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23.“要作盆,收去坛上的灰”表移除使用后的东西之物。这从“收去灰的盆”的含义清楚可知,“收去灰的盆”是指移除使用后的东西之物。因为“灰”表示使用后存留在人的属世或外部记忆中,必须被移除的那类事物,免得它们妨碍以后其它事物的使用。“盆”表示用来实现这种移除的那类事物,因为灰是通过它们收去的。为叫人们知道献上燔祭或祭物后留在坛上的“灰”表示什么,必须首先阐明使用后存留在人里面的事物是怎么回事。在世上,从童年早期直到生命结束,一个人在聪明、智慧上都在被完善;如果他在信和爱方面一切顺利的话,那么记忆知识就有助于这种功用和目的。这些知识通过听、看、读而被吸收,并储存在外部或属世记忆中;它们作为一个对象层面而服务于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视觉,使它可以从该层面选择并提取出诸如能帮助此人变得更智慧的那类事物。因为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视觉用来自天堂的自己的光来俯视该层面,也就是俯视在它之下的外部记忆。它从那里的各种事物中选择并提取出诸如适合自己的爱的那类事物;它将这些事物从那里召唤出来,并储存在它自己的记忆,也就是内部记忆中(对此,可参看2469-2494节)。内在人的生命及其聪明和智慧由此而来。那些构成属灵聪明和智慧的事物,就是信和爱的事物也是这种情况。记忆知识以同样的方式为将这些属灵聪明和智慧的事物植入内在人而服务,不过,它们是取自圣言,或教会教义的记忆知识,被称为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当这些认知或知识被储存在外在人的记忆中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充当内在人所看到的对象。内在人在天堂之光中看见它们,然后从它们当中选择并提取出诸如适合它的爱的那类事物;内在人在外在人中看不见其它任何事物。因为人在光中观看他所爱的东西,却在阴影中观看他所不爱的东西。他弃绝后者,选择前者。
由此可见与一个正在重生之人同在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是怎么回事,即:爱之良善为自己选择适合的信之真理,并通过它们来保护自己;因此,爱之良善占据第一位,信之真理占据第二位,如前面频繁所示(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77, 6256, 6269, 6272, 6273节)。存于外在人的记忆中的记忆知识,或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在完成这种功用或目的之后,可以说就从该记忆中消失了。它们就像人所受的那些教导,自童年早期开始,它们就作为完善此人道德和文明生活的手段而服务于他。这些东西完成这种功用或目的,并且此人开始照它们的指示生活之后,它们就从记忆中消失,仅仅作为一种习惯而继续存在。人以这种方式学会说话、思考、辨别、判断,过一种道德的生活,使自己举止得体。简言之,他掌握了语言,有了文明的举止,获得了聪明、智慧。
“要收去的灰”就表示为这些功用或目的而服务的记忆知识;“要收去的坛上的灰”也表示在完成自己的功用或目的,也就是赋予那生命之后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此人通过这些认知或知识获得属灵的生命。不过,当被收去时,它们先是被放在坛旁,然后被带到营外一个洁净的地方。与此同时,坛上的火一直在燃烧,好用来献燔祭或祭物,正如摩西在利未记中所描述的那样:
祭司要让燔祭烧在坛的炉中,整夜到天亮。然后他要穿上细麻布外袍和细麻布裤子,把坛上火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放在坛的旁边。随后要脱去自己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的地方。坛上的火要继续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祭牲的脂油。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9-13)
此处这一切细节都含有天堂的奥秘在里面,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对主之敬拜的神性事物;“灰”因此表示什么,前面已经说明。“坛灰”表示某种天堂事物,对此,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如这个要求:当祭司把坛上的灰收起来时,他要穿上细麻布外袍和细麻布裤子,然后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放在一个洁净的地方。在圣言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毫无意义的,哪怕是一个字,因而哪怕是这整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步骤。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所烧的红母牛的灰”表示什么,这灰是为除污秽和洁净的水而预备的,如民数记(19:2-10, 17)所述;也可以看出“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被爱自己的火焚烧之后所造成并留下来的伤害。这伤害由他们撒在头上,由于自己的罪而悲伤地滚在其中(耶利米书6:26; 以西结书27:30; 约拿书3:6)的“灰”来表示。
序 言
(注:拉丁文第三卷)
那些只停留于字义,不从圣言里解释它的其它经文中寻找内义的人受了何等大的迷惑,从大量异端邪说的存在很清楚地看出来,其中每个异端邪说都从圣言的字义来证明自己的信条。这从疯狂和地狱般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基于主对彼得所说的话而制造的大异端看得尤其清楚:
我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5-19)
严守字义的人以为这些话是指着彼得这个人说的,如此大的权柄被赐给了他。尽管他们十分清楚,彼得只是一个极为简单的人,从来没有行使过这种权柄,并且行使这种权柄将是对神性的攻击。即便如此,疯狂和地狱般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仍促使他们为自己篡夺地上和天上的这种权柄,让自己成为神。因此,他们根据字义来解释这段经文,并为自己的解释激烈辩护。而事实上,这些话的内义是,拥有这种权柄的,是对主的信本身,然而也不是信,而是作为信之源头的主;对主的信本身只存在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里面。在对“彼得”所说的这些话中,“磐石”表示那信,如在圣言的其它所有地方一样。教会正是建造在那信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也正是那信拥有天国的钥匙,它关闭天堂,以防止邪恶和虚假进入,并向良善和真理打开天堂。这就是这些话的内义。
十二使徒和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一样,都只代表这信的各个方面(577, 2089, 2129, 2130e节)。彼得代表信本身,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仁之良善(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他们的代表类似代表性的犹太和以色列教会中,雅各头三个儿子流便、西缅和利未的代表,这从圣言中的上千处经文清楚看出来。正因彼得代表信,所以上述这些话是对他说的。由此明显可知,那些照字面解释一切的人把自己和同他们在一起的其他人拽入何等的黑暗,如那些如此解释对彼得所说的这些话,利用它们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权柄,并为自己篡夺它的人所行的。
第二十二章
2760.约翰在启示录如此描述内义上的圣言: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凭借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段描述的每个部分都体现了什么。显然,它们各自都是代表,并具有一个灵义,如:“天开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骑白马的是圣言,祂就是系圣言的主,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对每句话的解释明显可知,此处描述的是内义上的圣言。“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只在天堂,并被那些天堂向他们打开,也就是处于对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对主之信的人看见。“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内层方面的圣言的理解。下文表明,“白马”具有这种代表和意义。“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和系圣言的主,这是显而易见的。祂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表示因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良善而发光的神性真理。“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的一切事物。“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内义上的本质。“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对内层上的圣言拥有一种理解的人。“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爱和源于爱的信存在于这些人里面。“在祂衣服和大腿上写着的名”表示真理和良善。从启示录的这几节经文和上下文明显可知,大约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内义将被打开。这一章(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在这末期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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