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1326.“因此,祂给那城起名叫巴别”表示这种敬拜,也就是“巴别”所表示的那种敬拜,这从目前关于敬拜所说的清楚可知,也就是说,这种敬拜内在包含自我之爱,因而包含一切污秽和亵渎的事物。自我之爱无非是人的自我,从前面关于自我的说明(210, 215节)可以看出它何等污秽、亵渎。一切邪恶都是从自我之爱(philautia),也就是对自己的爱或人的自我流出的,如仇恨、报复、残忍、通奸、欺骗、虚伪、不敬神。因此,当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存在于敬拜中时,这些邪恶也存在于其中,只是在数量和种类上的不同取决于自我之爱所产生的影响的数量和种类。这就是敬拜中的一切亵渎的起源。事实上,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越将自己引入敬拜,内在敬拜就越退离,或变得不存在。内在敬拜在于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承认;但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越接近或侵入,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承认就越离开或消失。神圣永远不能与亵渎共存,就像天堂不能与地狱共存那样,而是一个必离开另一个。这就是存在于主国度中的状态和秩序。这就是为何那些其敬拜被称为“巴比伦”的人当中没有内在敬拜;相反,他们敬拜某种死亡、甚至内在如死尸般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包含这种内在之物在里面的外在敬拜是什么样子。
这种敬拜就是“巴比伦”,这一点从圣言中描述巴比伦的各个地方清楚可知,如在但以理书,对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梦见的雕像是这样描述的:它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这表示真正的敬拜最终沦落为被称为“巴比伦”的那种敬拜,所以一块从岩石中切下来的石头砸碎了铁、铜、泥、银和金(但以理书2:31-33, 44, 45)。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所立,并且他们所拜的金像没有别的意思(但以理书3章)。这也适用于对巴比伦王及其贵胄的描述,他们用从耶路撒冷神殿掠来的金器饮酒,赞美金、银、铜、铁、石所造的神,因此墙上显出字来(但以理书5章);这同样适用于对玛代人大利乌的描述,他命令要崇拜他而不是神(但以理书6章);还适用于但以理梦见的四兽(但以理书7章),以及约翰在启示录所描述的兽和巴比伦。
所表示和代表的是这种敬拜,这不仅从但以理书和启示录,还可从先知书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他们的脸是火焰的脸。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夜鸮(暂译,Tziim或tsiyim)卧在那里,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暂译,ochim);猫头鹰的众女住在那里,萨蒂尔(古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羊神)在那里跳舞,鸮鸟(暂译,iyim或iim)必在它宫中回应,龙或蛇必在它玩乐的厅堂内吼叫。(以赛亚书13:8, 10, 21-22)
这论及巴比伦,这种敬拜的内在被描述为“火焰的脸”,也就是恶欲;“都不发光”的“众星”,也就是信之诸真理;“变黑暗”的“日头”,也就是神圣的爱;“不放光”的“月亮”,也就是信之真理;“夜鸮(暂译,Tziim或tsiyim)”、“鸱鸮(ochim)”、“猫头鹰的众女”、“萨蒂尔(古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羊神)”和“龙或蛇”,它们是其敬拜的内层;因为这些事物属于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这也是为何在启示录,巴比伦被称为“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启示录17:5);以及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牢狱,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牢狱(启示录18:2)。从这些地方明显可知,当有这类事物在里面时,信之良善或真理不可能在那里;这类事物进入到何等程度,作为情感对象的良善和信之真理就离开到何等程度。在以赛亚书(21:9),它们还被称为“巴比伦的神像”。
在这种敬拜里面的,正是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或说,它就是自我崇拜,这一点在以赛亚书是很明显的:
你必向巴比伦王预言这诗歌: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抛下地狱。(以赛亚书14:4, 13-14, 15)
此处很明显,“巴比伦”是指想要被拜为神的人,也就是说,这是自我崇拜。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的处女啊,下来坐在尘埃;迦勒底的女儿啊,坐在地上吧,没有宝座了;你倚靠自己的恶行,说,无人看见我。你的智慧你的知识把你引入歧途;你心里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以赛亚书47:1, 10)
耶利米书:
看哪,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山,我与你反对;我必向你伸手,将你从岩石滚下去,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比伦虽爬上诸天,虽使她坚固的高处更坚固,但必有行荒废的从我这里到她那里。(耶利米书51:25, 53)
这段经文再次表明,“巴比伦”是指自我崇拜。
耶利米书描述了这种人没有真理之光,只有完全的黑暗;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信之真理:
耶和华论巴比伦和迦勒底人之地所说的话。因有一民族从北方上来攻击她,使她的地荒凉,无人居住,连人带牲畜都四散走光。(耶利米书50:1, 3)
“北方”表示黑暗,或真理的缺乏;“无人和牲畜”表示良善的缺乏。关于巴比伦的详情,可参看下文(11:28;1368节),那里论述了迦勒底。
注:Tziim或tsiyim,ochim,iyim或iim,其含义不确定,史威登堡认为它们是某种鸟。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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