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9481.“你们要照我所指示你的居所的样式”表主所在天堂的一个代表。这从“居所的样式”的含义清楚可知,“居所的样式”是指天堂的一个代表;因为“样式”表示一个代表,“居所”表示天堂。“样式”表示一个代表的原因是,天上的神性事物也以可见的形状显现,这些可见事物就是代表。“居所”表示主所在的天堂(参看8269, 8309节)。从先知书明显可知代表是何性质;如约翰所写的启示录,其中描述了灯台(启示录1:12);周围有二十四个宝座的一个宝座,宝座面前的四活物(启示录4:2ff);七印封上的书卷(启示录5章);当印被揭开时出来的马(启示录6章);穿着各种各样的衣服,拿着瓶或碗的天使(启示录9-10, 15章);一匹白马(启示录19章);最后描述了新耶路撒冷,它的城墙、城门、根基,以及高、宽、长(启示录21-22章)。其他先知也描述了类似景象。
所有这些景象都是诸如在天堂不断出现在天使眼前、以可见的形状将属于爱之良善的神性属天事物和属于信之良善的神性属灵事物呈现出来的那类代表。这些事物总起来由帐幕和其中的物体来代表,如柜子本身,摆有陈设饼的桌子、香坛、灯台,以及其它一切物体。因此,当这些物体因是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外在形式而被进行神圣敬拜时的百姓看到时,这些物体所代表的那类事物便在天堂引起注意。如前所述,这些事物就是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神性属天事物,和属于对主之信的良善的神性属灵事物。该教会的一切代表在天堂就是这种效果。要知道,一个人总有灵人和天使与他同在;离了他们,人就不能存活。同样要知道,此人通过他们而与主相联,人类,以及天堂也以这种方式而持续存在。由此可见,代表,以及教会的仪式建立在以色列民族当中的目的是什么。还可以看出赐下圣言的目的是什么,在圣言中,字义上所提到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存在于天堂中的神性事物;因此,其中所提到的一切事物都是代表,一切话都具有灵义。人由此与天堂相联系,并通过天堂与主相联系。没有这种联系,人就没有任何生命,因为若不与生命的一切显现所来自的生命的实际本质存在相联系,没有人能拥有任何生命。
不过,对那些以为生命从本质上存在于一个人自己里面,并且一个人离了灵人或天使,因而离了经由天堂从神性而来的流注也能存活的人来说,这些事是无法理解的。而事实上,与神性没有联系的一切事物都会灭亡,不复存在。没有任何事物能离了先于它自身之物,因而离了神性,也就是首先的,自有永有者,即耶和华而存在;因此,它也不可能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产生。“居所”因表示主所在的天堂,故也表示爱和信之良善,因为这些构成天堂;并且由于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天堂凭它对主的爱和信而被称为天堂,所以“居所”在至高意义上也表示主;这明显可见于相关经文(以赛亚书63:15; 耶利米书25:30; 以西结书37:26, 27; 诗篇26:8; 43:3; 90:1; 91:9; 出埃及记15:13; 申命记12:5,以及其它经文)。由此明显可知,帐幕被称为“圣所”和“耶和华的居所”是由于这种代表。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