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我看到一个秃头,不过只看到它的顶部,就是头顶骨;我听说,那些一年内就要死去的人就会看到这种异象,于是他们便做好准备。木星人并不害怕死亡,只怕离开妻子,孩子或父母;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死后仍继续活着。他们知道自己不会丧命,因为他们就要上天堂了。所以,他们不将其称为死去,而是称为变成天堂。在木星,那些生活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并如父母所应该的那样照顾自己的孩子之人不会死于疾病,而是平平安安,好像睡着了;就这样从这个世界转到天堂。
按我们地球上的年龄来算的话,木星人死亡时的年龄是三十岁。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去,是出于主的旨意,以免人口增长过多,超出这个星球所能承受的。他们到了这个年龄后,就不肯像那些还没有到这个年龄的人那样被灵人和天使引导;因此,灵人和天使很少靠近那些年纪大的人。他们发育成熟的速度远比我们地球人快得多,并且在刚成年,即青春萌动时就结婚。然后,他们的快乐就是爱自己的妻子或丈夫,照顾自己的孩子。诚然,他们也将其它快乐称为快乐,但相对来说都是外在的快乐。
4197.“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它将永远如此,因此它的性质又一次被描述。这从“堆”、“证据”、“今日”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堆”是指良善(参看4192节);“证据”是指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如下文述;“今日”是指永恒(2838, 3998节);“起名”是指基本性质(144, 145, 1754, 2009, 2724, 3421节)。那良善的具体就包含在“迦累得”这个名字中;因为在古时,当某个事物取名时,这个名字就包含该事物的基本性质(340, 1946, 2643, 3422节)。由此可见“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示什么,即表示此处“拉班”所表良善与主之属世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因而主与外邦人通过良善结合的证据;因为该良善就是“拉班”现在所代表的(4189节)。属于该良善的真理就是为那结合作见证的;然而,只要他们活在世上,他们的良善就在边上,因为他们没有神性真理。尽管那些处于该良善,也就是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没有直接来自神性源头,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但他们所拥有的良善并没有被关闭,而是能被打开的那种。而且在来世,当他们接受有关信之真理和主的教导时,它就被打开。基督徒则不然。对他们当中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之人,尤其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来说,甚至在他们活在世上时,直接来自神性源头的良善就存在,因为他们拥有神性真理。因此,他们无需这类教导就可进入天堂,只要他们的真理不含必须先被驱散的虚假。但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基督徒则向自己关闭天堂,并且他们当中许多人关闭到它无法被打开的地步。因为他们知道真理,却否认它们,即便不在口头上,也在心里强硬反对它们。
拉班先以自己的语言将这堆称为“伊迦尔撒哈杜他”,之后以迦南的语言,这堆名为“迦累得”;而事实上,这二者意思差不多,这是为了聚在一起并由此结合的缘故。以迦南的语言说话,或说“迦南的方言”表示回应神性;因为“迦南”表示主的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1607, 3038, 3705节);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座城说迦南的方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当那日,在埃及地中央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在埃及的边界上必有为耶和华立的一根柱。这都要在埃及地为万军之耶和华作记号和证据。(以赛亚书19:18-20)
“见证或证据”(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因此,“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证据”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书亚记:
约书亚对百姓说,你们选定耶和华,要事奉祂,你们自己作见证吧!他们说,我们就是见证。你们现在要除掉你们中间的外邦神,专心归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百姓对约书亚说,我们必事奉耶和华我们的神,听从祂的声音。当日,约书亚就与百姓立约,在示剑为他们立定律例典章。约书亚将这些话都写在神的律法书上,又将一块大石头立在耶和华圣所旁边的橡树下。约书亚对众民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所以要向你们作见证,免得你们背弃耶和华你们的神。(约书亚记 24:22-27)
“见证”在此明显表示确认,就是对约、因而对他们与耶和华结合的确认;因为“约”表示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节)。由于若非通过良善,与耶和华或主结合是不可能的;而良善若不从真理获得其真正性质,就不可能产生结合,故可知,“见证”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此处所表良善是指与耶和华或主的结合,这种结合通过他们选定祂,要事奉祂而实现;作出确认的真理以“石头”来表示;因为“石头”表示真理(643, 1298, 3720节)。就至高意义而言,“石头”是指主自己,因为祂是一切真理的源头,祂因此被称作“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4);经上还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
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这二人有权柄叫天闭塞。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启示录 11:3-7, 11)
此处所提到的“两个见证人”是指良善与真理,也就是有真理在其中的良善和由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二者在人心里得到确认;这一点从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是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明显看出来。因为“一棵橄榄树”是指这种良善(参看886节);“两棵橄榄树”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属天良善本质上是对主之爱,属灵良善本质上是对邻之仁。“灯台”是指属于这两种良善的真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等到论述灯台时就会清楚可知。正是这些良善与真理拥有关闭或打开天堂的权柄(参看22章序言)。“从无底坑(即地狱)里上来的兽必把他们杀了”表示教会内良善与真理的荒废;“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一个新教会。
由于在古时,堆用作证据,所以后来的祭坛也用作证据,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书亚记:
流便人、迦得人说,你们看我们列祖所筑的耶和华坛的样式,这并不是为献燔祭,也不是为献别的祭,乃是为作你我中间的证据。流便人、迦得人给坛起名叫证坛,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神。(约书亚记22:28, 34)
“坛”表示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921, 2777, 2811节)。“证明”(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
由于“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故就至高意义而言,“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主,因为主就是那作出确认的神性真理,如以赛亚书:
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看哪,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以赛亚书55:3,4)
启示录: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来的。(启示录1:5)
又:
这些事是那为诚信真实见证的,神工之初始的说的。(启示录3:14)
在代表性教会有这样的要求:真理必须建立在两三个证人,而不是一个证人的证词上(民数记35:30; 申命记 17:6, 7; 19:15; 马太福音 18:16);这个要求源于以下神性律法:良善不是由一个真理,而是由许多真理来确认的。因为与其它无关的一个真理不能确认它,只有许多真理才能,因为从一个真理可以看到另一个真理。单独一个不能赋予良善任何形式,因而不会显明良善所拥有的任何基本品质,但以一个系列联系起来的许多个则能。因为正如一个音符不能产生任何旋律,更不用说完全的和谐了,一个真理同样不能成就任何事。这就是要求有两三个证人的律法来源之处,尽管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来源于世俗的法律。然而,一个不会违背另一个,这一点也是十诫的情形,如前所述(2609节)。
“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是以一个词,即“证词”来称呼的,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two tables of the testimony)交给他,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又:
摩西下山,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两面写的。(出埃及记32:15)
由于两块法版被放在柜里,故这柜被称为“约柜”,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必将把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 25:16, 21)
摩西又取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又:
我要与你相会,又要从法柜二基路伯中间的施恩座上,和你说。(出埃及记25:22)
利未记:
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 16:13).
民数记:
你要把这十二根杖存在会幕内法柜前。(民数记17:4)
这柜由此也被称作“法柜”(还可参看出埃及记25:22;31:7;启示录 15:5)。
故十诫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因为它们是立约的条件,因而主与人彼此结合的条件。这种彼此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人遵守这些诫命,不仅外在形式上遵守,内在也要遵守。至于这些诫命的内在形式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609节);所以,这就是“法版”(testimony,或译证词)所表示的通过真理所确认的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正因如此,这两块石版也被称作“约版”;柜被称作“约柜”。由此可见在圣言中,“法版”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如申命记4:45; 6:17, 20; 以赛亚书 8:16; 列王纪下17:15; 诗篇19:7; 25:10; 78:5; 93:5; 119:2, 22, 24, 59, 79, 88, 138, 167; 122:3-4; 启示录6:9; 12:17; 19:10)。
3693.“因为太阳落了,就在那里过夜”表示笼罩在模糊中的生活。这从“夜”和“太阳落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夜”是指阴影状态(1712节),因此“过夜”表示在这种状态下生活;“太阳落了”是指处于模糊之中,因为日落时分就是傍晚或晚上,傍晚或晚上表示模糊(参看3056节)。此处的模糊是指在真理方面的聪明的模糊和在良善方面的智慧的模糊,因为天使从主所获得的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也是从聪明和智慧发出来的(参看1521, 1524, 1529, 1530, 3138, 3167, 3195, 3339, 3341, 3636, 3637, 3643节)。因此,他们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光,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聪明和智慧;相反,他们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光,因而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阴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聪明和智慧(2776, 3190, 3337节)。这就是为何在日常用语中,“光”论及理解力的事物。人们不知道这种用语的来源,从而以为这些用法只是一种对比。此外,人们所用的其它许多表达形式也来源于对诸如存在于来世中的那类事物的感知,就其灵而言,人们就在来世。这些事物进入人们的词汇,是因为它们从内在被承认,却因身体事物而被隐藏起来,或抹去了;而身体事物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抹去人的内层人所享有的感知。
在圣言中,“日落”表示那些没有仁和信的人所沉浸的虚假和邪恶,因而也表示教会的末期(参看1837节)。它还表示在那些属于良善和真理的事物方面的模糊,就是笼罩着那些处于离神性教义事物更远的层级之人的那种模糊(3691节)。因为“日落”或“太阳落下”就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弥迦书:
必给你们黑夜,而不是异象;必给你们黑暗,而不是占卜;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弥迦书3:6)
“日头必向先知沉落”表示他们不再拥有任何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先知”表示那些教导教义真理的人(参看2534节)。阿摩司书:
到那日,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光明的白昼黑暗。我必使你们的节期变为悲哀,使你们一切的歌曲变为哀歌。(阿摩司书8:9-10)
“使日头在午间落下”表示那些拥有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之人在真理方面的模糊,“午间”表示光的状态,或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状态(参看1458, 3195节)。
以赛亚书:
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以赛亚书60:20)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国度。“日头不再下落”表示他们将处于良善的生命,并处于智慧,因为主的属天之爱和光将与他们同在。“月亮也不退缩”表示他们将处于真理的生命,并处于聪明,因为主的属灵之爱和光将与他们同在。在来世,主对属天天使来说,是一轮太阳,对属灵天使来说,是一轮月亮,他们从这太阳和月亮获得智慧和聪明(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2441, 2495, 3636, 3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日升”和“日落”是什么意思。
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你为至大!你以荣耀和尊荣为衣服,披上亮光,如披衣裳,铺张诸天,如铺幔子;祂安置月亮为定节令,使日头自知沉落。安排黑暗,便有了夜。(诗篇104:1-2,19-20)
此处“月亮”同样表示聪明,“日头”表示来自主的智慧;而“日头沉落”表示两者的模糊;“安排黑暗,便有了夜”表示模糊状态的缓和。天使会在大量的光和少量的光,或大量的智慧和少量的智慧之间经历状态的变化,并且状态的这些变化就像太阳升起时的早晨,太阳在最高点时的正午和太阳落下时的傍晚,然后又是早晨;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说明这一切。
约书亚记:
从旷野和这黎巴嫩,直到大河,就是幼发拉底河,赫人的全地,又到大海日落之处,都要作你们的疆界。(约书亚记1:4)
这是在描述迦南地的全部范围,迦南地在内义上是指主的国度(参看1607, 3038, 3481节)。“幼发拉底河”是它的一个边界,也就是说,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一个边界(参看1866节);而“大海”和“日落之处”是另一个边界,该边界代表它们最远的极限,也就是相对的模糊。迦南地的所有边界和所有地方都是代表(1585节)。
摩西五经:
你若真拿邻舍的衣服作抵押,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遮盖物,是他遮皮肤、在里头睡觉的衣服。(出埃及记22:26-27)
申命记:
他若是穷人,你不可躺在他的抵押品上;日落之前,总要把抵押品还给他,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申命记24:12-13)
这条律法和其余的律法一样,含有神性律法的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在里面,而神性律法与主国度的良善和真理有关,并产生了这条摩西律法,这从它的每个细节明显看出来。在这条摩西律法里面,并产生它的神性律法是这样:不可剥夺或骗走同伴的外在真理,这些外在真理就是他们照之生活的教义事物和他们的宗教仪式;“衣服”就表示这些真理(参看297, 1073, 2576节)。“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表示在与他同在的真理灭亡之前。由于这真理是外在的,所以经上说:“是他遮皮肤、在里头睡觉的衣服。”
利未记:
摸了不洁之物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也不可吃圣物;他若用水洗身,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利未记22:6-7)
申命记:
不洁净的人,到傍晚的时候,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进入营中间。(申命记23:10-11)
显然,这条律法也来源于良善和真理的律法,或存在于主国度中的秩序律法;不然,经上为何吩咐说,不洁净的人不洁净到晚上,那时要用水洗澡,并且日落之后才洁净?上述律法所来自的主国度中的秩序律法是这样:当善灵和天使灵陷入自我之爱的状态,并由此陷入虚假状态时,他们会短时间地回到自己的属世状态或较低状态,在那里充满或装备与手头问题有关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就是“在傍晚用水洗澡”所表示的,因为“用水洗澡”表示洁除虚假(参看3147, 3148节),“水”表示真理的知识或认知(28, 680, 739, 2702, 3058节)。他们处于“日落”所表示的模糊状态之后,就会回到他们以前的状态,这由他们“洁净”并“进入营中间”来表示。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通过经历说一说。从所说的这些话明显可知,在圣言中,“日落”对善人来说,表示在真理方面的一种模糊状态,对恶人来说,则表示一种虚假状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