个名(30:6, 8, 17, 18, 20, 22, 23);后来又用“耶和华”,因为所论述的主题从属灵之人转到了属天之人。这就是藏在这些话里的奥秘;若不通过内义,也不知道何为属天之人,何为属灵之人,没有人能知道这个奥秘。
8141.出埃及记14:5-9.有人告诉埃及王,百姓逃跑!法老和他的臣仆就向百姓变心,说,我们容以色列走,不再服事我们,我们这是作的什么事呢?法老就套上他的战车,带领百姓与他同去。他带着六百辆特选的战车和埃及所有的战车,他们都有三级兵长。耶和华使埃及王法老的心刚硬,他就追袭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却以高举的手出来了。埃及人追袭他们,法老一切的战车马匹、马兵与军队,就在靠近比哈希录、巴力洗分前面,在海边安营的地方追上他们。
“有人告诉埃及王,百姓逃跑”表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纯粹虚假之人的思维,即他们被完全分离了。“法老和他的臣仆就向百姓变心”表一种状态的改变,即进入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里面的邪恶的一种改变。“说,我们这是作的什么事呢”表自责。“我们容以色列走,不再服事我们”表他们离开他们,没有征服或掌控他们。“法老就套上他的战车”表一般属于分离之信的虚假教义。“带领百姓与他同去”表与每一个并一切虚假一起。“他带着六百辆特选的战车”表在自己秩序中的、支持属于分离之信的虚假的一切和每个教义事物。“和埃及所有的战车”表以及支持从属于它们的虚假的教义事物。“他们都有三级兵长”表已经在总体之下被排列成秩序。“耶和华使埃及王法老的心刚硬”表来自邪恶所产生的虚假的顽固反对。“他就追袭以色列人”表企图征服或掌控那些处于与仁结合之信的人。“以色列人却以高举的手出来了”表尽管他们已经被神的大能从征服或掌控他们的企图中释放出来。“埃及人追袭他们”表由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企图征服或掌控他们所导致的行为。“在海边安营的地方追上他们”表在邪恶所生的虚假存在的地狱区域周围的交流。“法老一切的战车马匹、马兵与军队”表构成属于一种败坏理解力的虚假的一切。“就在靠近比哈希录、巴力洗分前面”表交流的源头,由此经历试探的状态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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