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我看到一个秃头,不过只看到它的顶部,就是头顶骨;我听说,那些一年内就要死去的人就会看到这种异象,于是他们便做好准备。木星人并不害怕死亡,只怕离开妻子,孩子或父母;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死后仍继续活着。他们知道自己不会丧命,因为他们就要上天堂了。所以,他们不将其称为死去,而是称为变成天堂。在木星,那些生活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并如父母所应该的那样照顾自己的孩子之人不会死于疾病,而是平平安安,好像睡着了;就这样从这个世界转到天堂。
按我们地球上的年龄来算的话,木星人死亡时的年龄是三十岁。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去,是出于主的旨意,以免人口增长过多,超出这个星球所能承受的。他们到了这个年龄后,就不肯像那些还没有到这个年龄的人那样被灵人和天使引导;因此,灵人和天使很少靠近那些年纪大的人。他们发育成熟的速度远比我们地球人快得多,并且在刚成年,即青春萌动时就结婚。然后,他们的快乐就是爱自己的妻子或丈夫,照顾自己的孩子。诚然,他们也将其它快乐称为快乐,但相对来说都是外在的快乐。
4776.“有邪恶的野兽把他吞了”表恶欲毁灭了它。这从“邪恶的野兽”和“吞”的含义清楚可知:“邪恶的野兽”是指出于恶欲生活的谎言(4729节),因而是指这类欲望;“吞”是指毁灭,因为它论及教会的真理。教会所拥有的一大真理就是爱主爱邻是第一要紧的(马可福音12:29-31)。恶欲则毁灭这一真理;事实上,那些过着恶欲生活的人不可能过着爱与仁的生活,因为这两种生活是截然对立的。恶欲的生活在于只爱自我,不爱邻舍,除非是出于自我,或为了自我。因此,过这种生活的人在他们中间毁灭仁爱;那些毁灭仁爱的人也毁灭了对主之爱;因为爱主的唯一方式就是仁爱,主住在仁爱里面。属于仁爱的情感是纯正的天堂情感,唯独出自主。由此可见,恶欲毁灭教会所拥有的这一大真理;一旦它遭到毁灭,某种其它方式就被发明出来,就是所谓得救的途径;这就是信。此外,当信与仁分离之时,真理本身就会遭到玷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再知道何为仁爱,甚至不知道何为邻舍,因而不知道何为人的内在,也不知道何为天堂。因为人的内在或本质,或人里面的天堂就是仁爱,也就是向他人、自己的国家、教会和主的国度,因而向主自己心怀善意。由此可推断出当对基本真理一无所知,并且反对这些基本真理的的恶欲占据主导地位时,教会所拥有的真理是何品质。当恶欲的生活谈论这些基本真理时,它们岂不被玷污到无法辨认的地步?
没有人能得救,除非他过着仁爱的良善生活,因而对这种生活充满情感;这种情感就是向他人展现善意,并出于善意向他们行善;除了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能接受信之真理,也就是说,充满它们,把它们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从那些在天堂、我蒙允许与之交谈的天使已向我清楚显明。在那里,人人都是仁爱的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和良善取决于他们仁爱的品质;他们的快乐、满足和幸福从他们能出于善意向他人行善中流出。人若没有过仁爱的生活,绝无可能知道天堂及其喜乐在于善意和出于善意的善行,因为他的天堂在于向自己展现善意,并出于自私的善意向他人行善。而事实上,这是地狱;因为如前所述,天堂不同于地狱之处在于:天堂是出于善意行善,而地狱则是出于恶意行恶。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出于善意行善,而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则出于恶意行恶。后者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并且只有在其他人里面看到自己,才去爱他人。他们还仇恨这些其他人,一旦这些人离开他们,不再是他们的一部分,这种仇恨就显现出来。他们就像强盗,抱成一团时彼此相爱,但如果彼此杀戮可以获得赃物,他们就发自内心渴望彼此杀戮。
由此可见何为天堂,即天堂就是对邻之仁;以及何为地狱,即地狱就是自我之爱。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能接受一切信之真理,能充满它们,并将其变成自己的;因为对邻之爱含有一切信之真理在里面,主也在它里面。而另一方面,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绝无可能接受信之真理,因为地狱就在这爱里面。他们也绝无可能以其它任何方式接受信之真理,除非是为了自己的地位和物质利益的缘故;因此,他们绝无可能充满信之真理,并将其变成自己的。但是,他们所充满并变成自己的事物都是对真理的否认。因为他们发自内心不相信地狱和天堂的存在,也不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因而不相信所说有关地狱和天堂,或死后生命的任何话,进而根本不相信从圣言和教义所说有关信和仁的任何话。他们参加敬拜时,似乎是信徒,但这是因为在这种时候披上这种状态从小就被植入他们。可一离开敬拜,他们也就将信仰的这种状态抛在脑后;这时心里思想,他们根本没有任何信仰;而且,他们的爱之生活还会促使他们想出使它合理化的观念。他们将这些观念称为真理,并通过圣言字义确认它们;而事实上,它们却是虚假。这就是所有在生活和教义上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人。
此外,要知道,人的爱包含一切事物,或说,一切事物都在人的爱里面,因为这爱决定了他所过的生活;因此,主的生命唯独流入人的爱。所以,人们的爱如何,他们的生活就如何,因为他们对生活的接受就是如此。对邻之爱接受天堂的生活,而自我之爱接受地狱的生活。因此,天堂的一切事物都在对邻之爱里面,地狱的一切事物都在自我之爱里面。爱包含一切事物,或说,一切事物都在爱里面,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来说明。一切活物,无论地上走的,天上飞的,还是水里游的,都受它们的爱驱使;凡在它们所过的生活中对它们有用的东西,也就是对它们的食物、巢穴和繁衍有用的东西,都流入它们的爱。因此,每种动物都知道自己的食物、巢穴和资本习惯,如求偶、筑巢、产卵和育雏。
蜜蜂同样知道如何建造蜂室、从花朵中提取蜂蜜,并用它填满蜂巢,为过冬做好准备。它们甚至知道如何构建在一个蜂王管理下的一套政府体系,此外还有其它奇妙活动。这一切都是通过进入它们爱的流注实现的;它们的生活所产生的不同结果仅仅是它们的情感所取的不同形式带来的。所有这些事都在它们的爱里面,或说它们的爱包含这一切。如果人处于天堂之爱,那么天堂会包含什么呢?岂不包含存在于天堂的全部智慧和聪明?由此也明显可知,被接入天堂的,是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而非其他人;他们因拥有仁爱,故拥有接受并充满一切真理,也就是一切信之真理的能力。然而,相反的情形发生在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也就是那些知道一些真理,却没有仁爱的人身上。他们的爱接受诸如适合它自己的那类观念;也就是说,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接受作为真理反面的观念,就是存在于地狱的那类观念。
6400.“咬伤马蹄”表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的谬念。这从“咬伤”和“马蹄”的含义清楚可知:“咬伤”是指粘附,并由此造成伤害;“马蹄”是指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的谬念;因为“马蹄”是指属世层的最低级和肉体部分(参看259, 4938-4952节),而“马”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2761, 2762, 3217, 5321, 6125节)。“马”在此之所以表示谬念,是因为它表示最低级的属世层或感官层的理解力。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就会陷入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谬念;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真理不在任何光中,除非良善与它同在,或在它里面。因为良善就像发光的火焰;当这良善遇到某个真理时,它不仅光照它,还把它带向自己,进入它所发出的光中。因此,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处在幽冥和黑暗之中;因为真理凭自己根本没有光,这些人从良善所获得的光如同渐渐消退的光那样微弱。因此,当这些人思想和推理真理,并通过真理思想和推理良善时,他们就像那些在黑暗中看见幻影,并以为它们是真实身体的人;或像在幽暗中看见墙上的条纹,并在想象中把它们作成某个人或某种动物形状的人。然而,当日光来临时,只见它们纯粹是没有任何形状的条纹。此处所论述的与这些人同在的真理也是这样,因为他们把那些不是真理的东西看成真理,这些东西更像是幻影,或墙上的条纹。此外,教会中的所有异端邪说都是从那些处于圣言的某个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那里产生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异端信仰完全就是真理;教会中的虚假也是如此。那些散布异端邪说的人并未处于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他们将仁之良善远远抛在信之真理的后面,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杜撰出完全不符合仁之良善的观念。
既然说到那些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利用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的谬念来推理真理和良善,那么有必要说一说何为谬念。以人死后的生命为例。陷入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的谬念之人,如那些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不相信除了人的身体外,他里面还有什么东西是活的;也不相信当人死亡时,他还会复活,除非他找回自己的身体。如果这些人被告知,内层人就是那在身体里面拥有生命的,当肉体死亡时,这内层人就被主复活;并且这内层人拥有诸如灵人或天使所拥有的那样一个身体;他和世人一样能看见、听见、说话,与他人交往,觉得自己完全是一个人,他们根本就不明白。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的谬念使得他们以为这种事不可能是真的,主要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肉眼看见它们。
此外,当这种人思想灵或灵魂时,他们对它没有任何概念,只以为它就像自然界中肉眼看不见的东西。所以,他们将它或视为一口气,或视为空气、以太,或视为火焰;有些人则认为它是一种纯粹的思维能力,几乎没有任何生命力,直到它再次与肉体结合。这些人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内层事物都处在幽冥和黑暗之中,只有外在事物处于光明。这表明他们何等容易陷入错误;因为如果他们只思想肉体,以及它如何再度聚合;只思想世界的毁灭,并且这种毁灭人们已徒然等候了许多个世纪了;只思想动物,以及动物所拥有的生命无异于人的生命的事实,或只思想没有哪个死人再度显现,向世人表明他们的生命状态,那么当思想这些和其它这类事时,他们很容易远离复活的信仰,在信仰的其它事上也一样。他们远离这种信仰的原因是,他们并未处于良善,并未通过良善在光中看见。这就是他们的状态,故经上还说“使骑马的向后坠落。耶和华啊,我等候你的救恩”,意思是说,若非主帮助他们,他们就会偏离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