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6135.“我们在我主面前,除了我们的身体和土地之外,一无所剩”表良善与真理的容器变得完全荒凉了。这从“身体”和“土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身体”是指良善的容器,如下文所述;“土地”是指真理的容器。“土地”之所以表示真理的容器,是因为它接受种子,而播种在地里的种子在特定意义上表示源于仁的信之事物,因而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事物(参看1025, 1447, 1610, 1940, 2848, 3038, 3310, 3373节);因此,“土地”表示真理的容器,这从前面关于“土地”的阐述和说明(566, 1068, 3671节)可以看出来。“在我主面前,一无所剩”表示这些容器已变得荒凉。
就真正意义而言,“身体”表示爱之良善,“土地”表示信之真理。但当“银子”和“牲畜”所表示的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由于荒凉而不能再看到时,“身体”就只表示良善的容器,“土地”只表示真理的容器。就真正意义而言,“身体”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身体,或“身体”所表示的整个人是从主而来的生命的容器,因而是良善的容器;因为爱之良善构成人里面的生命本身。生命之热,就是爱,是生命之热本身;除非这热存在于一个人里面,否则他就是一个死物。正因如此,“身体”在内义上表示爱之良善。即便一个人没有天堂之爱,只有地狱之爱,其生命的至内层仍来自天堂之爱。因为这爱不断从主流入,在其初始和源头形式中给他提供生命之热;但随着这热来到此人这里,它却被这人败坏了,这就产生了地狱之爱,不洁净的热就是从地狱之爱发出的。
我从天使那里很清楚地看出,“身体”在真正意义上是指爱之良善。因为当天使在场时,爱就从他们身上大量涌出来,以至于你会以为他们无非是爱;爱从他们全身涌出。他们的身体光鲜亮丽,充满从他们发出的亮光;因为爱之良善就像一道火焰,从它自身发出光来,也就是源于那良善的信之真理。连天上的天使都是这样,那么主自己呢?祂是众天使当中一切爱之花火的源头,祂的神性之爱看上去就像一轮太阳;整个天堂都从这太阳获得自己的光,凡在天堂里的,都从这太阳获得自己的天堂之热,也就是他们的爱,因而他们的生命。正是主的神性人身如此显现,并且是所有这些事物的源头。由此可见主的“身体”表示什么,即表示神性之爱,与祂的“肉身”所表相同(参看3813节)。对于神性,也就是无限,我们还要思想什么呢?
由此可知,圣餐里的“圣体”无非表示主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对此,经上在福音书中如此记着说:
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路加福音22:19)
祂之所以指着“饼”说,“这是我的身体”,是因为“饼”也表示神性之爱(276, 680, 2165, 2177, 3464, 3478, 3735, 4735, 5915节)。
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身体”也表示神性之爱:
耶稣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但耶稣所说的殿是指他的身体。(约翰福音2:19, 21)
“祂身体的殿”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因为“殿”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参看3720节)。由于祂的“身体”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所以凡在天堂里的,可以说都在“主的身体”里面。
主的“身体”是指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他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形状,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说话的声音如大众的声音。(但以理书10:5, 6)
腰所束的“乌法精金带”、他面貌所拥有的“闪电的形状”、描述他眼目的“火把”,以及描述他手臂和脚的“闪耀的铜”表示爱之良善。“金”是指爱之良善(参看113, 1551, 1552, 5658节),“火”也是(934, 4906, 5215节);由于“火”具有这种含义,所以“闪电”也具有这种含义。“铜”是指属世层中爱与仁之良善(425, 1551节);身体的其它部分,就是头和两腰之间的躯干所看似的“水苍玉”表示仁与信之良善,因为水苍玉是一种闪闪发光的宝石。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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