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6397.“必判断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表它是以色列支派所代表的总体上的真理之一。这从“判断”、“民”和“以色列支派”的含义清楚可知:“判断”是指行使其功能的真理,如下文所述;“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1259, 1260, 2928, 3295, 3581, 4619节),在此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是“但”,也就是“但”的人民(6396节);“以色列支派”是指总体上信的全部真理和良善(参看3858, 3926, 3939, 4060, 6335节)。因此,“必判断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表示“但”所代表的这真理是“以色列支派”所代表的总体真理之一。“必判断他的民”之所以表示行使其适当功能的真理,是因为“以色列支派”代表总体上的全部真理,这一点从前面引用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施行审判的是真理,因此“判断他的民”表示行使其功能的真理。
在圣言中,我们读到:二十四位长老要坐在宝座上审判列族和列民;十二使徒同样要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不知道圣言内义的人可能以为这种事真的会发生。但当人从内义知道“二十四位长老”、“十二使徒”、“宝座”表示什么,即作为一个整体的全部真理,审判便照着这些真理实现,那么该如何理解这些描述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审判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在此所表相同。并不是说他们,或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位长老会进行审判;而是说他们所表示的真理会进行审判;因此,唯独主进行审判,因为一切真理皆从祂发出。论到要坐在宝座上进行审判的二十四位长老,经上在启示录如此记着说:
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头上戴着金冠冕。(启示录4:4; 11:16)
又: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论到十二使徒,经上在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耶稣却对他们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重生的时候,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
我将国赐给你们,正如我父赐给我一样,叫你们在我国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并且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路加福音22:29, 30)
在这些经文中,所指的并不是二十四位长老,也不是十二使徒,而是总体上的全部真理与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没有哪个人,甚至没有哪位天使能审判任何人;因为没有人能知道一个人的内在是什么样,或将来、直到永远是什么样,唯独主知道。至于“十二使徒”,他们和“十二支派”意思一样,即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全部真理和良善(参看2129, 2553, 3488, 3858e节)。由此明显可知,“但审判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表示“但”所代表的真理是藉以实现审判的总体真理之一。
10143.“作常献的燔祭”表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这从“燔祭”和“常”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是指神性敬拜,如下文所述;“常”(经上或译为不断、常常)是指一切和在一切里面(参看10133节),因此,“常献的燔祭”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当理解为构成燔祭、表示纯真之良善的羔羊时,这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因为系真敬拜的一切敬拜必源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一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信之真理里面必存在纯真之良善(10133节)。这就是“常献的燔祭”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的原因。
“燔祭”之所以表示神性敬拜,是因为燔祭和祭牲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代表性敬拜的主要特征,所有事物都与它们的首要特征有关,并因它而得其名。这个民族当中的敬拜的首要特征在于祭牲和燔祭,所以它们表示总体上敬拜的一切(参看922, 1343, 2180, 6905, 8680, 8936, 10042节)。
不过,必须简要说明祭牲和燔祭所表示的神性敬拜是什么。祭牲和燔祭尤表从邪恶和虚假中的洁净,同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的结合,因而是指重生(参看10022, 10053, 10057节)。这些事已经完成的人就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就在于停止、避开并厌恶邪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则在于思考并意愿何为良善、何为真理,在于言说并实行它们;这二者的结合在于过一种由它们所构成的生活。因为当与人同住的良善和真理结合在一起时,他就拥有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的理解力,从而拥有一个新生命。当一个人是这样时,神性敬拜就存在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中;因为此人在每一个点或每一件事上都关注神性,崇敬并热爱它,由此而敬拜它。
这是对神的真正敬拜,这一事实对那些认为一切敬拜在于崇拜和祷告行为,因而在于诸如属于嘴口和思维的那类事物,不在于诸如属于从仁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所流出的行为的那类事物之人来说,是未知的。而真相却是,主在一个献上崇拜和祷告的人里面只关注他的心,也就是说,只关注就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而言,他的内层。因此,如果崇拜和祷告没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他们就没有灵魂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徒有其表,就像奉承者和伪装者那样;众所周知,即便在世上,奉承者和伪装者也不讨任何智者的喜悦。
简言之,照主的诫命行事是构成对祂的真正敬拜,事实上构成真正的爱和真正的信,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因为对一个爱别人、信别人的人来说,再没有比意愿和实行别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事更令人愉快的了,因为他唯一的渴望就是知道别人的意愿和思维,因而知道讨他喜悦的事。而对一个没有这种爱和信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神的爱也是这种情况,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要彼此相爱,这就是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5:10, 12)
没有这种内在的外在敬拜不是敬拜,这一事实也由耶利米书中关于燔祭和祭牲或祭物的论述来表示: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你们列祖提说;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事,说,你们当听从我的响声,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何西阿书:
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物;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弥迦书:
难道我要带着燔祭来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绵羊?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谦卑自己,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吗?看哪,听命比祭物好;顺从比公绵羊的脂肪好。(撒母耳记上15:22)
对主的敬拜首先在于一种仁爱的生活,并不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一种虔诚的宗教生活(参看8252-82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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