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我看到一个秃头,不过只看到它的顶部,就是头顶骨;我听说,那些一年内就要死去的人就会看到这种异象,于是他们便做好准备。木星人并不害怕死亡,只怕离开妻子,孩子或父母;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死后仍继续活着。他们知道自己不会丧命,因为他们就要上天堂了。所以,他们不将其称为死去,而是称为变成天堂。在木星,那些生活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并如父母所应该的那样照顾自己的孩子之人不会死于疾病,而是平平安安,好像睡着了;就这样从这个世界转到天堂。
按我们地球上的年龄来算的话,木星人死亡时的年龄是三十岁。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去,是出于主的旨意,以免人口增长过多,超出这个星球所能承受的。他们到了这个年龄后,就不肯像那些还没有到这个年龄的人那样被灵人和天使引导;因此,灵人和天使很少靠近那些年纪大的人。他们发育成熟的速度远比我们地球人快得多,并且在刚成年,即青春萌动时就结婚。然后,他们的快乐就是爱自己的妻子或丈夫,照顾自己的孩子。诚然,他们也将其它快乐称为快乐,但相对来说都是外在的快乐。
7038.“好叫他事奉我”表被提到天堂,好从那里履行功用或服务。这从“事奉耶和华或主”的含义清楚可知,“事奉耶和华或主”是指履行功用或服务;“好叫他事奉我”表示被提到天堂,好从那里履行功用或服务的原因是: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并通过主的降临而得救的人,尤其是那些在主降临之前在低地,后来被提到天堂(6854, 6914节),由此进入履行功用或服务状态的人。“事奉主”之所以表示履行功用或服务,是因为真正的敬拜在于履行功用或服务,因而在于行仁爱。人若以为事奉主仅在于定期去教会,在那里听讲道,祷告,并且这就足够了,就大错特错了。对主的真正敬拜在于履行功用或服务;人在世生活期间,这类功用或服务在于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正确履行职责,从而发自内心为自己的国家、社区和邻舍服务,诚实地对待同伴,
照各人的性格而谨慎、勤勉地履行各种职责。这些功用是主要的仁爱行为,也是敬拜主的主要手段。定期去教会、听讲道、祷告也是有必要的;但没有上述功用,它们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因为它们并不构成一个人的生命,而是教导这种生命应是什么样子。天上的天使只从功用并照功用获得一切幸福。因此,对他们来说,功用就是天堂。
根据神性秩序,幸福取决于功用,或说功用决定了幸福的程度;这从人的不同方面,和它们在大人里面所对应的事物可以看出来;如外在感官,即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如许多章节末尾所示,它们便以这种方式相对应。因此,与这些感官有关的快乐完全取决于它们所发挥的功能。最大的,是与婚姻之爱有关的感官快乐,因为婚姻之爱所发挥的功用是最大的,它带来人类的繁衍,而人类则构成天堂。接下来是味觉的快乐,味觉之所以具有如此大的快乐,是因为它有助于滋养身体,使它保持健康,而健康的心理活动依赖于健康的身体。嗅觉的快乐要小一些,因为它仅有助于添加力量,从而也助于健康。听觉和视觉的快乐排在最后,因为它们只接受服务于功用的印象,还因为它们服务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不那么服务于意愿部分。
从这些和其它类似事实明显可知,在天堂,主照着功用或服务赐予幸福;这些功用或服务是敬拜主的主要方式。这解释了为何约翰在席上斜靠在主的怀里,并且主爱他胜过其他人。这不是由于约翰本人的缘故,而是因为他代表仁爱的实施,也就是功用或服务的履行。约翰代表这些事物(参看创世记18章和22章序言,3934节)。
7038a.“你若不肯放他走”表顽固到底。这从“不肯放他走”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肯放他走”是指由于顽固而没有释放,如前所述(7032节)。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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