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出埃及记25:1-40
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你告诉以色列人,叫他们为我献供物来,凡甘心乐意的,你们就可以收下我的供物。
3.这是你们从他们所要收的供物:金、银、铜,
4.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细麻,山羊毛,
5.染红的公羊皮,獾皮,皂荚木;
6.点灯的油,并作膏油和香料的焚香的香料;
7.以弗得和胸牌用的红玛瑙石和镶嵌的石头。
8.他们要为我造一个圣所,使我可以住在他们中间。
9.你们要照我所指示你的居所的样式和其中一切器皿的样式来造它。
10.要让他们用皂荚木作一柜,长二肘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
11.你要用纯金包它,内外都要把它包上,四围镶上金边。
12.也要为它铸四个金环,安在柜的四个角上,这一侧两环,那一侧两环。
13.要用皂荚木作几根杠,用金包裹它们。
14.要把杠穿在柜两侧的环内,以便用杠抬柜。
15.这杠必在柜的环内,不可抽出来。
16.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
17.要用纯金作施恩座;长二肘半,宽一肘半。
18.要造两个基路伯,要用实金来造,安在施恩座的两头。
19.使一个基路伯在这一头,一个基路伯在那一头;基路伯要与施恩座连在一起制造,在施恩座的两头。
20.基路伯要向上张开翅膀,用它们的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的脸要彼此相对;基路伯的脸要朝着施恩座。
21.要将施恩座安在柜的上边,又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
22.我要在那里与你相会,又要从施恩座上边,法版的柜子上二基路伯中间,和你说我所要吩咐你传给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23.要用皂荚木作一张桌子,长二肘,宽一肘,高一肘半。
24.把它包上纯金,四围镶上金边。
25.要给桌子的四围各作一掌宽的横梁,横梁四围镶上金边。
26.要给桌子作四个金环,将环安在桌子四脚的四角上。
27.环子要挨近横梁,为房屋作抬桌子的杠。
28.要用皂荚木作几根杠,用金包裹它们,桌子要用杠来抬。
29.要作桌子上的盘、杯,小盘,小刷子,用它们来盖它,你要用纯金制造它们。
30.又要把脸饼不断朝我的脸摆在桌子上。
31.要用纯金作一个灯台;那灯台要做成实心的,灯台的座、干、杯、石榴、花都要与灯台接连一块。
32.灯台两边要杈出六个枝子,这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
33.一个枝上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一个枝上也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
34.灯台上有四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
35.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以下又有一个石榴,因为有六个枝子从灯台出来。
36.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它接连一块,都是它的一部分,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
37.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它要使灯盏向上,在它面前发光。
38.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也是要纯金做的。
39.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皿,要用纯金一他连得。
40.要照着在山上给你看的样式谨慎作它们。
概览
9455.本章描述了为帐幕和那里的桌子,以及为亚伦的衣服所献的供物。然后描述了柜子、摆陈设饼的桌子和灯台的建造;它们都代表主所在的众天堂,那里的一切属天和属灵事物都来自主。帐幕本身代表天堂;那里的柜子代表至内在的天堂;柜子里的法版或律法代表主;桌子上的陈设饼和灯台代表属天事物;亚伦的衣服代表属灵事物;这些事物都来自天堂里的主。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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