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4918.“看哪,她腹里是一对双生”表教会的两大要素。这从“双生”和“腹”的含义清楚可知:“双生”是指这二者,即良善与真理(3299节);“腹”(即子宫)是指良善与真理被孕育和躺卧之地,因而是指教会的基本要素躺卧之地。“腹”在真正意义上表示有纯真在其中的婚姻之爱的至内层,因为在大人中,子宫或腹对应于这爱。由于婚姻之爱起源于对良善与真理的爱,这爱属于天堂的婚姻,在该婚姻的心脏处,还由于这婚姻就是天堂本身,或主的国度,而主在地上的国度是教会,所以“腹”或子宫也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在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所在之处。正因如此,“打开子宫”表示由此衍生的教会教义(3856节),以及接受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能力(3967节);“从腹(或子宫)中出来或出胎”表示再生或重生(参看4904节),也就是被作出一个教会,因为凡再生或重生者,都被作成一个教会。
由于“从腹中出来或出胎”表示重生,因而表示教会,所以主在圣言中被称为“从出胎造就人的”、“叫人出母腹的”;经上称那些重生并被作成一个教会的人为“出胎”(经上或译出母胎,离母腹等),如以赛亚书:
造作你,又从你出胎造就你,并要帮助你的耶和华如此说。(以赛亚书44:2)
又:
从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从我出胎,造就我作他的仆人,要使雅各归向祂,使以色列到祂那里聚集。(以赛亚书49:5)
诗篇:
叫我出母腹的耶和华。(诗篇 22:9)
以赛亚书:
雅各家、以色列家一切余剩的要听我言,你们自从生下,就蒙我保抱;自从出胎,便蒙我怀搋。(以赛亚书46:3)
诗篇:
恶人一出母胎,就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诗篇 58:3)
此处“一出母胎,就疏远”表示与教会所培育的良善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表示偏离真理。何西阿书:
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到了产期还是迟延于子宫口。(何西阿书13:13)
此处“迟延于子宫口”表示未处于教会所培育的真理之良善。
又:
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必不生产,不怀胎,不成孕。(何西阿书9:11)
这表示教会的真理将完全灭亡;“生产”表示出生或诞生,“怀胎”表示正在孕育;“成孕”表示开始或正在产生。以赛亚书:
我原知道你行事极其诡诈,你自从出胎以来,便称为悖逆的。(以赛亚书48:8)
这表示自教会开始之时,这就是他们的品质。启示录: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启示录12:1-2)
“妇人”是指教会(252, 253, 255节);她所披的“日头”是指爱之良善(30-38, 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节);她脚踏的“月亮”是指信之真理(30-38, 1529, 1530, 2120, 2495, 4696节);“星”是指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2495, 2849, 4697节);之所以有“十二星”,是因为“十二”表示全部,因而表示信的全部事物(577, 2089, 2129, 2130, 3272, 3858, 3913节);“怀了孩子”表示所孕育的教会真理;“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表示它被艰难接受的事实。
3737.“耶和华必作我的神”表示神性属世层也是耶和华。这从至高意义上的思路或一系列观念清楚可知,至高意义论述了主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合一。但为了看到这层意义,思维必须从关于雅各的历史中抽离出来,并专注于主的神性人身,在这种情况下则专注于祂的神性属世层,这神性属世层由“雅各”来代表。人身或人性本身,如前面反复阐述的,是由等同于内在人的理性层和等同于外在人的属世层,以及身体构成的(1940, 2106, 2183, 2194, 2625节);身体作为手段或最外层的器官为活在世上而服务于属世层,并通过属世层服务于理性层,从而通过这理性层服务于神性。由于主降世是为了可以将祂自己里面的整个人身或人性都变成神性,并照着神性秩序如此行;还由于雅各代表主的属世层,他的寄居生活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如何将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所以此处这句话,即“我平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耶和华必作我的神”,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与其神性的合一,并且祂在神性属世层方面也要通过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而成为耶和华。这种合一不能理解为两个彼此不同,仅通过爱结合的独立个体的合一,就像当父爱子、子爱父时,父与子的合一;或像当弟兄爱弟兄,或朋友爱朋友时,两人的合一。相反,这是一种真正地合而为一,以便祂的两种本质不是二,乃为一,这也是主反复教导的。由于它们为一,所以主的整个人身或人性就是神性存在或耶和华(参看1343, 1736, 2156, 2329, 2447, 2921, 3023, 30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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