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4031.“只是在后聚集起来的羊群眼前不插枝子”表强迫的事物。这从“后聚集起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先聚集起来”表自发或自由的事物,如前所示(4029节)。由此明显可知,“后聚集起来”表示强迫或不自由的事物。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此处没有像论及先聚集起来的羊群那样提到“发热”;因为“发热”表示情感,在这种情况下表示一种强烈的渴望。凡非始于情感的,都不是自发的或自由的,自发或自由的一切事物皆与人的情感或爱一致(2870节)。这一点同样从原文中这个词的衍生意义明显看出来,即意思是缺乏;因为若缺乏强烈的渴望,一切自由的感觉就会停止;在这种情况下所行的,可以说不是自由的,最终可以说是强迫的。
从前面(4029节)所引用的章节可以看出,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因而一切改造和重生都是在自由中实现的,也就是说,都是自发的结果。所以,若缺乏自由,也就是通过强迫,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而重生是不可能实现的。至于何为自由及其来源,可参看前文(2870-2893节),那里论述了人的自由。凡在推理关于主的圣治,人的得救,许多人的永恒诅咒时没有意识到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使这些成为自己的,因而重生若不在人的自由状态下,是不可能实现的人就将自己投入纯粹的阴暗中,因而陷入严重的错误。因为他以为,主若愿意,就能拯救每个人,并且通过无数方法来这样做,如通过神迹,死人复活,直接启示,让天使将世人从邪恶中拉回来并强力将他们驱入良善,通过人被引入并悔改所在的许多状态,以及其它许多方法。
殊不知,所有这些方法都包含强迫,没有人能通过强迫被改造。因为凡强迫人的事物都不会赋予他任何情感;或即便它具有这样的性质,即它能赋予一种情感,它也会将自己弯向对邪恶的情感。诚然,它似乎流入,也的确注入了某种神性事物;但当此人的状态发生改变时,他又回到先前的情感,即邪恶与虚假中;这时,神圣事物便与邪恶并虚假结合,沦为亵渎,然后就具有诸如将他引入最糟糕地狱这样的性质。因为此人首先承认和相信,也拥有对神圣之物的情感,但后来又否认,甚至厌恶它。亵渎者指的是那些曾发自内心承认,后来又否认的人,而不是那些没有发自内心承认的人(301-303, 571, 582, 593, 1001, 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 3398, 3399, 3402, 3898节)。因此,如今不再发生明显的神迹,只发生一些不太明显或不引人注目的神迹,这些神迹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不会强力激发神圣感,或夺走人的自由。这就是为何死人不再复活,为何没有人通过直接的启示,或通过天使远离罪恶,或简单的使用武力被引向良善。
主在人的自由中作工,并通过自由使他转回。因为一切自由都属于他的爱或情感,因而属于他的意愿(3158节)。若人不在自由中接受良善与真理,这良善与真理就不可能归给他,或变成他自己的。因为对人来说,凡被迫的事,都不是他的,而是属于进行强迫之人的,哪怕这事是他所做的,他也不是凭自己做的。表面上看,有时人似乎被迫向善,如在试探和属灵的争战中,但这时他所拥有的自由比其它任何时候都要大(参看1937, 1947, 2881节)。当人强迫自己行善时,似乎他也是被迫行善;但自我强迫是一回事,被(别人)强迫则是另一回事。对任何人来说,自我强迫是出于他里面的自由,而被(别人)强迫则不是出于自由。既然如此,那么明显可知,那些推理主的圣治、人的得救,许多人的永恒诅咒,却不知道主通过自由,绝非通过强迫作工之人陷入何等的阴暗,因而陷入何等的错误。因为具有神圣性质的事若不是自由地被接受,强迫是危险的。
9683.“把桌子安在帷帐外”表经由属于爱的天上事物或赐福而来的流注。这从“桌子”和“帷帐外”的含义清楚可知: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天上事物或赐福的容器(9527, 9545节);“帷帐外”是指联结媒介之外,间接流注经由这媒介而来,“帷帐”表示联结的媒介(9670节)。由于这张桌子被直接放在帷帐的后面,故所表示的是经由属于至内层天堂的天上事物或赐福,也就是爱之良善而来的流注。该流注既直接来自主,也经由至内层天堂间接来自主(可参看9682e节所提到的地方)。至于构成与人和天使同在的天堂生命,因而构成永生的一切良善,情况是这样:良善至内在的核心是主自己,因而是直接从祂发出的爱之良善,接下来是相爱的良善,之后是对邻之仁的良善,最后是信之良善。这就是良善从至内在的核心开始的相继次序。由此可见直接和间接的流注是怎么回事。总的来说,在其它层级之下的良善层级,也就是更外在的良善,在含有更内在的良善在自己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因为它在同等程度上接近主,而主是至内在的良善,如前所述。不过,排列并有序整理良善(更外在良善里面的更内在良善)的后续层级的方式却照着对良善的接受而因人而异,接受则取决于每个人在世上的属灵和道德生活,因为每个人在世上所过的生活都会永远伴随着他。
主也直接流入每一个人,因为没有这种直接流注,间接流注就一事无成。直接流注照着人或天使所在的秩序,因而照着从神性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被接受,因为这真理就是秩序(1728, 1919, 2447, 4839, 5703, 7995, 8512, 8513, 8700, 8988节)。因此,对一个人来说,秩序就是生活在来自主的良善中,也就是说,靠主生活,或说从主生活。这种流注持续不断;它进入一个人意愿的每一个萌动中,并尽可能地把它转向真正的秩序,因为人自己的意愿不断把他引离真正的秩序。人的本意和非本意的能力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本意能力不断将他引离秩序,但他的非本意能力却不断将他带回秩序。由于这个原因,非本意的心脏运动与人有意识的意愿完全分离,他的小脑活动也是这样;心脏运动和小脑的力量掌控意愿的能力,防止它们超过一定限度,过早地耗尽身体的生命。所以这两种能力(即非本意的能力和本意的能力)的主要活动在整个身体中联合起来进行。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阐明关于来自主的爱之属天事物或赐福和信之属灵事物或赐福的直接和间接流注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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