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3

83.他们被带入的天

83.他们被带入的天堂出现在他们星球的右边,因而与我们地球天使的天堂隔离。这个天堂的天使身穿点缀着小金星的闪亮蓝衣。这是因为他们在世时就喜欢这种颜色。他们还认为,这是最为属天的颜色,主要因为他们处于对应于这个颜色的爱之良善。略带红色或火焰色的蓝色对应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略带白色或闪光的蓝色对应于属灵之爱的良善(AC 9868)。

属天的奥秘 #7032

7032.“我却要使

7032.“我却要使他的心刚硬,他必不放百姓走”表顽固,因而仍不释放。这从“刚硬”、“心”和“不放百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刚硬”是指顽固;“心”是指意愿(参看2930, 3888节),因此,此处这些话表示源于意愿,因而源于作恶之乐的顽固,因为存在于意愿里的东西是令人快乐的,而令人快乐的东西源于人所拥有的爱;“不放百姓走”是指不愿释放的顽固,因而是指仍不释放。在此处和下文,经上都说到“耶和华使法老的心刚硬”。这种说法是基于表象和对神性的普遍观念,即一切事都是祂做的。不过,理解这句话,和理解将邪恶、怒气、烈怒、毁灭,以及许多其它类似事物归于耶和华或主是一样的(参看2447, 6071, 6991, 6997节)。
  至于那些陷入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以及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的顽固,要知道,这种顽固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是无法描述的。他们从不停止,除非他们被严厉的惩罚和由此而来的恐惧吓倒;劝诫和威胁没有任何效果,因为对他们来说,生命的快乐在于作恶,这是他们活在世上时所获得的一种快乐;尤其因为他们只爱自己,不爱他们的邻舍,因而没有任何基督教的仁爱。由于这种人不允许自己被主引导,所以他们出于自己自私的意愿行事,而这意愿就是由于遗传和他们的实际生活所导致的邪恶。出于自己自私的意愿行事就是出于对邪恶的爱作恶,因为凡来自意愿的,皆来自爱。他们作恶的快乐源于这爱,并且这快乐在他们里面掌权到何等程度,顽固在他们里面掌权就到何等程度。
  这一事实在世上并不明显,因为在世上,他们受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约束;害怕他们若公然作恶,就会丧失名声,从而丧失利益和地位。此外,法律和丧命的恐惧也会约束他们。但是,如果这些约束不存在,他们就会急于毁灭凡不偏向他们的人,掠夺所有人的财物,无情地杀害任何人。这就是人内在的样子,也就是他在灵方面的样子,无论他在世上如何表现得不是这样。这一点从来世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那时,外在事物从那些在世时像这样的人身上被夺走,他们只剩下自己的意愿,因而剩下自己的爱。当他们剩下这些东西时,没有什么比作恶更令他们快乐的了。他们还以如此顽固的意志作恶,以致他们从不停止,如前所述,除非他们受到惩罚,然后沉入地狱。由此可以看出一个没有对邻之仁的人是什么样子;还可以看出,每个人的生活在等待着他,这生活不是他作为公民在世上的那种看得见的外在生活,而是他在世上的那种内在的、看不见的属灵生活。
  

属天的奥秘 #9684

9684.“把灯台安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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