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5

85.在来自我们太阳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属天的奥秘 #3863

3863.“因为她说

3863.“因为她说,耶和华看见”在至高意义上表预见,在内在意义上表信,在内层意义上表理解,在外在意义上表看见,在此表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如下文所述。前面的阐述表明,以雅各十二个儿子命名的十二支派表示真理与良善,或信与爱的全部事物,因而表示教会的全部事物;还表明,每个支派表示某种普遍划分,因而十二支派表示囊括和包含凡属教会的一切具体事物在里面的普遍划分,在普遍意义上表示属于主国度的一切事物。“流便”所表示的普遍划分是指,信是第一个普遍划分,这是因为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他必须首先学习并吸收信,也就是属灵真理的事物,他正是藉着信或真理的教义被引入重生。因为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凭自己不知道何为天上的良善,而是必须通过教义,也就是所谓的信之教义学习它。信的一切教义皆视生命为目的,并且它因拥有生命,故也拥有良善,因为良善是生命的总括和实质。
古人争论的焦点就是谁是教会头生的,是信之真理还是爱之良善。那些认为信之真理是头生的之人通过外在表象争论,并确定这种真理是头生的,因为它是并应是首先要学习的,还因为人通过它被引入良善。但他们不知道,良善本质上是头生的,它被主通过内在人被注入,以便内在人能采纳并接受通过外在人被引入的真理。他们也没有意识到,良善含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或真理若不经由良善而来,就没有任何生命可言,以至于良善就是真理的灵魂,并将真理归为己有,以真理为衣,如同灵魂以身体为衣。由此可见,在人重生期间,从外在表象上看,真理占据第一位,可以说是头生的;尽管本质上良善占据第一位,是头生的,并且一旦人重生了,它就实实在在地占据第一位。这就是真相(参看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节)。
本章和此前几章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层的重生,此处的主题是它的第一个状态,也就是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的状态,故雅各的头生子,或流便以“耶和华看见”为名,“耶和华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源于主的信。就本身而言,信包括理解中的信和意愿中的信。知道并理解信之真理被称作认知中的信,而意愿真理则被称作意愿中的信。前者,就是认知中的信就是“流便”所表示的信,而后者,就是意愿中的信,则是“西缅”所表示的信。谁都能看出,认知中的信,或理解真理的能力先于意愿中的信,或实际意愿真理而来。因为当一个人不知道诸如天上良善之类的事物时,他必须首先知道它的存在,然后在能意愿它之前理解它是什么。
“看见”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看见,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看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理解,这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内在人的看见无非是理解,这也是为何在日常用语中,理解被称作内视,并且光这个词就用来论及它,以及外视,并被称作智性之光(intellectual light)。“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内层认知除了以真理与良善为目标外,并没有其它目标,因为这些是信的目标。以信之真理为目标的这种内层认知或内视,并不像以涉及文明道德生活的真理为目标的认知那样显明自身,因为它存在于后者里面,居于天堂之光。只要人居于尘世之光,这天堂之光就处在模糊的状态。然而,它仍向那些重生之人揭示它自己,尤其藉着良知来揭示。“看见”在至高意义上明显表示预见,因为论及主的智慧是一种无限的智慧,这种智慧无非是预见。“流便”以之为名的“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对此,引用以下经文: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制造一条火蛇,挂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活了。(民数记21:8-9)
铜蛇代表主的外在感官或属世直觉(参看197节);“铜”表示属世之物(425, 1551节)。对祂的信由那些看见或望它的人活了来代表,对此,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5)
以赛亚书:
主说,你去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以赛亚书6:9-10)
很明显,“看见,却不晓得”在此表示理解真理,却不承认它。“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表示剥夺他们对真理的认知;“看见”在此表示信主,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13:13-14)和约翰福音(12:36-37, 39-40)中的话清楚可知。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住在悖逆的家中,他们有眼睛可以看,却看不见,有耳朵可以听,却听不见。(以西结书12:2)
“有眼睛可以看,却看不见”表示他们能理解信之真理,却不意愿,这是由于“悖逆的家”所表示的邪恶,这邪恶会给虚假带来一种不真实的光,给真理带来黑暗,如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
这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训诲的儿女;他们对先见说;不要看;对见异象的人说,不要为我们去见正直的事,要向我们说柔和的话,看虚幻的事。(以赛亚书30:9-10)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看见大光”表示接受并相信信之真理。经上说,天上的光照耀那些有信的人,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就是出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又: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你们的先知,你们的头就是先见。(以赛亚书29:10)
“封闭眼”表封闭对真理的认知,“眼”表认知(参看2701节)。“蒙盖先见”表蒙盖那些知道并教导信之真理的人。在过去,“先见”被称为“先知”,“先知”表那些施行教导的人,以及教义的真理(参看2534节)。又: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犯错;他们在那些看见的人当中犯错,在审判时跌跌撞撞。(以赛亚书28:7)
此处的意思是一样的。他们跌跌撞撞所行的“审判”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235节)。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昏迷;能听的人,耳必得听闻。(以赛亚书32:3)
又:
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必见辽阔之地。(以赛亚书33:17)
“见王的荣美”表出自主并凭良善被视为荣美的信之真理。“见辽阔之地”表爱之良善。因为“王”表信之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 3009, 3670节);这真理凭良善而以“荣美”来论及(553, 3080, 3821节);“地”表爱之良善(620, 636, 3368, 3379节)。马太福音:
心里洁净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马太福音5:8)
此处很明显,“见神”是指相信祂,因而凭信看见祂;因为凡拥有信的人都通过信见神,因为神就在信里面,且在那构成正信之信里面。
又: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18:9)
此处也很明显,“眼”不是指眼睛,也不是说眼要被剜出来,因为叫人跌倒的,不是眼睛,而是此处“眼”所表示的对真理的理解(2701节)。“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表示不知道、理解信之真理强如知道、理解它们,却过着邪恶的生活。
同一福音书:
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渴望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马太福音13:16-17;约翰福音12:40)
此处“看见”表知道并理解构成对主之信的事物,因而表示信。因为他们有福不是因为他们看见了主,看见了祂的神迹,乃因他们信。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可以看出来:
我对你们说过,你们已经看见我,还是不信。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36, 40, 46-47)
“看见还是不信”表示知道信之真理还是不接受它们,“见而信”表示知道并接受它们。“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表示神性良善若不藉着神性真理就无法得到承认。“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参看3704节)。因此,内义就是,没有人能拥有属天良善,除非他承认主。
同样在同一福音书: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耶稣说,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5-46)
此处经上明确声称“看见”表示信,或拥有信。又:
耶稣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 9)
又:
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7-19)
此处“看见”表拥有信,因为唯独通过信才能看见主。实际上,信是爱的眼睛,因为主正是被爱经由信看见,爱是信的生活。因此,经上说“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
又:
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法利赛就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39-41)
此处“能看见的”表示那些自以为比别人更聪明的人,对于他们,经上说“反瞎了眼”,也就是不接受信。“不能看见”或“瞎了眼”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以及那些无知之人(参看2383节)。路加福音:
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至于别人,就用比喻,叫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明。(路加福音8:10)
又:
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神的国。(路加福音9:27;马可福音9:1)
“见神的国”表相信。又:
耶稣对门徒说,日子将到,你们巴不得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却不得看见。(路加福音17:22)
这论述的是时代的终结,或教会的末期,此时信不复存在。
又:
到了同他们坐席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掰开,递给他们。他们的眼睛开了,这才认出祂来。(路加福音24:30-31)
这次事件的意思是,主通过良善,而非没有良善的真理显现,因为“饼”表示爱之良善(276, 680, 2165, 2177, 3478, 3735, 3813节)。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明显可知,“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因为除了出自主的信外,其它信并非正信。这信能使人“看见”,也就是相信。而源于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之信并非信,因为它使人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他若视真理为真理,却仍看不见,是因为他不信,因为他在它们里面看见他自己,而不是看见主。
“看见”表示拥有对主的信,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天堂之光的反复说明很清楚地看出来,即天堂之光来自主,故含有聪明和智慧,因而含有对祂的信在里面,因为对主之信从内在存在于聪明和智慧里面。因此,如天使那样通过那光“看见”无非表示对主之信。主自己也在这光里面,因为这光从祂发出。这光也是在那些拥有对主的信之人的良知里面闪耀的光,尽管活在肉身时,此人并未意识到这一事实,因为那时这光被尘世之光模糊了。

属天的奥秘 #9468

9468.“染过两次

9468.“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表相爱。这从“朱红色”和“染过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朱红色”和“染过两次”是指属天真理,这真理和相爱的良善是一样的。天使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两个国度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在属天国度,内在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外在则是相爱的良善。这外在良善就是那“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所表示的;“朱红色”表示良善本身,“染过两次”表示它的真理。但在属灵国度,内在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外在则是出于信的顺从的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及其真理,是由于它在来世的表象;因为当这良善和真理的气场在最低层天堂呈为可见时,它就显为朱红色。事实上,从属天天堂降下来并在下面显现的事物从火焰取得自己的颜色,在下面因它所经过的中间天堂的光之亮白而变成朱红色。这解释了为何除了其它颜色外,朱红色用于居所的帘子(出埃及记26:1);柜子前的幔子(出埃及记26:31);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带子(出埃及记28:8);决断的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
  “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就是属天国度或教会的外在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朱红色的毯子要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再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桌子上的东西,尤其陈设饼表示属天国度或教会的至内层事物;而遮盖物则表示外层事物。也正因如此,将要收集起来的材料以这种顺序被列了出来;也就是说,首先提到的就是至内层事物,即蓝色和紫色;其次提到的是更外在的事物,即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细麻和母山羊毛;最后提到的是最外在的事物,即染红的公羊皮,獾皮;下文各处也一样。
  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外在属天良善及其真理,所以这种颜色被用来描绘圣言的外在意义和源于它的教义。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在至内层天堂显为一道火光,在中间天堂显为一道闪亮的白光。
  圣言和源于圣言的教义在撒母耳记下被如此描绘: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约拿单;他写下来,要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使你们衣服加上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17, 18, 24)
  “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表示提供属于相爱之良善的真理,因而提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段预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也就是说,真理因分离的信之教义而被扼杀,但又通过爱和仁的教义得以恢复。因为杀了扫罗和约拿单的“非利士人”表示那些捍卫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的人(3412, 3413, 8093, 8096, 8099, 8313节);“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表示为那些处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人提供构成教义的真理。“犹大人”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参看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5794, 5833, 6363节);“弓”是指真理的教义(2686, 2709节)。
  耶利米书:
  你这被荒废的啊,你要做什么呢?你虽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徒然美化你自己。(耶利米书4:30)
  此处论述的是已荒废的教会;“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表示指明或教导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生活方式,因而指明或教导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同一先知书:
  素来吃美好食物的,现今在街上孤单凄凉;素来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表示从小就在相爱的良善上接受源于圣言的教导。
  由于包含在圣言外在意义中的事物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原因如前所述,所以那些利用圣言的外在意义来证实由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证实违背爱主和相爱的真理和良善的观念之人,就被说成是穿“紫色和朱红色衣服”。事实上,他们的外在因来自圣言而呈现出这样的表象;但他们的内在却是亵渎的。在启示录,“朱红色”就表示这类事物: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启示录17:3, 4)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这样一种宗教:其中圣言的圣物因被用来支持赞同恶魔般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虚假,因而被用来在天上和地上掌权而遭到亵渎。又:
  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因此,“细麻,紫色料,朱红色料”也被列在巴比伦的货物当中(启示录18:12)。
  由于圣言的外在方面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并且由于有一个流注从天堂出来进入人的记忆,而在记忆中,取自圣言的东西就显为这种颜色,所以朱红色用来提醒或记念某事,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又在底边的繸子上,加一根朱红色线,好叫他们通过它能记起耶和华一切的命令,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有意义的记号使用普遍的古代,人们习惯于系一根红线来记念或提醒某事,如我们所读到的他玛的儿子谢拉,收生婆在他手上拴了一根染过两次的线(创世记38:28, 30);又如妓女喇合,她将一根朱红色线系在窗户上,好叫两个探子能记得他们的诺言(约书亚记2:18, 21)。
  由于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与他同住的真理和良善,就无法从邪恶和虚假中解脱出来,所以在洁净大麻疯时,就会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因为“大麻疯”表示被亵渎,因而被歪曲的真理(参看6963节);从这些东西中“洁净”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这些疾病中解脱出来。朱红色线以同样的方式用于从红母牛中所制成的除污秽和除罪的水(民数记19:6);“除污秽和除罪的水”也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和解脱出来。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染过两次”和“朱红”也是如此。这时,它们表示虚假和邪恶,也就是这些真理和良善的对立面,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这同样适用于“红”、“血”、“火焰”和“火”。它们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爱与信之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就是它们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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