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5

85.在来自我们太阳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属天的奥秘 #2832

2832.“两角”表

2832.“两角”表示以其信之真理方面的一切能力,这从“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多次提到“角”;它们在那里都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此处的意思是,就真理而言,“公绵羊”所表示的属灵人被属世的记忆知识尽可能地缠住了;结果,他们丧失了感知真理的能力。因为就作为信之真理的事物而言,人越请教、依赖属世的记忆知识,将其粘附于内心和灵魂,就越丧失真理之光,与这光一道丧失的,还有真理的生命。凡肯注意并反思的人都能从自己的经验,从那些声称他们什么都不会信,除非他们要么通过感官,要么通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明白事情就是如此的人身上看出这一点。你若探究他们的本质,就会发现他们根本什么都不信,而且在他们看来,似乎没有什么比将一切都归于大自然更有智慧的了。还有许多人声称自己相信,尽管他们并不明白。但私下里,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基于感官印象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来推理信之真理是不是真的。这些人要么拥有从爱自己和爱世界中被灌输给他们的一种说服性信仰,要么根本没有任何信仰。他们的本质从他们的生活明显看出来。这两类人的确在主的属灵教会中,却不属于教会。那些属于教会的人都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相信真理。但属灵人不相信其它真理,只相信从小被铭刻在他们身上,后来他们从教义或某个其它源头为自己所确认的真理。这就是属灵人的状态,这种状态在此以“公绵羊两角缠在灌木丛中”来描述(参看2831节)。
“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是他们力量的荣耀,因你的喜悦,你必高举我们的角。因为我们的盾牌属耶和华,我们的王属以色列的圣者。只是我的真理和我的怜悯要与他同在,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我要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诗篇89:17-18, 24-25)
此处“我们的角”和“他的角”明显表示真理的能力。这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灵国度;“我们的王属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属于主。“王”是指真理,主的王权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节)。“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表示力量在记忆知识或世俗学问和对真理的认知中。“手”和“右手”是指力量(参看878节),“海”和“河”表示记忆知识和认知(28, 2702节)。诗篇:
耶和华我的力量啊,我爱你!耶和华是我的岩石,我的堡垒,我的救星,我的神,我所信靠的磐石,我的盾牌,拯救我的角。(诗篇18:1-2; 撒母耳记下22:2-3)
“拯救的角”表示能力方面的真理;此处“力量”、“岩石”、“堡垒”、“神”、“磐石”和“盾牌”都表示真理的能力。
又:
在锡安,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我要使祂的仇敌披上羞耻。(诗篇132:17-18)
这论及主,也就是“大卫”(1888节);“角”表示真理的能力;“一盏灯”表示真理之光。撒母耳记:
我的心因耶和华而欢乐,我的角因耶和华而高举,我的口向我的仇敌张开,因我以你的拯救而欢喜。耶和华必将力量赐与祂的王,高举祂所膏立者的角。(撒母耳记上2:1, 10)
这是哈拿的预言,“角”表示真理的能力。
摩西五经:
他为牛群中头生的,有威严;他的角是独角兽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申命记33:17)
这是摩西对约瑟的预言,其中“独角兽的角”表示真理的强大能力,这也可从经上说他要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明显看出来。同样在诗篇:
你却高举了我的角,如独角兽的角。(诗篇92:10)
又:
耶和华啊,救我脱离狮子的口;你已经应允我脱离独角兽的角。(诗篇22:21)
神性真理因其高而被称为“独角兽的角”。这就是为何经上经常说“角被高举”,因为高举表示源于内层的能力。至于内在之物以“高”来表述,可参看前文(1735, 2148节)。
耶利米哀歌:
主在烈怒中砍下以色列的全角,将祂的右手从仇敌面前收回。(耶利米哀歌2:3)
“砍下以色列的全角”表示剥夺拥有能力的真理,这也是“将右手从仇敌面前收回”的含义。以西结书:
当那日,我必为以色列家使一个角长出来,又必使你在他们中间开口。(以西结书29:21)
“为以色列家使一个角长出来”表示使“以色列”所表示的属灵教会的真理增多,“开口”表示公开表明这些真理。
哈巴谷书:
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祂的尊荣遮蔽诸天,祂的赞美充满大地。祂的光辉如光;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那里是隐藏祂能力之地。(哈巴谷书3:3-4)
这论及主;“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那里是隐藏祂能力之地”明显表示真理的能力;“巴兰山”是指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属灵之性或神性真理(参看2714节),这也是“光辉”和“光”。
在启示录,经上如此描述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
我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有七角,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启示录5:6)
“七角”表示神圣或神性真理。“七”表示神圣(可参看716, 881节)。“被派往全地的七灵”是指对这些真理的神圣宣告。
“坛角”只表示拥有能力的真理。在摩西五经,经上论到它们说:
要在坛的四拐角上作角,角要与坛接连一块。(出埃及记27:2; 38:2)
香坛同样要有四角;经上说,角要与坛接连一块(出埃及记30:2; 37:25)。因为祭坛是主和对祂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可参看921节)。祭坛是主的神性良善的代表;“角”是祂的神性真理的代表;角要从坛中凸出来,也就是与它接连一块,代表真理从良善中衍生出来。因为除了从良善衍生出来的真理外,其它真理并不存在(参看654, 1162, 1176, 1608, 2063, 2261, 2417节)。由此明显可知,“角”在正面意义上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
下面的例子所指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供祭司职分时,他们要取些小公牛的血,用指头抹在坛的四角上(出埃及记29:12;利未记8:15);亚伦一年一次要在坛的角上行赎罪之礼(出埃及记30:10);祭司犯了罪,就当献上小公牛,把些血抹在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3, 7);首领犯了罪,就当献燔祭,把血洒在燔祭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22, 25);有人或灵魂犯了罪,也要这样(利未记4:27, 30, 34);当洁净坛时,同样如此(利未记16:18-19)。这一切事都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一切祝圣、供职和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因为真理引向良善(2830节)。“坛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也可见于启示录:
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启示录9:13)
“金坛的四角”明显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声音是从四角出来的。“金”表示良善(113, 1551, 1552节),“金坛”更表示良善。
阿摩司书:
我为以色列的过犯而察罚以色列的日子,我也必察罚伯特利的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坛角必被砍下”,是因为那个地方不再有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代表;“伯特利”是指神性良善,因而被称为“王的圣所”、“王的家”(阿摩司书7:13)。用角里的膏油膏王(撒母耳记上16:1, 13; 列王纪上1:39)以同样的方式代表源于良善的真理。“油”是指良善(886节);但“角”是指真理;“王权”本身在内义上是指这种真理(1728, 2015节),这种真理拥有能力。
“角”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你们喜爱虚浮的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为自己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此处“角”表示虚假的能力。撒迦利亚书:
我举目观看,见有四角。我就对与我谈话的天使说,这些是什么?他对我说,这些是驱散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角。耶和华又指四个匠人给我看;我说,这些人来做什么呢?祂说,这些人是驱散犹大的角,以致无人能抬头;这些人来威吓列族,打掉他们的角,就是那举起他们的角抵触犹大地、使它四散的。(撒迦利亚书1:18-21)
“角”表示使教会荒废的虚假的能力。以西结书:
因为你们用胁用肩拥挤一切病弱的羊,又用角骶触,直到使它们四散在外。(以西结书34:21)
这论及利用虚假误导或迷惑人的牧人;“角”表示虚假的能力;“肩”表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能力(1085节)。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毁灭了,并不顾惜,使仇敌因胜过你而欢乐;祂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17)
同一先知书: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此处“角”表示强有力的虚假。
诗篇:
我对自夸的人说,不要夸耀;对邪恶的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不要硬着颈项说话。恶人一切的角,我都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举起。(诗篇75:4-5, 10)
“恶人的角”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义人的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
但以理书:
见第四兽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铁牙;它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脚践踏。它有十角。我正思考这些角,看哪,其中又长起另一只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这角前连根被拔出。看哪,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大话。那时,因这角说大话的声音,我就观看;我愿知道第四兽的真情,头有十角和那另长起的一角,有三角倒在这角面前;这角有眼,有说大话的口。我观看,这角与圣徒争战,胜了他们,直到亘古常在者来给圣徒伸冤。他说,至于第四兽,它将是世上的第四国,与一切国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并且践踏嚼碎。至于那十角,就是从这国中必兴起的十王,在他们以后,又兴起一王,与先前的不同,他必制伏三王;他必说话抵挡至高者,必折磨圣徒;然后,审判者必坐堂。(但以理书7:7-8, 11, 19-26)
这在内义上论及教会的败坏状态。此处但以理所看到的事物,如兽,铁牙,有眼的角,说话的角,与圣徒争战、说话抵挡至高者的角,都表示教会里面虚假和异端邪说的状态。“角”表示强有力并盛行的虚假,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眼”,也就是理解力(2701节)被归给了它们;他们甚至说话抵挡至高者。“国”和“王”不是指王国和国王,而是指教导虚假的教义,这从它们在圣言中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即:“国”和“王”是指教导真理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导虚假的教义(参看1672, 2015, 2069, 2547节)。
在但以理书的别处:
我见有双角的公绵羊站在河边,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我见那公绵羊往西、往北、往南用角抵触,兽在他面前都站立不住,也没有能救护脱离他手的;但他任意而行,自高自大。我正思想的时候,看哪,山羊中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穿越整个地面。这公山羊两眼之间有一只角。他来到那只双角公绵羊那里,以猛烈的怒气向他冲去,猛击他,折断他的两角;公绵羊在他面前没有力量站立。后来,山羊中的公山羊极其自高自大,正强盛的时候,他的大角折断了,在它的原处又长出四个角来。很快,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有双角的公绵羊,就是玛代和波斯王;那公山羊就是希腊王;取代那一角的四角就是从这民族兴起的四国。(但以理书 8:1-27)
这在内义上论及“公绵羊”所表示的属灵教会的状态(2830节);经上描述了该教会的状态,它如何逐渐衰落并败坏。“山羊中的公山羊”是指那些拥有与仁分离之信,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开始抬高自己反对良善,最终反对主的人。“公绵羊的角”是指属灵教会的真理,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山羊中的公山羊的角”是指已经逐渐退化为虚假的真理;此处提到的“国”和“王”不是指王国和国王,而是指真理和虚假,如刚才所述,因为从本质上说,主的圣言并不论述世俗和尘世事物,而是论述属灵和属天事物。
启示录: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3-4)
又:
我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七头十角,在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又允许他与圣徒争战,并且胜过他们。然后,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羊羔。(启示录13:1-2, 7, 11)
又: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有七头十角;她是大巴比伦。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那十角就是十王。(启示录17:3, 5, 7, 9, 12-13)
显而易见,此处的“角”和但以理书中的一样,表示虚假的能力。

属天的奥秘 #9942

9942.“要用细麻

9942.“要用细麻线的织工织内袍”表从属天之爱的真理发出的属灵国度的至内在事物。这从亚伦的衣服和“细麻”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伦的衣服一般是指毗邻属天国度的属灵国度(参看9814节),内袍因是这些衣服当中最里面的,故表示该国度的至内在事物,“亚伦的内袍”表示直接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826节);“细麻”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参看9469节)。论到这内袍,经上说它要用织工来织,织工是指编织工所织的东西;“织工”表示来自属天层之物(9915节)。在原文,表达“织工”的那个词也表示“编织”。
  这个内袍是织成的,或用编织工的手工作成的,这一点从出埃及记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拿细麻线、用编织工的手工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作内袍。(出埃及记39:27)
  内袍之所以是织成的,也就是用细麻线织成的,是为了让它可以代表直接从属天层发出之物;相对之下,它类似于属天层的一个延续。事实上,从属天层发出的事物类似从人心智的意愿发出之物;因为属于一个人的理解力的一切事物都是从他的意愿发出的。相对于那些由外在从意愿发出的事物,那些由内在从意愿发出的事物可以说是从它那里延续来的。因此,那些由内在从意愿发出的事物主要有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存在于理解力里面属于爱的一切情感都是从此人的意愿流入的。天堂也有类似情形,在那里,属天国度对应于人的意愿,属灵国度对应于他的理解力(参看9835节)。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毗邻主的属天国度的其属灵国度(9814节),所以内袍代表那里的至内在之物,因而代表从属天国度发出,离该国度最近之物;因为内袍是最里面的衣服。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内袍是织成的,或用织工作的,又为何由细麻线来作。因为“织物”表示来源于意愿或属天层之物(9915节),“细麻”表示源于属天之爱的真理(9469节)。
  圣言其它地方的“内袍”(tunic,或译内衣,里衣、上衣、衣服等)也表示从属天之物发出的属灵之物,如那人和他妻子吃了知识树之后,经上说耶和华为他们作“皮衣”(创世记3:20, 21)。没有人知道这些“内袍”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除非这个故事细节的内义被揭开;所以有必要解释一下。那里的“那人和他的妻子”表示属天教会,作为丈夫的那人自己表示良善方面的属天教会,他的妻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天教会;这真理和这良善是属天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但当该教会堕落时,这种堕落通过基于记忆知识推理神之真理而发生,在内义上由蛇的劝诱来表示,属天教会堕落后的这第一个状态就是此处所描述的,它的真理由“皮衣”来描述。
  要知道,在创世记第一章,天地的创造在内义上表示并描述了那时教会成员的新造或重生,因而属天教会的建立;“园子”表示并描述了那个教会的智慧和聪明,吃知识树表示并描述了由于基于记忆知识推理神性事物所导致的它的堕落。意思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对这些章节的解释中关于这个主题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因为创世记头几章所包含的一切事物都是虚构的历史,就其内义而言,是关于属天教会成员的新造或重生的神性事物,如前所述。这种写作方式在上古时代是惯常的,不仅在属于教会的人当中是这样,在教会之外的人当中也是这样,如在阿拉伯人、亚兰人或叙利亚人和希腊人当中,这从那些时代的书籍,无论圣的还是俗的明显看出来。
  所罗门正是模仿这些书写了雅歌,因为所罗门是从这些书中得到它的;事实上,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圣书,因为它不像圣书那样里面包含一系列天上的神性事物。约伯记也是古教会的一本书。经上,如摩西五经(民数记21:14, 15, 27 ff)还提到现已遗失的古教会的圣书。这些书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它们的预言部分被称为“诗歌”(参看2686, 2897节)。被称为“耶和华战记”的历史部分的风格就具有这种性质,这一事实从摩西所摘录并引用的部分内容明显看出来。因此,他们的历史叙述接近于一种预言的风格,具有这种性质,小孩子,以及简单人可以将这些事物保留在自己的记忆中。上面(民数记21章)所提到的那些书是神圣的,这一点从现存于21章28-30节的部分内容明显看出来,可与耶利米书(48:45, 46)相对照,那里有类似的话。在教会之外的人当中,这种风格是那时最常使用的,几乎是唯一的风格,这从那些教会之外的作家所写的寓言或神话传说清楚看出来;他们将是非对错的道德观念,或诸如属于情感和生命的那类事物都包裹在这些寓言或神话传说中。
  在真实而非虚构的历史叙述中,就是像创世记头几章虚构的历史章节之后出现在摩西五经中的历史,以及出现在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纪中的历史,“内袍”(tunic,或译内衣,里衣、上衣、衣服等)也表示从属天真理和良善发出的属灵真理和真理之良善。要知道,属灵真理和良善就是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属灵天使所享有的那种真理和良善;但属天真理和良善则是在第三或至内层天堂的属天天使所享有的那种真理和良善(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摩西五经提到,约瑟的父亲以色列给了他儿子约瑟一件彩衣,他的哥哥们为此感到恼火,后来就剥了这彩衣,把它染了血,打发人送到他们父亲那里(创世记37:3, 23, 31-33)。这一切都真实的历史;由于它们里面,也就是其内义里面同样包含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因而包含神性事物,所以“彩衣”(tunic of various colors)表示约瑟所代表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这是一种从属天层发出的属灵真理和良善的状态(参看3971, 4286, 4592, 4963, 5249, 5307, 5584, 5869, 5877, 6417, 6526, 9671节)。因为雅各所有的儿子都代表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在自己适当秩序中的那类事物(3858, 3926, 4060, 4603, 6335, 6337, 6397, 6640, 7836, 7891, 7996节)。但在上面所提到的那一章,他们代表对立面。
  包含在圣言书卷,无论历史书卷还是预言书卷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并用来表示这些事物,所以在诗篇,“王的女儿”描述了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她的“衣服”描述了真理本身:
  有列王的女儿在你尊贵妇女之中;王后佩戴最美的俄斐金饰站在你右边。推罗的女儿必带来供物,民中的富人也必求你的脸面。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裳是用金线织的。她要穿刺绣衣服,被引到王前。(诗篇45:9, 12-14)
  “女儿”一般表示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因而也表示教会(参看2362, 3024, 3963, 9055e节);当论及主时,“王”表示神性真理(2015, 2069, 3009, 4581, 4966, 5068, 6148节)。由此明显可知,该诗篇所讲述的关于王的女儿的这一切事物都表示教会中诸如属于对从主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的那类事物。经上说“推罗的女儿必带来供物”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推罗”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参看1201节)。“民中的富人”所表相同,因为“富人”在灵义上只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并不表示别的(1694, 4508节)。由此明显可知“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裳是用金线织的”表示什么;因为她的“衣裳”是指一件内衣或里衣(tunic),这从这个词在原文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因为在原文,这个词表示贴身的衣裳。它是指一件内衣或里衣,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19:23, 24),那里提到主的里衣,这里衣在诗篇(诗篇22:18)同样被称为“衣裳”。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撒母耳记下(13:18),在那里,经上说,王的女儿(经上译为公主)穿着彩衣,如下文所述。诗篇中“金线织的”与“亚伦内袍用织工织的”所表相同,原文用的是相同的词。至于她被引到王前所要穿的“刺绣衣服(或刺绣内袍)”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9688节)。
  由于王的女儿和她的衣服或内衣表示这类事物,所以那个时代王的女儿或公主就穿这种衣服,这清楚可见于撒母耳记下:
  那时她玛穿着彩衣,因为王的女儿都是这样穿的。(撒母耳记下13:18)
  由于内袍(tunic,或译内衣,里衣、上衣、衣服等)代表属灵良善和真理,故可以看出“亚伦的内袍”表示什么,以及本章下一节所提到的他儿子的内袍表示什么;在那里,经上说他们“要为亚伦的儿子作内袍,腰带,裹头巾,为荣耀,为华美”。由于他们的内袍代表这些神圣事物,所以经上说,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因用凡火上香被天上的火烧灭,他们穿着内袍被抬到营外(利未记10:1-5)。“凡火”表示来自某个其它源头,而非天堂之物的爱,因为在圣言中,“圣火”是指天上或神性的爱(6832, 6834, 6849, 7324, 9434节)。因此,由于亚伦的儿子所做的事,他们的“内袍”所表示的属灵良善和真理被玷污了,这就是为何他们穿着内袍被抬到营外。
  在弥迦书,“里衣”(tunic,或译内袍,内衣、上衣、衣服等)所表相同:
  我的民因衣裳起来如仇敌,你们剥去那些安然经过之人身上的里衣。(弥迦书2:8)
  在这段经文中,“里衣”在原文是用另一个词来表述的;然而,所表示的仍是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剥去那些安然经过之人身上的里衣”表示剥夺那些过着一种简单良善生活之人的属灵真理;“因衣裳起来(视人)如仇敌”表示由于他们所认为的真理而向他们行恶,而事实上,只要处于良善,没有人会由于凡他以之为真理的而受到伤害(1798, 1799, 1834, 1844节)。
  由此可见马太福音中的“里衣”表示什么:
  耶稣说,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不可指着地起誓,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马太福音5:34-37, 40)
  人若不知道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是何状态,就不可能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与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住在里面,铭刻在他们心上。因为对主之爱的良善引导他们认识一切真理,并且认识得如此透彻,以致他们从来不像属灵国度里的天使那样去推理它。因此,当提到真理时,他们只是说是,是;或说不是,不是;事实上,在属天国度,他们甚至不提信。关于这些天使的状态,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由此明显可知,“不可起誓”这条禁令是什么意思;因为“起誓”表示确认真理(3375, 9166节),确认真理在属灵国度通过运用理性和取自圣言的记忆知识来进行。“告,想要拿里衣”表示争论真理,以及想要说服别人相信某事不是真的;“里衣”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属天之人会让各人去持守各自的真理,而不会和他继续理论。
  在马太福音的另一处,“里衣”(tunic,或译内袍,内衣、上衣、衣服等)也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传天国,说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途中不要带行囊,不要带两件里衣,也不要带两双鞋和两个拐杖。(马太福音10:5, 7, 9, 10)
  这些话代表那些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和真理之人根本没有来源于他们自己的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为十二个门徒代表所有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代表源于主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3488, 3858e, 6397节)。“腰袋里的金银铜钱”和“行囊”表示源于自我,而非源于主的良善和真理;“里衣、鞋和拐杖”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里衣”表示内层真理,或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鞋”表示外层真理,或属世层中的真理(1748, 6844节),“拐杖”表示真理的能力(4876, 4936, 6947, 7011, 7026节)。然而,“两件里衣”、“两双鞋”和“两个拐杖”表示既来源于主,也来源于自我的真理及其能力。他们被允许有一件里衣,一双鞋和一个拐杖,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马可福音(6:8, 9)和路加福音(9:2, 3)。
  一旦从这些例子知道“里衣”表示什么,那么“主的里衣”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对此,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
  他们就拿衣服分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从上头整片织成的。他们就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是谁的。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兵丁果然做了这事。(约翰福音19:23, 24; 诗篇22:18)
  若运用在某种程度上被光照的理性想一想,谁看不出这一切表示神性事物?否则经上怎会在大卫诗篇中预言它们呢?然而,没有内义,因而没有从内义所获得的知识,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也就是说,没有人知道“衣服”、“拈阄”、“分它们”、“里衣”、它“原来没有缝儿”,或“从上头整片织成”,以及“士兵”分别表示什么。从内义明显可知,“衣服”表示真理,“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拈阄”和“分它们”表示把这些真理拆散并驱散它们(9093节);“里衣”表示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属灵层的神性真理,与“亚伦的内袍”所表相同,因为亚伦代表主;它“原来没有缝儿”,或“从上头整片织成”与描述亚伦内袍的“织工”所表相同。里衣没有分开表示直接从属天层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属灵层的神性真理无法被驱散,因为这真理是圣言的内在真理,就是诸如与天上的天使同在的那种。
  当经上说“兵丁做了这事”时,意思是说,这事是那些本应为真理而争战的人,也就是有圣言在中间的犹太人行出的,但他们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会驱散它。因为他们虽有圣言,却不愿从圣言知道主就是弥赛亚,是那要到来的神的儿子。他们也不愿知道关于圣言内在意义的任何事,只想知道外在意义;他们还抽取外在意义用来服务于他们自己的爱,这些爱都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他们还由此用来支持从这些爱中涌出的欲望。“分主的衣服”就表示这些事;因为凡他们对主所行的,都代表那时在他们当中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状态;因此,他们对待神之真理的方式就是他们对待主的方式。在世时的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参看 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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