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5

85.在来自我们太阳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属天的奥秘 #8223

8223.“叫水回到

8223.“叫水回到埃及人”表邪恶所生的虚假将流回到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身上,并把他们包围。这从“水”和“埃及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水”是指虚假(6346, 7307, 8137, 8138节),因此“叫水回到”表示虚假的流回或返回,在此也指包围,因为他们被红海的水包围,而红海的水是指那些属于教会,陷入与仁分离之信,并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邪恶所生的虚假;“埃及人”是指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至于虚假将流回或返回到那些企图将它们注入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之人身上是怎么回事,可参看前文(8214节);在那里已经说明,针对他人的邪恶会返回到自己身上,这来源于以下神序律法: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7:12)。这条律法在灵界是永恒不变的,它是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报应律法,即以下律法的源头:

若造成伤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埃及记21:23-25)

利未记:

人若使他邻舍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以骨折还骨折,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有残疾,也要照样使他有残疾。(利未记24:19, 20)

申命记:

若见证人以谎言答复他的弟兄,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申命记19:18, 19)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这些律法来源于灵界永恒不变的普世律法,也就是说这条律法: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观念,即:人们打算施加到别人身上的邪恶所生的虚假会流回或返回到他们自己身上。

但在来世,这条律法的情况是这样:当某种类似或报应行为是邪恶的时,它是由恶人施加的,从来不是由善人施加的;也就是说,它来自地狱,而非天堂。因为地狱,或在那里的恶人,有一种无止境的欲望,想要对他人行恶;这完全是他们生活的快乐。因此,一经允许,他们就会行恶,不在乎对象是谁,不关心他是坏是好,是同伴还是仇敌。由于这符合秩序的律法,即:邪恶会回到那些意欲邪恶的人身上,所以当这条律法允许时,他们就会冲进邪恶中。这一切由地狱里的恶人来行,天堂里的善人从不做这种事。后者不断渴望向他人行善,因为这是他们生活的快乐;因此一有机会他们就行善,既向仇敌也向朋友行善。事实上,他们也不抵抗邪恶,因为秩序的律法捍卫并保护良善和真理。正因如此,主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抵抗恶人。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咒诅你们的祝福,向恨恶你们的行善;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38, 39, 43-45)

在来世经常发生的事是,当恶灵想将邪恶施加于善人时,他们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他们针对别人的邪恶会回到他们自己身上。在这种时候,表面上看,报复行为似乎来自善人那一方。但它并不是一种报复行为,也并非来自善人,而是来自恶人,秩序的律法给了他们如此行的机会。事实上,善人不想让他们受到任何伤害,但仍无法将惩罚的痛苦从他们身上拿走,因为那时善人被保守在良善的意图中,就像一个法官看见一个犯罪分子受到惩罚,或像一个父亲看见他的儿子被老师惩罚。实施惩罚的恶人出于一种行恶的强烈欲望行事,而善人则出于对行善的情感或喜爱行事。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上面所引用的主在马太福音中关于爱仇敌和报应律法的这些话,主并未废除这条律法,而是解释了它;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不可以报应或报复为快乐,而要以行善为快乐;祂的话也要这样来理解:保护良善的秩序的实际律法通过恶人自动实现这一点。


属天的奥秘 #4316

4316.就内在历史

4316.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直到今日”表他们的性质永远如此。这从“直到今日”的含义清楚可知,凡在圣言中提及“直到今日”的地方,它都表示永远(参看2838节)。这些后代的性质从最初之时就是如此,这一事实从雅各的儿子们本身就能看出来;如流便,因为他“与他父亲的妾辟拉同寝”(创世记35:22);如西缅和利未,他们杀了哈抹和示剑,并其城中所有男人;他其余的儿子则来到被杀的人那里,掳掠那城(创世记34:1-31)。因此雅各,那时叫以色列,临死这样谈及他们:论到流便,“你必不得超越,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你使自己毫无价值;因为你污秽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论到西缅和利未,“我的灵魂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之地;我的荣耀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腿大筋。他们的忿怒可咒诅,因为很猛烈;他们的暴怒可咒诅,因为很严厉;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住在以色列中”(创世记49:5-7)。
[2]犹大的品性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他娶了迦南女子为妻(创世记38:1,2),然而,这是违反嘱咐的,这一点从亚伯拉罕对他仆人所说的话可以看出来,他打发这仆人去给他儿子以撒娶利百加(创世记24:3,6);这一点还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看出来。该民族的三分之一支部分就来自这一支,也就是来自他儿子示拉,而示拉是由迦南母亲所生的(创世记38:11;46:12;民数记26:20;哥林多前书4:21,22)。雅各的这些和其余儿子的品性从他们对约瑟的邪恶行径(创世记37:18-36)进一步明显看出来。其在埃及的后代品性从他们在旷野时关于他们所记载的细节明显看出来,他们在旷野里经常叛逆,后来在迦南地则经常沦落为偶像崇拜者。最后,在主的时代,他们的品性刚才已经说明了(参看4314节)。他们如今的性质是众所周知的,即他们反对主,反对构成教会的事物,反对对邻之仁,甚至反对彼此。由此可见,这个民族一直具有这种性质。因此,不要让人再持以下观点,即:他们当中有什么教会,其实他们当中只有一个教会的代表;他们更不是优先于其他人而蒙拣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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