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7038.“好叫他事奉我”表被提到天堂,好从那里履行功用或服务。这从“事奉耶和华或主”的含义清楚可知,“事奉耶和华或主”是指履行功用或服务;“好叫他事奉我”表示被提到天堂,好从那里履行功用或服务的原因是: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并通过主的降临而得救的人,尤其是那些在主降临之前在低地,后来被提到天堂(6854, 6914节),由此进入履行功用或服务状态的人。“事奉主”之所以表示履行功用或服务,是因为真正的敬拜在于履行功用或服务,因而在于行仁爱。人若以为事奉主仅在于定期去教会,在那里听讲道,祷告,并且这就足够了,就大错特错了。对主的真正敬拜在于履行功用或服务;人在世生活期间,这类功用或服务在于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正确履行职责,从而发自内心为自己的国家、社区和邻舍服务,诚实地对待同伴,
照各人的性格而谨慎、勤勉地履行各种职责。这些功用是主要的仁爱行为,也是敬拜主的主要手段。定期去教会、听讲道、祷告也是有必要的;但没有上述功用,它们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因为它们并不构成一个人的生命,而是教导这种生命应是什么样子。天上的天使只从功用并照功用获得一切幸福。因此,对他们来说,功用就是天堂。
根据神性秩序,幸福取决于功用,或说功用决定了幸福的程度;这从人的不同方面,和它们在大人里面所对应的事物可以看出来;如外在感官,即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如许多章节末尾所示,它们便以这种方式相对应。因此,与这些感官有关的快乐完全取决于它们所发挥的功能。最大的,是与婚姻之爱有关的感官快乐,因为婚姻之爱所发挥的功用是最大的,它带来人类的繁衍,而人类则构成天堂。接下来是味觉的快乐,味觉之所以具有如此大的快乐,是因为它有助于滋养身体,使它保持健康,而健康的心理活动依赖于健康的身体。嗅觉的快乐要小一些,因为它仅有助于添加力量,从而也助于健康。听觉和视觉的快乐排在最后,因为它们只接受服务于功用的印象,还因为它们服务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不那么服务于意愿部分。
从这些和其它类似事实明显可知,在天堂,主照着功用或服务赐予幸福;这些功用或服务是敬拜主的主要方式。这解释了为何约翰在席上斜靠在主的怀里,并且主爱他胜过其他人。这不是由于约翰本人的缘故,而是因为他代表仁爱的实施,也就是功用或服务的履行。约翰代表这些事物(参看创世记18章和22章序言,3934节)。
7038a.“你若不肯放他走”表顽固到底。这从“不肯放他走”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肯放他走”是指由于顽固而没有释放,如前所述(7032节)。
9470.“母山羊毛”表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说,来自相爱之良善的良善。“母山羊毛”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是因为“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参看3519, 7840节);“羊毛”表示属于该良善的真理。然而,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良善,而非真理,所以原文其实没有说“母山羊毛”,只说“母山羊”,在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如下列出埃及记的经文:
凡手艺精巧的妇女把所纺的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凡有智慧心里受感的妇女就纺母山羊。(出埃及记35:25, 26)
“纺母山羊”表示由母山羊毛所织成的东西。
“羊毛”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真理本身是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何西阿书: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她说,我要随从我所爱的,我的饼、水、羊毛、麻都是他们给的。因此,到了收割的时候,我必回来收回我的五谷,也必将我的羊毛和麻夺回来。(何西阿书2:5, 9)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败坏的教会,它在此被称为“母亲”;经上所说的与她行淫乱的“所爱的”是指那些扭曲良善和真理的人;“饼和水”表示爱的内在良善和信的内在真理;“羊毛”和“麻”所表相同,不过是外在的。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这论及就一切信之真理而言已经荒废,然后又被主恢复的教会;“宝座设立”表示它已完全荒废;“亘古常在者”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就是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中的属天良善,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在圣言中,属天良善被称为“亘古”,“洁白如雪”的衣服表示它的外在真理;“如纯净羊毛”的头发表示它的外在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3, 14)
这种真理本身是良善,因为它是属天良善的外在形式;在这些经文中,“羊毛”也表示这种真理:
大马色人就拿黑本酒和察哈尔羊毛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8)
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因而代表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所以他的“圣衣”是亚麻布,而不是羊毛制成的;因为“亚麻布”是指属灵真理,而“羊毛”是指属天真理,相比之下,这真理是良善。因此,经上在以西结书中说: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羊毛必不临到他们身上。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亚伦的衣服不是由羊毛,而是由亚麻布制成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6:4, 32)清楚看出来。
由此可见,“亚麻布”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信之良善的真理;而“羊毛”表示属天真理,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真理。由于那些被赋予后一种真理的人无法被赋予前一种真理,故经上规定不可穿羊毛、亚麻布搀杂做的衣服(申命记22:11)。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区别,这二者无法在同一个人里面在一起(参看9277节所引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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