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4

84.我看到一个秃头

84.我看到一个秃头,不过只看到它的顶部,就是头顶骨;我听说,那些一年内就要死去的人就会看到这种异象,于是他们便做好准备。木星人并不害怕死亡,只怕离开妻子,孩子或父母;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死后仍继续活着。他们知道自己不会丧命,因为他们就要上天堂了。所以,他们不将其称为死去,而是称为变成天堂。在木星,那些生活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并如父母所应该的那样照顾自己的孩子之人不会死于疾病,而是平平安安,好像睡着了;就这样从这个世界转到天堂。

按我们地球上的年龄来算的话,木星人死亡时的年龄是三十岁。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去,是出于主的旨意,以免人口增长过多,超出这个星球所能承受的。他们到了这个年龄后,就不肯像那些还没有到这个年龄的人那样被灵人和天使引导;因此,灵人和天使很少靠近那些年纪大的人。他们发育成熟的速度远比我们地球人快得多,并且在刚成年,即青春萌动时就结婚。然后,他们的快乐就是爱自己的妻子或丈夫,照顾自己的孩子。诚然,他们也将其它快乐称为快乐,但相对来说都是外在的快乐。

属天的奥秘 #2973

2973.“四围所有

2973.“四围所有边界”表示外在知识或认知。这从“边界”和“四围”的含义清楚可知:“四围边界”是指外在事物,如前所述(2936节)。因此,“四围边界的(每棵)树”在此表示外在知识或认知。外在知识或认知是指构成教会的外在事物的宗教仪式和教义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而内在知识或认知是指构成教会的内在事物的教义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至于教会的外在事物是什么,教会的内在事物又是什么,这在前面已经反复说明。
此外,圣言经常提到“中间”和“四围”;如当经上论及迦南地时,就用“中间”描述锡安和耶路撒冷所在之地,用“四围”描述周边各个民族所在之地。“迦南地”代表主的国度,“锡安”代表该国度的属天部分,“耶路撒冷”代表它的属灵部分,耶和华或主在那里有自己的居所。四围,甚至直到边界的部分代表从那里依次流出并源于那里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最远的边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就终止了。这些代表来源于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的事物,主在那里作为一轮太阳而在中间;由此放射出一切属天火焰和属灵之光。离祂最近的人住在最明亮的光中,而离祂较远的人住在不那么明亮的光中,离祂最远的人则住在最不明亮的光中,此处就是边界,即天堂之外的地狱开始的地方。
至于属天火焰和属灵之光,情况是这样:纯真和爱的属天事物,并仁和信的属灵事物,与天使所享有的热和光成正比,因为这些事物是天堂所有的热和光的源头。这就是为何“中间”表示最内层,“四围”表示最外层;从最内层依次行进到最外层的其它事物所拥有的纯真、爱和仁的层级,则与它们离中间的距离相匹配。天上的一切社群都是如此;在中间的成员是最好的那种,那种爱和仁随着他们离中间越来越远而相应减少;也就是说,爱和仁在他们里面的消退与他们离中间的距离成正比。
世人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最内在部分是主与他同住所在之地,主从那里掌管外围部分。当人允许主依次排列外围部分,以便这些部分对应于最内在部分时,他的状态是这样:他能被接到天堂,并且他的最内在部分,内在部分和外在部分行如一体。但当人不允许主依次排列这些外围部分,以便它们相对应时,他越不让主排列它们,就越远离天堂。众所周知,人的灵魂住在中间,或他的最内在部分,而身体住在外围或最外在部分,因为身体包裹他的灵魂或灵,如衣服披在它身上。
对那些处于属天和属灵之爱的人来说,良善从主经由灵魂流入身体,身体因此充满光明。但对那些处于肉体和世俗之爱的人来说,来自主的良善无法经由灵魂流入身体。相反,他们的内层陷入黑暗,身体也因此充满黑暗,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因此,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眼睛”表示属于灵魂的理解力部分(2701节)。
然而,那些内层黑暗,外层看似充满光明的人情况更糟。他们就是那种外表伪装成光明天使,内心却是魔鬼的人,被称为“巴比伦”。当“四围”的事物被摧毁时,这些人就会一头栽入地狱。这些事由耶利哥城来代表;祭司带着约柜绕城七次并吹角之后,耶利哥的城墙就塌陷了,这城受到诅咒,被毁灭了(约书亚记6:1-17)。这些事也由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来表示:
所有拉弓的都要在巴比伦的四围摆阵;你们要从四围向她呐喊。她已经授手投降,她的根基坍塌了,她的城墙拆毁了。(耶利米书50:14-15)
由此明显可知“四围”表示什么。此外,圣言屡次提到“四围”(如耶利米书21:14; 46:14; 49:5; 以西结书36:3-4, 7; 37:21; 阿摩司书3:11; 以及其它地方)。“四围”的事物表示外在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详述这些事物。

属天的奥秘 #5323

5323.“有人在他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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