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5573.有一个灵人曾出现在我的头上,却是看不见的。我被引导从烧焦的角或骨头的臭味和牙齿的恶臭察觉到他的存在。此后,一大群像乌云一样的人从下面朝我背后的一个较高位置上来。这些人也是看不见的,在我头顶上停了下来。我以为他们不可见是由于他们自己的聪明。然而,我被告知,他们在所获得的属灵气场那里是看不见的,但在所获得的属世气场那里是可见的。因此,他们被称为“看不见的属世灵人”。关于这些灵人,我所披露的第一件事是,他们以最勤奋、最狡猾和最熟练的方式努力避免暴露有关他们的任何事。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知道如何夺走别人所拥有的观念,并以不同的观念来取代它们,他们利用这些不同观念来防止暴露自己。他们的这种努力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由此得以明白,这些灵人活在肉身时就是那种不想叫自己的行为或思维得以暴露的人;他们通过换上一副表情,用不同的说话方式达到这个目的。然而,他们没有利用这种伪装来来撒谎和骗人。
我发觉与我同在的这些灵人在肉身生活中曾是商人;然而,他们是那种其生命的快乐在于买卖本身,不怎么在于财富的商人,因此买卖本身可以说就是他们内在的驱动力,或说他们的灵魂。于是,我就把这一点告诉他们,并被引导说,做买卖决不会妨碍他们上天堂,天堂里的富人并不比穷人少。谁知他们却反对这种说法,声称他们一直以来的观点是,他们若要得救,就必须放弃买卖,把他们所有的都捐给穷人,使自己陷入悲惨境地。我被引导回答说,他们所说的不是真的,他们中间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既是善良的基督徒,也很富有;其中有些人极其富有,他们就不这么想。这些人以公众利益和对邻之爱为他们的目的;从事商业活动完全是为了服务于世界;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把心思放在财富上。他们自己之所以在下面,是因为他们纯粹是属世的,因而不信死后的生命,也不信地狱和天堂,甚至不信任何灵;他们利用各种手段毫不犹豫地掠夺别人的财物,无情地看整个家庭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灭亡;并因此嘲笑凡向他们谈论属灵生命的人。
我也被指示他们对于死后生命、天堂和地狱拥有哪种信。有一个从左向右被提入天堂的人出现了。我被告知,这是一个新近死去,立刻被天使带往天堂的人。接着就有一场关于这个人的讨论。不过,尽管这些灵人也看见了这一幕,但他们拥有极强烈的不信的气场,并向周围散发,以致他们想使自己和其他人不去相信他们所看见的。由于他们的不信如此之大,所以我被引导告诉他们说,假如他们在世时偶然目睹一个躺在棺材里死去的人复活了,他们首先会说,他们不会相信,除非他们看见许多死人复活;他们若看见许多死人复活,仍会将这事归因于自然原因。此后,当这些灵人离开思考了一会儿后,他们说,一开始他们会认为他们所看到的是一个诡计。不过,他们补充说,当证明这不是诡计时,他们会相信这个死人的灵魂与使他复活的人有一种秘密的交流;最后相信有某种他们不理解的秘密,因为自然界有太多无法理解的事了。因此,他们无法被引导相信这种事的发生是由于自然界之上的某种力量。这揭示了他们信仰的性质,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绝无可能引导他们相信死后生命,或地狱、天堂的信仰。因此,这表明他们是完全属世的。当这样的灵人在天堂之光中显现时,他们似乎也没有脸,取而代之的是浓密的毛发。?
9468.“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表相爱。这从“朱红色”和“染过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朱红色”和“染过两次”是指属天真理,这真理和相爱的良善是一样的。天使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两个国度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在属天国度,内在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外在则是相爱的良善。这外在良善就是那“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所表示的;“朱红色”表示良善本身,“染过两次”表示它的真理。但在属灵国度,内在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外在则是出于信的顺从的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及其真理,是由于它在来世的表象;因为当这良善和真理的气场在最低层天堂呈为可见时,它就显为朱红色。事实上,从属天天堂降下来并在下面显现的事物从火焰取得自己的颜色,在下面因它所经过的中间天堂的光之亮白而变成朱红色。这解释了为何除了其它颜色外,朱红色用于居所的帘子(出埃及记26:1);柜子前的幔子(出埃及记26:31);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带子(出埃及记28:8);决断的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
“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就是属天国度或教会的外在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朱红色的毯子要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再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桌子上的东西,尤其陈设饼表示属天国度或教会的至内层事物;而遮盖物则表示外层事物。也正因如此,将要收集起来的材料以这种顺序被列了出来;也就是说,首先提到的就是至内层事物,即蓝色和紫色;其次提到的是更外在的事物,即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细麻和母山羊毛;最后提到的是最外在的事物,即染红的公羊皮,獾皮;下文各处也一样。
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外在属天良善及其真理,所以这种颜色被用来描绘圣言的外在意义和源于它的教义。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在至内层天堂显为一道火光,在中间天堂显为一道闪亮的白光。
圣言和源于圣言的教义在撒母耳记下被如此描绘: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约拿单;他写下来,要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使你们衣服加上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17, 18, 24)
“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表示提供属于相爱之良善的真理,因而提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段预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也就是说,真理因分离的信之教义而被扼杀,但又通过爱和仁的教义得以恢复。因为杀了扫罗和约拿单的“非利士人”表示那些捍卫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的人(3412, 3413, 8093, 8096, 8099, 8313节);“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表示为那些处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人提供构成教义的真理。“犹大人”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参看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5794, 5833, 6363节);“弓”是指真理的教义(2686, 2709节)。
耶利米书:
你这被荒废的啊,你要做什么呢?你虽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徒然美化你自己。(耶利米书4:30)
此处论述的是已荒废的教会;“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表示指明或教导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生活方式,因而指明或教导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同一先知书:
素来吃美好食物的,现今在街上孤单凄凉;素来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表示从小就在相爱的良善上接受源于圣言的教导。
由于包含在圣言外在意义中的事物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原因如前所述,所以那些利用圣言的外在意义来证实由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证实违背爱主和相爱的真理和良善的观念之人,就被说成是穿“紫色和朱红色衣服”。事实上,他们的外在因来自圣言而呈现出这样的表象;但他们的内在却是亵渎的。在启示录,“朱红色”就表示这类事物: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启示录17:3, 4)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这样一种宗教:其中圣言的圣物因被用来支持赞同恶魔般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虚假,因而被用来在天上和地上掌权而遭到亵渎。又:
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因此,“细麻,紫色料,朱红色料”也被列在巴比伦的货物当中(启示录18:12)。
由于圣言的外在方面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并且由于有一个流注从天堂出来进入人的记忆,而在记忆中,取自圣言的东西就显为这种颜色,所以朱红色用来提醒或记念某事,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又在底边的繸子上,加一根朱红色线,好叫他们通过它能记起耶和华一切的命令,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有意义的记号使用普遍的古代,人们习惯于系一根红线来记念或提醒某事,如我们所读到的他玛的儿子谢拉,收生婆在他手上拴了一根染过两次的线(创世记38:28, 30);又如妓女喇合,她将一根朱红色线系在窗户上,好叫两个探子能记得他们的诺言(约书亚记2:18, 21)。
由于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与他同住的真理和良善,就无法从邪恶和虚假中解脱出来,所以在洁净大麻疯时,就会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因为“大麻疯”表示被亵渎,因而被歪曲的真理(参看6963节);从这些东西中“洁净”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这些疾病中解脱出来。朱红色线以同样的方式用于从红母牛中所制成的除污秽和除罪的水(民数记19:6);“除污秽和除罪的水”也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和解脱出来。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染过两次”和“朱红”也是如此。这时,它们表示虚假和邪恶,也就是这些真理和良善的对立面,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这同样适用于“红”、“血”、“火焰”和“火”。它们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爱与信之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就是它们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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