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5

85.在来自我们太阳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属天的奥秘 #10011

10011.“把它倒

10011.“把它倒在他头上膏他”表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充满祂的整个人身的一个代表。这从“把油倒在亚伦头上”和“膏”的含义清楚可知:“把油倒在亚伦头上”是指神性良善充满主的整个人身,因为“油”表示神性良善(参看4582, 9474节),“亚伦”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806节),“头”表示整个人身;“膏”是指这事的一个代表(9474, 9954节)。“头”之所以表示整个人身,或整个人,是因为人的一切事物都是从头降下来的;因为身体是头的一个延伸。因此,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就是在头里所发生的活动,在身体中作为一个结果呈现出来。头就像天堂里的至高或至内在之物,它降下来并流入下面的各天堂,产生它们,使它们从自己延伸出来。因此,人的头也对应于至内层天堂,身体及至腰对应于中间天堂,脚对应于最低层天堂。简言之,至内在之物是作为延伸的事物或衍生物里面唯一本质上拥有生命的事物。由此明显可知,由于神是一切事物的至内在,或也可说,是一切事物的至高处,所以一切事物所拥有的生命唯独来自祂。因此,一个人接受属于神的事物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
  此外,膏抹祭司的油从头顶一直流到他的身体,这一点可见于下列经文:
  这好比那贵重的油浇在的头上,流到亚伦的胡须,又流到他衣裳的领口。(诗篇133:2)
  马太福音:
  有一个女人将一玉瓶香膏,趁耶稣躺下的时候,浇在祂的头上。耶稣说,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安葬。(马太福音26:7, 12)
  马可福音:
  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耶稣说,这女人来是为安葬的事预先膏我的身体。(马可福音14:3, 8)
  由此也明显可知,“膏头”就是膏全身。
  “头”表示整个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的头上。(以赛亚书35:10)
  申命记:
  愿太阳所产的宝物,东山上的月亮所养成的初熟之物,地上的宝物都归于约瑟的头上,归于他弟兄当中拿细耳人的头顶上。(申命记33:14-16)
  耶利米书:
  耶和华的暴风必转到恶人的头上。(耶利米书30:23)
  以西结书:
  我必照他们所行的报应在他们头上。(以西结书11:21; 16:43; 22:31; 约珥书3:4, 7; 俄巴底亚书15)
  同一先知书:
  为给各样身材的人作头巾,为要猎取灵魂的有祸了!(以西结书13:18)
  诗篇:
  神要击破祂仇敌的头,就是发顶。(诗篇68:21)
  由此明显可知,“头”表示整个人,因此“把油倒在亚伦头上”表示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充满祂的整个人身。当主在世时,祂将自己变成神性真理;当祂离世时,将自己变成神性良善(可参看9315e, 9199e节所提到的地方)。
  

属天的奥秘 #9468

9468.“染过两次

9468.“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表相爱。这从“朱红色”和“染过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朱红色”和“染过两次”是指属天真理,这真理和相爱的良善是一样的。天使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两个国度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在属天国度,内在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外在则是相爱的良善。这外在良善就是那“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所表示的;“朱红色”表示良善本身,“染过两次”表示它的真理。但在属灵国度,内在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外在则是出于信的顺从的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及其真理,是由于它在来世的表象;因为当这良善和真理的气场在最低层天堂呈为可见时,它就显为朱红色。事实上,从属天天堂降下来并在下面显现的事物从火焰取得自己的颜色,在下面因它所经过的中间天堂的光之亮白而变成朱红色。这解释了为何除了其它颜色外,朱红色用于居所的帘子(出埃及记26:1);柜子前的幔子(出埃及记26:31);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带子(出埃及记28:8);决断的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
  “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就是属天国度或教会的外在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朱红色的毯子要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再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桌子上的东西,尤其陈设饼表示属天国度或教会的至内层事物;而遮盖物则表示外层事物。也正因如此,将要收集起来的材料以这种顺序被列了出来;也就是说,首先提到的就是至内层事物,即蓝色和紫色;其次提到的是更外在的事物,即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细麻和母山羊毛;最后提到的是最外在的事物,即染红的公羊皮,獾皮;下文各处也一样。
  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外在属天良善及其真理,所以这种颜色被用来描绘圣言的外在意义和源于它的教义。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在至内层天堂显为一道火光,在中间天堂显为一道闪亮的白光。
  圣言和源于圣言的教义在撒母耳记下被如此描绘: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约拿单;他写下来,要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使你们衣服加上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17, 18, 24)
  “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表示提供属于相爱之良善的真理,因而提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段预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也就是说,真理因分离的信之教义而被扼杀,但又通过爱和仁的教义得以恢复。因为杀了扫罗和约拿单的“非利士人”表示那些捍卫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的人(3412, 3413, 8093, 8096, 8099, 8313节);“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表示为那些处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人提供构成教义的真理。“犹大人”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参看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5794, 5833, 6363节);“弓”是指真理的教义(2686, 2709节)。
  耶利米书:
  你这被荒废的啊,你要做什么呢?你虽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徒然美化你自己。(耶利米书4:30)
  此处论述的是已荒废的教会;“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表示指明或教导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生活方式,因而指明或教导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同一先知书:
  素来吃美好食物的,现今在街上孤单凄凉;素来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表示从小就在相爱的良善上接受源于圣言的教导。
  由于包含在圣言外在意义中的事物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原因如前所述,所以那些利用圣言的外在意义来证实由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证实违背爱主和相爱的真理和良善的观念之人,就被说成是穿“紫色和朱红色衣服”。事实上,他们的外在因来自圣言而呈现出这样的表象;但他们的内在却是亵渎的。在启示录,“朱红色”就表示这类事物: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启示录17:3, 4)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这样一种宗教:其中圣言的圣物因被用来支持赞同恶魔般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虚假,因而被用来在天上和地上掌权而遭到亵渎。又:
  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因此,“细麻,紫色料,朱红色料”也被列在巴比伦的货物当中(启示录18:12)。
  由于圣言的外在方面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并且由于有一个流注从天堂出来进入人的记忆,而在记忆中,取自圣言的东西就显为这种颜色,所以朱红色用来提醒或记念某事,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又在底边的繸子上,加一根朱红色线,好叫他们通过它能记起耶和华一切的命令,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有意义的记号使用普遍的古代,人们习惯于系一根红线来记念或提醒某事,如我们所读到的他玛的儿子谢拉,收生婆在他手上拴了一根染过两次的线(创世记38:28, 30);又如妓女喇合,她将一根朱红色线系在窗户上,好叫两个探子能记得他们的诺言(约书亚记2:18, 21)。
  由于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与他同住的真理和良善,就无法从邪恶和虚假中解脱出来,所以在洁净大麻疯时,就会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因为“大麻疯”表示被亵渎,因而被歪曲的真理(参看6963节);从这些东西中“洁净”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这些疾病中解脱出来。朱红色线以同样的方式用于从红母牛中所制成的除污秽和除罪的水(民数记19:6);“除污秽和除罪的水”也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和解脱出来。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染过两次”和“朱红”也是如此。这时,它们表示虚假和邪恶,也就是这些真理和良善的对立面,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这同样适用于“红”、“血”、“火焰”和“火”。它们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爱与信之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就是它们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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