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从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4402.“起名叫伊利伊罗伊以色列”表它,即内在敬拜源于神性属灵层。这从“伊利伊罗伊”和“以色列”的含义清楚可知:“伊利伊罗伊”下文有所解释;“以色列”是指属灵层(参看4286, 4292节)。关于自本章17节到目前所论述的事,情况是这样:就至高意义而言,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如何将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不过,由于存在于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中的事物远远超出人的思想观念(因它们是神性),所以我要通过诸如更直接落入人的观念范畴内的那类事物来说明它们,也就是说,以主使人的属世层重生的方式来说明这些神性事物。就内义而言,人在属世层面的重生也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形像(3138, 3212, 3296, 3490节)。事实上,主是照着神序荣耀祂自己的,也是照着这神序使人重生,也就是使他变得属天和属灵。此处就解释了祂如何使人变得属灵,因为“以色列”表示属灵人。
属灵人不是内在理性人,而是内在属世人。内在理性人就是那被称为属天人的。前面已反复说明,属灵人和属天人之间的区别。人通过拥有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也就是与仁爱事物结合的信仰事物在里面而变得属灵,这种结合在他的属世层里面进行。在那里,首先与良善结合的是外层真理,之后是内层真理。本章1至17节论述了外层真理在属世层里面的结合;17节至结尾论述了内层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内层真理除了以经由内在人流入外在人的启示外,并不以其它任何方式与良善结合。这启示以一种纯粹大体笼统的方式使神性真理变得可见,打个比方说,就像肉眼把不计其数的事物看成一个模糊、缺乏任何可辨特征的单一整体那样。以扫对雅各所说的话,即“容我把跟随我的人留几个在你这里”,以及后来雅各的回答,即“何必这样呢?只要在我主眼前蒙恩就是了”就表示这启示以纯粹大体笼统的方式使神性真理变得可见,如前面所解释的(4385-4386节)。
在这一点上,相对于属天人,属灵人居于模糊中(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246, 3833节)。“以色列”就代表属灵人(4286节)。属灵人因以下事实被如此称呼,即: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的天堂之光流入人里面那些属尘世之光的事物,使属天堂之光的事物表现在属尘世之光的事物中,以这种方式使它们相对应。因为就本身而言,属灵层就是出自主的神性之光本身,因而在于本质上为真理的聪明,和由此衍生的智慧。但对属灵人来说,这光会落到他里面属于信仰,并且他以之为真理的事物上;而对属天人来说,这光则会落到爱之良善上。这些事对那些居于天堂之光的人来说,是清晰的,但对那些居于尘世之光的人来说,则是模糊的。它们或许会模糊到难以理解的地步。尽管如此,由于它们构成内义上的主题,并且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对它们的阐述必不可省。人们得到启示的时刻正在到来。
这坛之所以被称为伊利伊罗伊以色列,并以此表示源于神性属灵层的内在敬拜,是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伊利伊罗伊”和神性属灵层是完全一样的;“以色列”也是如此。因为“以色列”表示主的神性属灵层,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灵教会,或也可说,属灵之人(参看4286, 4292节)。在原文,“伊利伊罗伊”表示“神神”(God God),严格按文字的话,表示“万神之神”(God of gods)。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在很多地方被称为单数形式的“伊勒或伊利”(El),以及“伊罗亚”(Eloah),同样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有时,这
两个名字出现在同一节或同一段中。谁都能从以下事实判断出,“伊勒或伊利”(El)意指一回事,“伊罗亚”(Eloah)意指另一回事,“耶洛因”(Elohim)又意指一回事,即:圣言是神性,也就是说,它的源头在神性中,因此它的每句话,甚至每个字的一点一划都是被启示的。
至于当提及“伊勒或伊利”这个名字时,它意指什么,或“耶洛因”(Elohim)意指什么,这从前面各处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当论述真理时,经上就用“伊勒或伊利”或“耶洛因”(Elohim)或神(参看709,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287节)。这就是为何就至高意义而言,“伊勒或伊利”(El)和“耶洛因”(Elohim)表示神性属灵层,因为这和神性真理是一样的。这两个名字的不同之处在于,“伊勒或伊利”表示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这真理和真理之良善是一样的(4337, 4353, 4390节)。之所以采用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是因为神性真理是指出自主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天使有时被称为“耶洛因”(Elohim)或“万神”(4295节)的原因;这一点从下面所引用的圣言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伊勒或伊利”和“耶洛因”(Elohim)因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真理方面的主,故也表示能力方面的主;因为真理是能力所属的实体。事实上,良善在行使能力的时候,是通过真理来行使的(3091, 4015节)。因此,当圣言论述从真理所得的能力时,主就被称为“伊勒或伊利”和“耶洛因”(Elohim),也就是神。也正因如此,在原文,“伊勒或伊利”表示有能力者或大能者。
在圣言中,凡论述神性属灵层,或也可说,神性真理,以及由此所得的神性大能的地方,经上就会提到“伊勒或伊利”或“神”;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摩西五经:
夜间,神在异象中对以色列说,我就是你父亲的万神之神(伊利伊罗伊)。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为我必使你在那里成为大族。(创世记46:2-3)
由于这些话是对以色列说的,祂要使以色列成为大族,因而所论述的主题是真理及其能力,故此处说“伊利伊罗伊”,“伊利伊罗伊”最近似的意义表示万神之神。“伊利伊罗伊”最近似的意义表示万神,因为它论及真理和从真理所得的能力,这一事实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雅各在那里筑了一座坛,就给那地方起名叫伊勒伯特利(就是“伯特利之神”的意思),因为他在他哥哥面前逃避的时候,耶洛因(Elohim)(就是神)在那里向他显现。(创世记35:7)
还有:
耶和华你们的神,祂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神(伊勒或伊利),大有能力,大而可畏。(申命记10:17)
此处“万神之神”由“伊罗伊耶洛因”(Elohe Elohim)来表达,后来“神”由“伊勒或伊利”来表达,经上将至大和能力归给祂。
诗篇:
耶和华为大神(伊勒或伊利),为大王,超乎万神(耶洛因)之上。地的深处在祂手中,山的高峰也属祂。(诗篇95:3-4)
此处之所以用“神”或“伊勒或伊利”,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神性真理和由此所得的能力;之所以也用“万神”,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还是由此衍生的真理。因为“王”在内义上表示真理(1672, 2015, 2069, 3009, 3670节)。由此明显可知,“为大王,超乎万神之上”是什么意思。“地的深处”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这些真理因着植根于良善的能力而被称为“山的高峰”(strengths of the mountains)。诗篇:
在天上谁能比耶和华呢?诸神(以琳,Elim)的众子中,谁能像耶和华呢?神(伊勒或伊利)在圣者的隐秘处,大有威严。耶和华万军之神啊,哪一个大能者像你耶和华?(诗篇89:6-8)
此处“诸神(或以琳)的众子”表示诸神性真理,显然,能力归于这些真理;因为经上说“神(伊勒或伊利)。耶和华万军之神啊,哪一个大能者像你?”
诗篇的另一处也是如此:
诸神的众子啊,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归给耶和华。(诗篇29:1)
摩西五经:
他们就俯面说,一切血肉之灵的万神之神(伊利伊罗伊)。(民数记16:22)
诗篇:
我曾说,你们是诸神(耶洛因),都是至高者的儿子。(诗篇82:6;约翰福音10:34)
此处他们凭真理而被称为“诸神”,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8, 3373, 3704节)。又:
你们要称谢万神之神(伊罗伊耶洛因);你们要称谢万主之主。(诗篇136:2-3)
但以理书:
王必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过所有的神(伊勒或伊利),又用奇异的话攻击万神之神(伊利耶洛因)。(但以理书11:36)
由此明显可知,“伊利伊罗伊”在最近似意义上是指“万神之神”,“万神或诸神”在内义上论及出自主的真理。
在论述的主题为出自神性真理,或也可说,出自主的神性属灵层的能力之处,经上就用单数形式的“伊勒或伊利”或“神”(God);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手为了神(God伊勒或伊利)原要害你。(创世记31:29)
又:
也没有为了神(God伊勒或伊利)的手。(申命记28:32)
弥迦书:
也没有为了神(God伊勒或伊利)的手。(弥迦书2:1)
“为了神的手”表示有能力。因为“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387节);“手”论及真理(3091节)。诗篇:
我要使他的左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祂要称呼我说,你是我的父,是我的神(God伊勒或伊利),是拯救我的磐石。(诗篇89:25-26)
这论及出自真理的能力。又:
恶人心里说,神(God伊勒或伊利)竟忘记了,祂掩面永不观看。耶和华神(God伊勒或伊利)啊,求你起来!求你举手,恶人为何轻慢神(耶洛因,Elohim)?(诗篇10:11-13)
此处所表相同。
又:
耶和华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神(God伊勒或伊利),我的磐石。(诗篇18:2)
这论及能力。以赛亚书:
剩下的,就是雅各所剩下的,必归回大能的神(God伊勒或伊利)。(以赛亚书10:21)
又: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God伊勒或伊利)、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看哪!神(God伊勒或伊利)是我的拯救,我要倚靠祂,并不惧怕;因为祂是我的力量。(以赛亚书12:2)
又:
自从这日以来,我就是神(God伊勒或伊利),我就是祂,谁也不能救人脱离我手,我行事,谁能阻止呢?(以赛亚书43:12-13)
这论及能力。耶利米书:
你是至大至有能力的神(God伊勒或伊利),万军之耶和华是你的名。(耶利米书32:18)
撒母耳记:
我借着我的神(God伊勒或伊利)跳过墙垣。至于神(God伊勒或伊利),祂的道是完全的;耶和华的话,是炼净的。除了耶和华,谁是神(God伊勒或伊利)呢?除了我们的神(耶洛因,Elohim),谁是磐石呢?神(God伊勒或伊利)是我坚固的避难所。(撒母耳记下22:30-33)
摩西五经:
神(God伊勒或伊利)非人,必不致说谎;也非人子,必不致后悔。祂说话岂不照着行呢?祂发言岂不要成就呢?祂领他们出埃及,似乎有野牛之力;到时对雅各和以色列说,神(God伊勒或伊利)要做什么?(民数记23:19,22-23);
就内义而言,这论及能力和真理。又:
神(God伊勒或伊利)领他出埃及,祂似乎有野牛之力。祂要吞吃列族,祂的仇敌,折断他们的骨头,用箭射透。(民数记24:8)
“角”(horns)和“野牛之力”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之能力(参看2832节)。更不用提其它许多经文了。由于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都有反面意义,所以“神”和“万神或诸神”也是如此,当论述的主题是虚假和出自虚假的能力时,经上就是用这些名字;如以西结书:
强盛的诸神(以琳,Elim)要在阴间中对他说。(以西结书32:21)
以赛亚书:
你们在各青翠树下,在诸神(以琳)中间欲火中烧。(以赛亚书57:5)
此处因着虚假而用“诸神”这个名字。其它地方也有类似例子。
大人与对应(续)
此处涉及与眼睛和光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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