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10011.“把它倒在他头上膏他”表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充满祂的整个人身的一个代表。这从“把油倒在亚伦头上”和“膏”的含义清楚可知:“把油倒在亚伦头上”是指神性良善充满主的整个人身,因为“油”表示神性良善(参看4582, 9474节),“亚伦”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806节),“头”表示整个人身;“膏”是指这事的一个代表(9474, 9954节)。“头”之所以表示整个人身,或整个人,是因为人的一切事物都是从头降下来的;因为身体是头的一个延伸。因此,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就是在头里所发生的活动,在身体中作为一个结果呈现出来。头就像天堂里的至高或至内在之物,它降下来并流入下面的各天堂,产生它们,使它们从自己延伸出来。因此,人的头也对应于至内层天堂,身体及至腰对应于中间天堂,脚对应于最低层天堂。简言之,至内在之物是作为延伸的事物或衍生物里面唯一本质上拥有生命的事物。由此明显可知,由于神是一切事物的至内在,或也可说,是一切事物的至高处,所以一切事物所拥有的生命唯独来自祂。因此,一个人接受属于神的事物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
此外,膏抹祭司的油从头顶一直流到他的身体,这一点可见于下列经文:
这好比那贵重的油浇在的头上,流到亚伦的胡须,又流到他衣裳的领口。(诗篇133:2)
马太福音:
有一个女人将一玉瓶香膏,趁耶稣躺下的时候,浇在祂的头上。耶稣说,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安葬。(马太福音26:7, 12)
马可福音:
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耶稣说,这女人来是为安葬的事预先膏我的身体。(马可福音14:3, 8)
由此也明显可知,“膏头”就是膏全身。
“头”表示整个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的头上。(以赛亚书35:10)
申命记:
愿太阳所产的宝物,东山上的月亮所养成的初熟之物,地上的宝物都归于约瑟的头上,归于他弟兄当中拿细耳人的头顶上。(申命记33:14-16)
耶利米书:
耶和华的暴风必转到恶人的头上。(耶利米书30:23)
以西结书:
我必照他们所行的报应在他们头上。(以西结书11:21; 16:43; 22:31; 约珥书3:4, 7; 俄巴底亚书15)
同一先知书:
为给各样身材的人作头巾,为要猎取灵魂的有祸了!(以西结书13:18)
诗篇:
神要击破祂仇敌的头,就是发顶。(诗篇68:21)
由此明显可知,“头”表示整个人,因此“把油倒在亚伦头上”表示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充满祂的整个人身。当主在世时,祂将自己变成神性真理;当祂离世时,将自己变成神性良善(可参看9315e, 9199e节所提到的地方)。
9683.“把桌子安在帷帐外”表经由属于爱的天上事物或赐福而来的流注。这从“桌子”和“帷帐外”的含义清楚可知: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天上事物或赐福的容器(9527, 9545节);“帷帐外”是指联结媒介之外,间接流注经由这媒介而来,“帷帐”表示联结的媒介(9670节)。由于这张桌子被直接放在帷帐的后面,故所表示的是经由属于至内层天堂的天上事物或赐福,也就是爱之良善而来的流注。该流注既直接来自主,也经由至内层天堂间接来自主(可参看9682e节所提到的地方)。至于构成与人和天使同在的天堂生命,因而构成永生的一切良善,情况是这样:良善至内在的核心是主自己,因而是直接从祂发出的爱之良善,接下来是相爱的良善,之后是对邻之仁的良善,最后是信之良善。这就是良善从至内在的核心开始的相继次序。由此可见直接和间接的流注是怎么回事。总的来说,在其它层级之下的良善层级,也就是更外在的良善,在含有更内在的良善在自己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因为它在同等程度上接近主,而主是至内在的良善,如前所述。不过,排列并有序整理良善(更外在良善里面的更内在良善)的后续层级的方式却照着对良善的接受而因人而异,接受则取决于每个人在世上的属灵和道德生活,因为每个人在世上所过的生活都会永远伴随着他。
主也直接流入每一个人,因为没有这种直接流注,间接流注就一事无成。直接流注照着人或天使所在的秩序,因而照着从神性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被接受,因为这真理就是秩序(1728, 1919, 2447, 4839, 5703, 7995, 8512, 8513, 8700, 8988节)。因此,对一个人来说,秩序就是生活在来自主的良善中,也就是说,靠主生活,或说从主生活。这种流注持续不断;它进入一个人意愿的每一个萌动中,并尽可能地把它转向真正的秩序,因为人自己的意愿不断把他引离真正的秩序。人的本意和非本意的能力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本意能力不断将他引离秩序,但他的非本意能力却不断将他带回秩序。由于这个原因,非本意的心脏运动与人有意识的意愿完全分离,他的小脑活动也是这样;心脏运动和小脑的力量掌控意愿的能力,防止它们超过一定限度,过早地耗尽身体的生命。所以这两种能力(即非本意的能力和本意的能力)的主要活动在整个身体中联合起来进行。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阐明关于来自主的爱之属天事物或赐福和信之属灵事物或赐福的直接和间接流注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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