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我看到一个秃头,不过只看到它的顶部,就是头顶骨;我听说,那些一年内就要死去的人就会看到这种异象,于是他们便做好准备。木星人并不害怕死亡,只怕离开妻子,孩子或父母;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死后仍继续活着。他们知道自己不会丧命,因为他们就要上天堂了。所以,他们不将其称为死去,而是称为变成天堂。在木星,那些生活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并如父母所应该的那样照顾自己的孩子之人不会死于疾病,而是平平安安,好像睡着了;就这样从这个世界转到天堂。
按我们地球上的年龄来算的话,木星人死亡时的年龄是三十岁。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去,是出于主的旨意,以免人口增长过多,超出这个星球所能承受的。他们到了这个年龄后,就不肯像那些还没有到这个年龄的人那样被灵人和天使引导;因此,灵人和天使很少靠近那些年纪大的人。他们发育成熟的速度远比我们地球人快得多,并且在刚成年,即青春萌动时就结婚。然后,他们的快乐就是爱自己的妻子或丈夫,照顾自己的孩子。诚然,他们也将其它快乐称为快乐,但相对来说都是外在的快乐。
4433.“就拉住她与她同寝,强行污辱了她”表这真理绝无可能与她的弟兄们,就是雅各的儿子们所表对真理的情感结合。这从“拉住她与她同寝,强行污辱了她”的含义清楚可知,“拉住她与她同寝,强行污辱了她”是指结合,但不是通过订婚以合法方式结合。若不了解情况,谁也看不出这些话表示他们绝无可能结合在一起。由“希未人、哈抹的儿子示剑”所表示的从古人那里所得来的内层真理是指在古人当中一直服务于教会的内在,因而系他们的条例、典章和律法(statutes, judgments, and laws),简言之,就是其宗教仪式等等的内在之真理。这些真理就是他们照之生活的教义,其实是仁爱的教义;因为在古时,属于纯正教会的人没有其它教义。这些真理就教义而言,可被称为信之内层真理;但就生活而言,可被称为良善。若要在起源于雅各的民族当中建立一个教会,他们有必要被引入这些真理与良善。因为除非内在事物存在于外在事物,也就是人们在处于外在事物时能思及内在事物,除非他们同时感受到对内在事物的情感,或至少由于内在事物的缘故而感受到对外在事物的情感,否则,那里不会有丝毫教会之物。内在事物之所以构成教会,是因为主存在于这些事物中;也就是说,源于祂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存在于这些事物中。
但起源于雅各的民族,也就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不能通过订婚以合法方式被引入这些内在事物;因为他们的外在敬拜并不与任何内在事物相对应。事实上,他们从其先祖,就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那里接受了由希伯所设立的敬拜;该敬拜外在上不同于古教会的敬拜(1238, 1241, 1343, 2180节)。由于他们的敬拜是不同的,故存在于古人当中的内层真理无法通过订婚以合法的方式,而只能以本章所描述的方式与之结合。由此就能理解“这真理绝无可能与底拿的弟兄们,就是雅各的儿子们所表对真理的情感结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尽管按照古人也知道的律法(参看出埃及记22:15;申命记22:28, 29),结合是能以这种方式实现的,但这个民族仍具有这种性格:他们绝不允许从古那里所得来的内层真理与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敬拜的外在形式有任何联结(参看4281, 4290, 4293, 4307, 4314, 4316, 4317节)。因此,在这个民族当中不可能建立起任何教会,只能建立教会的代表以取代教会(参看4281, 4288, 4307节)。该民族具有这种性格:他们不仅不可能接受内层真理,而且还在他们自己中间完全灭绝它们。这一点由本章雅各的儿子们用诡诈的话回答示剑和哈抹(34:13);然后西缅和利未用剑刃重击这城,杀了示剑和哈抹(34:25, 26);其余的儿子则上来杀戮并掳掠这城,夺了羊群、牛群和城里田间并各房中所有的(34:27-29)来代表。由此明显可知,雅各,那时叫以色列所发的预言是什么意思: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刀剑是强暴的器械;不要让我的灵魂进入他们的隐秘处,不要让我的荣耀参与他们的集会;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的腿筋。他们的怒气可咒诅,因为很猛烈;他们的暴怒可咒诅,因为很严厉;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922.“拿各类洁净的牲畜、各类洁净的飞鸟”表示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在前面已经说明:“牲畜”表示仁之良善(45, 46, 142, 143, 246节),“飞鸟”表示信之真理(40, 776节)。燔祭是由牛、羔羊和山羊,以及斑鸠和雏鸽制成的(利未记1:2-17; 民数记15:2-15; 28)。这些是洁净的牲畜,它们各自都表示某种特定的天堂属性。由于它们表示古教会中的这些事物,并在随后的教会中代表它们,所以很明显,燔祭和祭物只是内在敬拜的代表;当与内在敬拜分离时,它们就论为偶像崇拜。凡精神正常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因为祭坛不就是石头制成的东西吗?燔祭和祭物不就是宰杀的动物吗?敬拜若要成为神性,就必须代表敬拜者所知道并承认的某种天堂事物,他们出于这种事物而敬拜它们所代表的那一位。
这些事物是主的代表,没有人不能知道这一点,除非他不愿意去理解关于主的事。正是通过内在事物,也就是仁和源于仁的信才会看到、承认并相信被代表的那一位,这一点从先知书很清楚地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将燔祭加在你们的祭物上,吃肉吧!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陆地领出来的那日,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他们提说,也没有吩咐他们。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当听从我的声音(voice),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听从”或顺从祂的“声音”(voice)是指顺从律法,而律法的全部都集中在这一条诫命上:要爱神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因为律法和先知都依赖于这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7:12)。诗篇:
耶和华啊,祭物和供物,你不喜悦;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我的神啊,我乐意遵行你的旨意,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篇40:6, 8)
在撒母耳记,撒母耳对扫罗说: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岂如喜悦听从耶和华的声音(voice)呢?看哪,顺从胜于祭物,听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记上15:22)
“听从祂的声音(voice)”表示什么,这明显可见于弥迦书:
我朝见耶和华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人哪,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平,好怜悯,谦卑地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这就是“拿洁净的牲畜和飞鸟为燔祭”所表示的。阿摩司书:
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礼物,我却不悦纳,也不垂顾你们肥畜的平安祭。惟愿公平如诸水滚滚,公义如大河滔滔。(阿摩司书5:22,24)
“公平”表示真理,“公义”表示良善,这两者都源于仁爱,是内在人的“燔祭和祭物”。何西阿书:
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仁和信不存在时,祭物和燔祭是何性质;还明显可知,洁净的牲畜和洁净的飞鸟因表示仁与信之良善,故也代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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