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3

83.他们被带入的天

83.他们被带入的天堂出现在他们星球的右边,因而与我们地球天使的天堂隔离。这个天堂的天使身穿点缀着小金星的闪亮蓝衣。这是因为他们在世时就喜欢这种颜色。他们还认为,这是最为属天的颜色,主要因为他们处于对应于这个颜色的爱之良善。略带红色或火焰色的蓝色对应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略带白色或闪光的蓝色对应于属灵之爱的良善(AC 9868)。

属天的奥秘 #4424

4424.上面所引用

4424.上面所引用主的话所包含的内容在内义上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主在此用的是比方,而非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仅阐述最后一节经文的含义,即:“主人要铲除他,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分。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主人要铲除他”表示脱离并除去良善与真理,因为如教会中人那样知道良善与真理,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在被除去这些知识后,可以说被“铲除了”。因为在来世,良善与真理的知识会从他们那里被分离出去,他们便被限制在邪恶,以及由此产生的虚假当中。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他们既通过其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与天堂产生联系,又通过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与地狱产生联系,从而悬在这两者之间;还为了防止他们亵渎良善与真理,因为当良善与真理和虚假与邪恶混在一起时,亵渎的事就会发生。主向那把一千银子藏在地里的人所说的话也表示这个意思:
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马太福音25:28, 29)
主在别处(马太福音13:12;马可福音4:25;路加福音8:18)所说的话也具有同样的含义。
“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分”表示他与那些表面上知道教义方面的真理和生活方面的良善,但内心里却根本不信真理,也不渴慕良善的人,也就是“假冒为善的人”同命运,也就是“同分”。像这样的人就被“铲除”。因此,当外在事物从这些人那里被夺去时,如发生在来世所有人身上的情形,他们便显出他们内在的样子,即丧失信与仁。然而,他们却假装拥有这些,以便赢得别人的注意,获取地位和名利。在被毁的教会中,几乎每个人都是这样,因为他们拥有外在事物,却没有内在事物。因此,这些人的内层被前面(4423节)所描述的洪水吞没。
“哀哭切齿”表示恶人在来世的状态,“哀哭”表示他们在邪恶方面的状态,“切齿”表示他们在虚假方面的状态。因为在圣言中,“牙齿”表示属低级的属世事物,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它们的虚假。“牙齿”还与这些事物相对应,因此“切齿”是指虚假与真理的碰撞。完全陷入属世事物,并被感官幻觉所产生的观念主宰,并且除了由此所看到的东西外,什么也不信的人可以说就在“切齿”之地;在来世,他们在基于自己的幻觉对信之真理下结论时,觉得自己就在那里。这种人就充斥良善与真理被毁的教会。别处的“切齿”所表相同,如马太福音:
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8:12)
“本国的子民”是指那些在被毁的教会里面的人;“黑暗”表示虚假(4418节),因为他们被上述乌云笼罩时,便处在黑暗中;“切齿”表示虚假与真理在那里碰撞。同样的事也出现在别处(如马太福音13:42, 50;22:13;25:30;路加福音13:28)。

属天的奥秘 #5323

5323.“有人在他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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