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5

85.在来自我们太阳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属天的奥秘 #4031

4031.“只是在后

4031.“只是在后聚集起来的羊群眼前不插枝子”表强迫的事物。这从“后聚集起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先聚集起来”表自发或自由的事物,如前所示(4029节)。由此明显可知,“后聚集起来”表示强迫或不自由的事物。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此处没有像论及先聚集起来的羊群那样提到“发热”;因为“发热”表示情感,在这种情况下表示一种强烈的渴望。凡非始于情感的,都不是自发的或自由的,自发或自由的一切事物皆与人的情感或爱一致(2870节)。这一点同样从原文中这个词的衍生意义明显看出来,即意思是缺乏;因为若缺乏强烈的渴望,一切自由的感觉就会停止;在这种情况下所行的,可以说不是自由的,最终可以说是强迫的。
从前面(4029节)所引用的章节可以看出,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因而一切改造和重生都是在自由中实现的,也就是说,都是自发的结果。所以,若缺乏自由,也就是通过强迫,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而重生是不可能实现的。至于何为自由及其来源,可参看前文(2870-2893节),那里论述了人的自由。凡在推理关于主的圣治,人的得救,许多人的永恒诅咒时没有意识到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使这些成为自己的,因而重生若不在人的自由状态下,是不可能实现的人就将自己投入纯粹的阴暗中,因而陷入严重的错误。因为他以为,主若愿意,就能拯救每个人,并且通过无数方法来这样做,如通过神迹,死人复活,直接启示,让天使将世人从邪恶中拉回来并强力将他们驱入良善,通过人被引入并悔改所在的许多状态,以及其它许多方法。
殊不知,所有这些方法都包含强迫,没有人能通过强迫被改造。因为凡强迫人的事物都不会赋予他任何情感;或即便它具有这样的性质,即它能赋予一种情感,它也会将自己弯向对邪恶的情感。诚然,它似乎流入,也的确注入了某种神性事物;但当此人的状态发生改变时,他又回到先前的情感,即邪恶与虚假中;这时,神圣事物便与邪恶并虚假结合,沦为亵渎,然后就具有诸如将他引入最糟糕地狱这样的性质。因为此人首先承认和相信,也拥有对神圣之物的情感,但后来又否认,甚至厌恶它。亵渎者指的是那些曾发自内心承认,后来又否认的人,而不是那些没有发自内心承认的人(301-303, 571, 582, 593, 1001, 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 3398, 3399, 3402, 3898节)。因此,如今不再发生明显的神迹,只发生一些不太明显或不引人注目的神迹,这些神迹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不会强力激发神圣感,或夺走人的自由。这就是为何死人不再复活,为何没有人通过直接的启示,或通过天使远离罪恶,或简单的使用武力被引向良善。
主在人的自由中作工,并通过自由使他转回。因为一切自由都属于他的爱或情感,因而属于他的意愿(3158节)。若人不在自由中接受良善与真理,这良善与真理就不可能归给他,或变成他自己的。因为对人来说,凡被迫的事,都不是他的,而是属于进行强迫之人的,哪怕这事是他所做的,他也不是凭自己做的。表面上看,有时人似乎被迫向善,如在试探和属灵的争战中,但这时他所拥有的自由比其它任何时候都要大(参看1937, 1947, 2881节)。当人强迫自己行善时,似乎他也是被迫行善;但自我强迫是一回事,被(别人)强迫则是另一回事。对任何人来说,自我强迫是出于他里面的自由,而被(别人)强迫则不是出于自由。既然如此,那么明显可知,那些推理主的圣治、人的得救,许多人的永恒诅咒,却不知道主通过自由,绝非通过强迫作工之人陷入何等的阴暗,因而陷入何等的错误。因为具有神圣性质的事若不是自由地被接受,强迫是危险的。

属天的奥秘 #896

896.“挪亚移开方

896.“挪亚移开方舟的盖观看”表示虚假一移走,他所承认并信仰的信之真理就发出光来。这从“移开盖”的含义清楚可知,“移开盖”是指移除遮光之物。由于“方舟”表示将要重生的古教会成员,所以“盖”只能表示阻碍他看见天空,也就是看见光的东西。正是虚假阻碍了它,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他“观看”。在圣言中,“看”表示理解和有信,在此表示他承认并信仰真理。知道真理是一回事,承认真理完全是另一回事,而信仰真理又是另外一回事。知道是重生的第一步,承认是第二步,信仰是第三步。知道、承认和信仰之间的区别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最坏的人也能知道,却不承认,如犹太人和那些试图通过似是而非的推理毁坏教义事物的人。不信的人也能承认,在某些状态下还能热情地讲道、证实和说服。然而,只有真信的人才能拥有信。
那些有信的人知道、承认并相信;他们有仁爱、有良心。因此,信仰永远不会归给任何人,也就是不能说他有信仰,除非他和这些人一样。这才是重生。仅仅知道属于信的东西是一种没有理性同意的记忆活动。承认属于信的东西是由某些原因并为了某些目的所产生的一种理性同意。而有信则是良心的一种活动,也就是说,是主通过良心作工的一种活动。这些区别从来世的人身上看得最清楚。那些仅仅知道的人有很多都在地狱。那些承认的人也有很多在地狱,因为他们在肉身生活中的承认仅限于某些状态,如前所述。但当他们在来世发现他们所宣讲、教导并说服别人相信的东西是真理时,却大为惊讶,并且只有当回想起他们曾如此宣讲时,才承认它是真理。但那些有信的人都在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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