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88.“以萨迦”表从行为或工作中所获得的回报。这从“以萨迦”的代表清楚可知,“以萨迦”是指作为“工价”或回报所赚取的相爱(3956, 3957节),在此是指从行为或工作中所获得的回报,这一点从关于以萨迦的这段预言在内义上的每个细节明显看出来。此外,在原文,“以萨迦”表示“工价”或回报。“以萨迦”之所以在此表示从行为或工作中所获得的回报,而之前却表示相爱,是因为“以萨迦”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某种表面相爱,也就是某种表面的对邻之仁的人。但他们想要因他们所做的善行而获得回报;因此,他们不仅玷污,还扭曲了真正的相爱,或仁爱;因为处于真正相爱的人在向邻舍行善时,便进入他们的快乐和赐福中;他们再没有更多渴求。这种快乐和赐福本身就是回报;在来世,它会变成天上的喜乐和幸福,从而变成他们的天堂本身。因为当天上那些处于这爱的人履行有用的服务或发挥功用,向他行善时,就会感受到如此充分的喜乐和幸福,以致他们觉得那时自己第一次身处天堂。这种感觉是主赐给他们的;祂照各人所履行的有用服务或所发挥的功用而将它赏赐给各人。
不过,他们一思想回报,哪怕思想他们早已获得的真正回报,也会使得这爱变得不洁,并败坏它。原因在于,那时他们想的是自己,而不是邻舍,也就是说,想的是如何使自己幸福,而不是如何使他人幸福,除非他们自己能从中受益。因此,他们将对邻之爱转变为对自己的爱;他们越是这样做,出于天堂的喜乐和幸福就越无法传给他们,因为他们将来自天堂的幸福流注集中到自己身上,而不是转给他人。他们就像不反射光线,而是吸收光线的物体。反射光线的物体会照亮、发光;而吸收光线的物体则不透明,根本不发光。因此,像这样的人会从天使社群那里被分离出去,和那些与天堂无份的人一样;他们就是此处被描述为“以萨迦”的人。
9470.“母山羊毛”表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说,来自相爱之良善的良善。“母山羊毛”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是因为“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参看3519, 7840节);“羊毛”表示属于该良善的真理。然而,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良善,而非真理,所以原文其实没有说“母山羊毛”,只说“母山羊”,在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如下列出埃及记的经文:
凡手艺精巧的妇女把所纺的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凡有智慧心里受感的妇女就纺母山羊。(出埃及记35:25, 26)
“纺母山羊”表示由母山羊毛所织成的东西。
“羊毛”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真理本身是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何西阿书: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她说,我要随从我所爱的,我的饼、水、羊毛、麻都是他们给的。因此,到了收割的时候,我必回来收回我的五谷,也必将我的羊毛和麻夺回来。(何西阿书2:5, 9)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败坏的教会,它在此被称为“母亲”;经上所说的与她行淫乱的“所爱的”是指那些扭曲良善和真理的人;“饼和水”表示爱的内在良善和信的内在真理;“羊毛”和“麻”所表相同,不过是外在的。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这论及就一切信之真理而言已经荒废,然后又被主恢复的教会;“宝座设立”表示它已完全荒废;“亘古常在者”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就是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中的属天良善,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在圣言中,属天良善被称为“亘古”,“洁白如雪”的衣服表示它的外在真理;“如纯净羊毛”的头发表示它的外在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3, 14)
这种真理本身是良善,因为它是属天良善的外在形式;在这些经文中,“羊毛”也表示这种真理:
大马色人就拿黑本酒和察哈尔羊毛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8)
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因而代表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所以他的“圣衣”是亚麻布,而不是羊毛制成的;因为“亚麻布”是指属灵真理,而“羊毛”是指属天真理,相比之下,这真理是良善。因此,经上在以西结书中说: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羊毛必不临到他们身上。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亚伦的衣服不是由羊毛,而是由亚麻布制成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6:4, 32)清楚看出来。
由此可见,“亚麻布”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信之良善的真理;而“羊毛”表示属天真理,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真理。由于那些被赋予后一种真理的人无法被赋予前一种真理,故经上规定不可穿羊毛、亚麻布搀杂做的衣服(申命记22:11)。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区别,这二者无法在同一个人里面在一起(参看9277节所引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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