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5

85.在来自我们太阳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属天的奥秘 #933

933.“冷与热”表

933.“冷与热”表示正在重生之人的状态,就对信和仁的接受而言,这种状态类似于冷和热:“冷”表示无信和仁,“热”表示(信和)仁。这从圣言中“冷和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这两个词要么论及将要重生的人,要么论及已经重生的人,要么论及教会。这个问题同样从整个思路,也就是上下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前一节论述的是,人将再也不能以这种方式毁灭自己了,而本节论述的是,总有某个教会会出现。首先描述的是教会产生时的情况,也就是人正在重生,以成为教会时的情况,然后描述的是这个重生之人的性质;如此对主题的阐述就涵盖了教会成员的每个状态或整个状态。
人正在重生时的状态类似于“冷和热”的状态,或无信和仁的状态,以及有信和仁的状态。若不通过经验,事实上通过反思经验,这一点无法向任何人轻易显明。由于如今很少有人正在重生,并且在正重生的人当中,反思或能反思其重生状态的人即便有,也是寥寥无几,所以我们简要说说这个主题。当人正在重生时,他便从主那里获得生命,因为在此之前,不能说他活着,属世界和肉体的生命并不是生命;唯独属天和属灵的生命才是生命。人通过重生从主那里获得真生命;他之前并无生命,故在无生命和真生命,也就是无信和仁与某种信和仁之间交替。无信和仁在此由“冷”来表示,而某种信和仁则由“热”来表示。
关于这个主题,情况是这样:每当人沉迷于肉体和世俗事物时,信和仁就不存在,也就是说,这是“冷”的时期。因为在这种时候,活跃的是肉体和世俗事物,因而是他自己的东西。只要人把心思全放在这些东西上,他就缺乏或远离信和仁,甚至根本不去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原因在于,天堂事物和肉体事物决无可能在一个人里面共存,因为人的意愿已全然败坏。但当人的肉体和意愿的事物不再活跃,而是沉寂下来时,主就会通过他的内在人作工;这时,他就处于信和仁,在此被称为“热”。当他回到肉体时,就又生活在“冷”中;当肉体或属肉体之物沉寂下来,可以说不存在时,他就生活在“热”中。这两种状态来回交替。因为人的情况是这样:在他里面,属天和属灵事物无法与他的肉体和世俗事物共存,而是来回交替。这就是将要重生的每个人所经历的,并且只要他处于重生的状态,这种情形就会持续下去。因为人只能这样重生,也就是从死人变成活人,别无他法;原因如前所述,他的意愿已全然败坏,因而与他从主那里所获得的新意愿完全分离;这个新意愿是主的,不是这个人自己的。由此明显可知,此处“冷与热”表示什么。
每个重生之人都能从经验知道这是事实。也就是说,当沉迷于肉体和世俗事物时,他就缺乏并远离内在事物,以至于不但不去思想它们,反而一想到它们就感到冷;但当肉体和世俗事物沉寂下来时,他就处于信和仁。他从经验也能知道,这些状态彼此交替。这就是为何当肉体和世俗事物开始过量并想要掌权时,他就陷入困境和试探,一直持续到他被带回这种状态:外在人服从或顺从内在人。外在人永远不会服从或顺从,除非它沉寂下来,可以说不存在。上古教会的最后一代无法重生,因为如前所述(310:1, 398, 640, 875:4, 927:2节),对他们来说,理解力的事物和意愿的事物构成一个心智;因此,其理解力的事物无法与意愿的事物分离,所以他们不能轮流处于属天、属灵事物与肉体、世俗事物。他们对天堂事物不断感觉寒冷,对恶欲则不断感觉温暖,所以他们不可能有交替。

属天的奥秘 #10035

10035.“只是小

10035.“只是小公牛的肉”表存在于那里的先前的爱之邪恶。这从“肉”和“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爱之邪恶,如下文所述;“小公牛”是指外在或属世层面,如前所述。“小公牛”或“牛犊”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就纯真和仁爱的良善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就邪恶,即纯真和仁爱的良善的对立面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小公牛的肉”在此之所以表示存在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先前的爱之邪恶,是因为“肉”表示人的意愿,因而表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事实上,构成意愿的东西是属于他自己的。“肉”因表示意愿或自我,故也表示爱之良善,或爱之邪恶。因为人有两种官能或说两种心智的能力,叫理解力和意愿。真理或虚假属于理解力,但良善或邪恶属于意愿。因此,一个人所信的东西属于理解力,而他所爱的东西则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东西被感觉为良善,一个人所信的东西被感觉为真理。此外,对那些充满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虚假构成信,邪恶构成爱。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肉”在两方面的意义上所表示的自我,即自我的意愿。另外,要知道,人之自我的一切意愿都是邪恶,因为人凭自己只爱自我和世界,除此之外不爱任何事物;即便他爱自己的邻舍,那也是为了他自己。所以人必须重生,并且通过重生接受一个新意愿。但他通过重生所接受的意愿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与他同住的主。当“肉”表示这个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良善;但当“肉”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邪恶,或说自我之爱的邪恶。可参看前面关于肉和自我的说明,即:“肉”表示主的自我,就是神性良善,因而表示与一个重生之人同在的一切爱之良善(3813, 7850, 9127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自我的意愿,这意愿由爱之邪恶构成(999, 3813, 8409节);主的自我是神性良善,因而是对祂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将天堂的生命赋予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是主的自我(参看1023, 1044, 1937, 1947, 3812, 5660, 5786, 8480节);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 4328, 5660, 5786, 8480, 8497节)。“小公牛的肉”在此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这一事实从本节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因为这是罪祭,或说它们是罪。至于祭司和百姓要在圣所所吃的祭牲的肉代表什么,可参看下文(100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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