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5

85.在来自我们太阳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属天的奥秘 #5291

5291.“征收埃及

5291.“征收埃及地的五分之一”表那要被保存,然后储存起来的。这从“征收五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征收五分之一”含有和什一税或什一奉献,即征收十分之一差不多的意思。在圣言中,“什一税”表示保存余剩,而保存余剩就是聚敛良善与真理,然后把它们储存起来。因为余剩就是储存在内层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参看468, 530, 560, 561, 661, 1050, 1906, 2284, 5135);在圣言中,“什一税”表示余剩(参看576, 1738, 2280);“十”也是(1906, 2284节);因此,“五”同样是,这个数字是十的一半。在圣言中,数字的一半或两倍和这个数字本身具有同样的含义。如“20”与“10”意思一样,“4”和“2”意思一样,“6”和“3”意思一样,“24”和“12”意思一样,等等。相乘后的数字也具有同样的含义,如“100”或“1000”和“10”的意思一样,“72”,以及“144”和“12”意思一样。因此,仅从相乘的简单数字就能看出复合数字里面包含什么;因为复合数是这些简单数的乘积。同样,更简单的数字里面包含什么,也能从它们的整数看出来。如“5”就能从“10”看出来,“2.5”从“5”可以看出来,等等。一般来说,要知道,倍数(即相乘后的数字)和它们的因数(即相乘的简单数字)意思一样,只是更充分、完全;而商(即除开以后的数)与它们的复数(即被除数和除数)意思一样,只是不那么完全。

  关于“5”这个具体数字,这个数字具有双重含义。首先,它表示一点或少量,因而表示某种事物;第二,它表示余剩。相对于表示大量的数字,即“1000”、“100”,因而“10”来说,它表示一点或少量。“1000”和“100”表示大量(参看2575, 2636);因此“10”也是(3107, 4638节)。正因如此,“5”表示一点或少量,以及某种事物(649, 4638节)。当与“10”有关时,“5”表示余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10”表示余剩,如前所述。事实上,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575, 647, 648,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264, 4495, 4670, 5265节)。

  凡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并未显现在文字中的内义之人,都因圣言中的数字表示真实事物而感到大为惊讶。他惊讶的主要原因是,他无法通过数字形成任何属灵观念;而事实上,天使所知的属灵观念就呈现为数字(参看5265节)。诚然,他或许与数字相对应的观念或真实事物是什么;但这种对应关系的源头仍向他隐藏;如“12”与信的全部事物的对应关系的源头,“7”与神圣事物的对应关系的源头,以及“10”、“5”与主储存在内层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的对应关系的源头,等等。即便如此,如果人们简单地知道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并凭这种对应关系知道圣言中的每个数字皆表示灵界中的某个事物,因而被赋予他们的神性之物就隐藏在他们里面,这就足够了。

  以下面提到“5”的经文为例;如主在马太福音(25:14及以后)中的比喻:一个人要往外国去,便把他的家业交在他仆人手里;给了第一个仆人五千银子,第二个二千,第三个一千。那领五千的仆人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了五千;那领二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二千;但那领一千的却将主人的钱藏在地里。思维没有超越字义的人只知道这许多数字,即五、二、一,凑起来只是为了编织寓言故事,并不涉及更多东西;而事实上,这些数字本身就包含某个奥秘在里面。“那领五千银子的仆人”表示那些已经领受从主而来的良善与真理,因而已经接受余剩的人;“那领二千的”表示那些在生命后期已将仁联结于信的人;“那领一千的”表示那些接受无仁的唯信之人。论到这第三个仆人,经上说:“他将主人的银子藏在地里”;因为他所拥有的“银子”在内义上表示系信之真理的真理(参看1551, 2954节);无仁之信不能获利,或结出果实。这些就是这些数字所包含的事物。

  其它比喻也一样,如路加福音(19:12及以后)中的比喻:有一个人往辽远的地区去得国,便交给他仆人十锭银子,吩咐他们用来作生意,直等他回来。当他回来时,头一个说:“主啊,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十锭。”主人对他说:“好!良善的仆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第二个说:“主啊,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五锭。”主人也对他说:“你也可以管五座城。”第三个把他的一锭银子包在手巾里存着。可主人却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此处“十”和“五”同样表示余剩,“十”表示更多,“五”表示少许。把他的一锭银子包在手巾里存着的那个人描述了那些获得信之真理,却没有将它们与仁之良善联结起来,以致这些真理根本没有获利或结出果实的人。

  主提及这些数字的其它地方也一样,如被请赴筵席的人说:“我买了五对牛,要去试一试”(路加福音14:19);财主对亚伯拉罕说:“我有五个弟兄”;可以派个人警告他们,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路加福音16:28);十个童女,五个聪明的,五个愚拙的(马太福音25:1-13);主的这些话同样如此:“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是要有分裂;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路加福音12:51,52)。历史记述所给出的以下细节也包含这类数字,即:主用五个饼、两条鱼使五千人吃饱,并吩咐他们一百一排,五十一排地坐下;他们吃了后,把零碎收拾起来,装满了十二个篮子(马太福音14:15-21;马可福音6:38及以后;路加福音9:12-17;约翰福音6:5-13)。

  由于这些细节都是历史,所以人们很难相信它们里面所包含的数字竟然具有灵义。也就是说,人数“五千”具有灵义;饼数“五”,以及鱼数“二”也具有灵义。一起坐下来的人数,即一百和五十各自也有一个灵义;最后盛零碎的篮子数,即“十二”同样有灵义。虽然看上去令人难以置信,但每个细节却含有某个奥秘。因为每个细节都是按天意发生的,以便它们能代表神性事物。

  在以下经文中,“五”也表示灵界中具有类似性质的事物,它在两种意义,即正面意义和反面意义上都对应于这类事物。以赛亚书:

  其间所剩下的穗子,好像橄榄树被摇了,在最高的树梢上只剩两三个果子,在多果树的旁枝上只剩四五个果子。(以赛亚书17:6)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的人说迦南的方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以赛亚书19:18)

  一人叱喝,必令千人逃跑;五人叱喝,你们都必逃跑。以致剩下的,好像山顶的旗杆,冈上的大旗。(以赛亚书30:17)

  启示录:

  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并且吩咐它们说,不许它们杀死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只叫他们受痛苦五个月。(启示录9:1,3-5,10)

  这就是有智慧的心思。那七头就是七座山,就是女人所坐的地方。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启示录17:9-10)

  在以下地方,数字“五”具有同样的代表意义:要照着岁数,从一月到五岁,从五岁到二十岁给男人和女人估价(利未记27:1-9)。又,若把田赎回,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利未记27:19)。若要赎这十分之一,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利未记27:31)。要用五舍客勒银子赎回多余的头生之人(民数记3:46 到最后)。头生的不洁净牲畜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赎回(利未记27:27)。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作为所犯罪孽的罚款(利未记22:14;27:13,15;民数记5:6-8)。人若偷了一只公牛或绵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只母牛赔一只公牛,四只绵羊赔一只绵羊(出埃及记22:1)。

  数字“五”含有属天的奥秘,“十”也是,这一事实从列王纪上中所提到的基路伯明显看出来:

  所罗门在内殿用橄榄木做两个基路伯,各高十肘。一个基路伯的一个翅膀长五肘,那基路伯的一个翅膀也长五肘;从这翅膀尖到那翅膀尖,共有十肘;那一个基路伯也是十肘。两个基路伯的尺寸、形像都是一样。(列王纪上6:23-27)

  这一事实从圣殿周围的铜盆,从灯台也能明显看出来,对此列王纪中记着说:

  五个盆座安在殿的右边;五个放在殿的左边。内殿前的灯台五个在右边,五个在左边。(列王纪上7:39, 49)

  铜海从这边到那边有十肘,高五肘,围三十肘。(列王纪上7:23)

  规定这一切是为了数字“十”和“五”,以及“三十”能表示神圣事物,尽管从几何学的角度来看,周长的数字与直径并不相符;但从属灵的角度来看,它涉及这个器皿的边所表之物。

  在灵界,一切数字皆表示真实事物;这一点从以西结书中所用到的数字很明显地看出来,那里描述了新地、新城、新殿,以及天使所量的详细尺寸(参看以西结书40-43, 45-49章)。这些章节所用到的数字所描述的,几乎都是神圣事物;因此,人若不知道这些数字包含什么,对包含在其中的奥秘几乎一无所知。那里出现了数字10和数字5(以西结书40:7,11,48;41:2,9,11-12;42:4;45:11,14),另外还出现了这些数字的乘积,即25、50、500、5000。从这些章节中的细节明显可知新地、新城、新殿表示主在天上的国度,因而表示祂在地上的教会。

  之所以在此将提到数字“五”的这些例子收集在一起,是因为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埃及地,在七个丰年,要征收埃及地五分之一的粮食,收存起来以应付将来的荒年。这表明“五分之一”表示主储存在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主将它们保存在这人里面,以备将来饥荒之时,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缺乏、剥夺之时所用。因为若非主将这类良善与真理储存在人里面,就没有在试探和消磨的状态下将他提升上来的任何东西,因而没有使他有可能重生的任何东西;以致他到了来世没有任何得救的手段。


属天的奥秘 #9684

9684.“把灯台安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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