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41.“以下这些是以扫的后代”表在主的神性属世良善里面的衍生物。这从“后代”的含义和“以扫”的代表清楚可知:“后代”是指衍生物,也就是说良善与真理的衍生物(参看1330, 3263, 3279, 3860, 3868, 4070节);“以扫”是指主的神性属世良善(3302, 3322, 3494, 3504, 3576, 3599节)。该良善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但由于它的性质是这样:它无法落入任何人的理解力,几乎无法落入任何天使的理解力,所以该良善由纯粹的名字来描述。事实上,“以扫”所代表的主的神性属世良善是神性,是祂与生俱来的神性,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因而生来就拥有神性。这神性作为祂的灵魂而存在于祂里面,因而是祂生命的核心。
这神性外在披上了祂从母亲那里所得之物。但由于祂从母亲那里所得之物并非良善,本质上却是邪恶,所以祂凭自己的能力,尤其凭试探的争战将其逐出。祂在自己里面将这人身变成新的,然后将这人身与祂与生俱来的神性联结起来。“雅各”代表祂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所获得的良善,前几章已经论述了这良善。祂正是将所获得的这良善联结到了神性良善上,以这种方式在自己里面将整个人身都变成神性。“以扫”所代表的良善经由内在途径流入,直接通过理性良善流入属世层。但“雅各”或“以色列”所代表的良善经由外在途径流入,神性通过理性良善来与它会和,不过是间接通过理性真理流入属世层的。“以色列”就代表这种理性良善,“利百加”代表这种理性真理,关于他们,可参看前面所述(3314, 3573, 4563节)。
9470.“母山羊毛”表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说,来自相爱之良善的良善。“母山羊毛”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是因为“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参看3519, 7840节);“羊毛”表示属于该良善的真理。然而,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良善,而非真理,所以原文其实没有说“母山羊毛”,只说“母山羊”,在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如下列出埃及记的经文:
凡手艺精巧的妇女把所纺的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凡有智慧心里受感的妇女就纺母山羊。(出埃及记35:25, 26)
“纺母山羊”表示由母山羊毛所织成的东西。
“羊毛”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真理本身是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何西阿书: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她说,我要随从我所爱的,我的饼、水、羊毛、麻都是他们给的。因此,到了收割的时候,我必回来收回我的五谷,也必将我的羊毛和麻夺回来。(何西阿书2:5, 9)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败坏的教会,它在此被称为“母亲”;经上所说的与她行淫乱的“所爱的”是指那些扭曲良善和真理的人;“饼和水”表示爱的内在良善和信的内在真理;“羊毛”和“麻”所表相同,不过是外在的。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这论及就一切信之真理而言已经荒废,然后又被主恢复的教会;“宝座设立”表示它已完全荒废;“亘古常在者”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就是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中的属天良善,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在圣言中,属天良善被称为“亘古”,“洁白如雪”的衣服表示它的外在真理;“如纯净羊毛”的头发表示它的外在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3, 14)
这种真理本身是良善,因为它是属天良善的外在形式;在这些经文中,“羊毛”也表示这种真理:
大马色人就拿黑本酒和察哈尔羊毛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8)
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因而代表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所以他的“圣衣”是亚麻布,而不是羊毛制成的;因为“亚麻布”是指属灵真理,而“羊毛”是指属天真理,相比之下,这真理是良善。因此,经上在以西结书中说: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羊毛必不临到他们身上。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亚伦的衣服不是由羊毛,而是由亚麻布制成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6:4, 32)清楚看出来。
由此可见,“亚麻布”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信之良善的真理;而“羊毛”表示属天真理,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真理。由于那些被赋予后一种真理的人无法被赋予前一种真理,故经上规定不可穿羊毛、亚麻布搀杂做的衣服(申命记22:11)。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区别,这二者无法在同一个人里面在一起(参看9277节所引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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