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9783.“使灯常常点着”表来自那里的信,以及通过信来自主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从“灯”的含义清楚可知,“灯”是指信,以及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参看9548节)。“灯”表示信的原因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这光当被那里的天使,或世人接受时,就像一盏灯;因为它光照心智的各个部分,赋予聪明和智慧。被如此接受的光就是信。不过,要记住:信不是一盏灯,也就是说,不会光照心智,除非它来自仁,因而除非它是仁。信和仁的情况,与真理和良善的一样。正如真理是良善的外在形式,或表现在一个外在形成中以至于在光中显现的良善,信也是仁的外在形式,或表现在一个外在形式中的仁。此外,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因为真理当被相信时,就变成信;良善当被热爱时,就变成仁。被爱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就是邻舍,对邻舍的爱就是仁。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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