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4205.“我必不越过这石堆到你那里去;你也不可越过这石堆和柱子到我这里来害我”表决定能从良善流入多少的限度。这从“越过”、“石堆”和“柱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越过”在此是指流入;“石堆”是指良善(4192节);“柱子”是指真理(3727, 3728, 4090节);还因为石堆和柱子用作记号或证据;但在此处用作限度的记号。由于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结合,所以从整个思路自然会流入这样的观念:就内义而言,意思是指决定能从良善流入多少的限度。前面说过,结合通过良善实现,良善的流入取决于它被接受的方式。而对良善的接受完全取决于真理,真理是良善所流入的对象。因为良善是主动力或原动力,而真理是接受者;因此一切真理都是接受的器皿(4166节)。由于真理是良善所流入的器皿,所以真理为良善的流入设定限度。这就是此处决定能从良善流入多少的限度所表示的。
其中情形简要阐述如下:人所认识的真理,无论具有什么样的性质,皆通过情感,也就是通过爱所具有的某种快乐进入他的记忆。没有情感,或没有爱所具有的快乐,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人里面,因为他的生命就在于这些。当类似快乐,连同与它们相联的许多其它事物返回时,所进入的事物会被重新引入;同样,当这个真理被人自己或某个其他人重新引入时,情感或他的爱所具有的快乐在它进入时以同样的方式再次被激发;它们因结合而彼此粘附。由此可见对真理的情感是何情形。连同对良善的情感一起进入的真理,在有类似情感返回时,就会被重新引入;情感在类似真理返回时,也会被重新引入。由此明显可知,真理连同纯正的情感绝无可能被植入并扎根,除非此人处于良善。因为对真理的纯正情感来源于良善,良善则来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良善从主流入,但只固定在真理里面;事实上,真理欣然接纳良善,如同欢迎贵宾,因为这二者情投意合。由此还明显可知,真理的性质决定了良善被接受的方式。彼此过着仁爱生活的外邦人所认识的真理具有这样的性质:从主所流入的良善也能在它们里面如同贵宾那样被欣然接纳。但只要他们活在这世上,他们的情况就和从圣言拥有真理,并基于这些真理过着属灵仁爱生活的基督徒不一样(2589-2604节)。
9680.“这帷帐就给你们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表在属灵良善与属天良善之间,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这从“圣”和“至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在中间天堂掌权的良善;“至圣”是指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良善。后一种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而前一种良善,即在中间天堂掌权的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这两种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的一切说明(参看9670节所提到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在至内层天堂,对主之爱的良善是那里的内在良善,相爱的良善是那里的外在良善。而对邻之仁的良善是中间天堂的内在良善,对主之信的良善是那里的外在良善。这两层天堂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和教会一样。关于教会是内在和外在的,可参看前文(409, 1083, 1098, 1238, 1242, 4899, 6380, 6587, 7840, 8762, 9375节)。
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一切真理则照拥有良善在里面的程度而为神圣。之所以说良善是神圣的,并来自主,是因为唯独是神圣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祂(9229, 9479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居所被称为“圣所”,盛有法版的柜子被称为“至圣所”。因为法版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自己(9503节),柜子是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主也存在于中间天堂,但更直接、更充分地存在于至内层天堂。因为那些通过爱之良善与主结合的人与祂同在,而那些通过信之真理与主结合的人是与祂同在,但更遥远。在中间天堂,他们通过植入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而与主结合。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在帷帐外的居所被称为“圣所”,在帷帐内的居所被称为“至圣所”。
一切神圣皆来自主,或说主是一切神圣事物的源头,祂是真正的“至圣者”,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下列经文:
为你民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膏至圣者。(但以理书9:24)
启示录:
主阿,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所以主也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4; 5:19, 24; 10:20; 12:6; 17:7; 29:19; 30:11, 12, 15; 31:1; 37:23; 41:14, 16, 20; 43:3, 14; 45:11; 60:9, 14; 耶利米书50:29; 51:5; 以西结书39:7; 诗篇71:22; 78:41; 89:18; 列王纪下19:22等)。因此,在以色列人当中,凡代表主的东西,或从祂发出的良善和真理被献上之后就被称为“圣”,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在圣言中,“圣灵”也是从主发出的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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