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54.“赫人以弗仑田间的”表然而,能变得清晰之物。这从“田”的含义和“赫人以弗仑”的代表清楚可知:“田”是指教会(参看2971, 3766节);“赫人以弗仑”是指那些能接受真理与良善的人(2933, 2940, 2969节),因而是指那些信之模糊能变得清晰的人。其中的情形是这样:与存在于内层属世层中的事物,尤其与存在于理性层中的事物相比,凡存在于属世层,尤其存在于外层属世层中的事物都是模糊的(6451, 6453节)。不过,这种模糊能以两种方式变得清晰:其一,外层事物变得顺从于内层事物,由此与它们相一致;其二,此人能从外层事物被提升至内层事物,从而通过内层事物来看外层事物。第二种方式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来说,是可能的;第一种方式对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来说是可能的;但是,如果他们不被主重生,这两种方式哪一种都行不通。由此可见“这种模糊能变得清晰”是什么意思。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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