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10038.“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表这些事物必须被逐入地狱,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这从“用火烧”和“营”的含义清楚可知:“用火烧”是指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烧”表示吞灭或摧毁,“火”表示自我之爱的邪恶(参看1297,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 9434节);“营”是指天堂和教会,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是指地狱存在的地方,如下文所述。“用火烧”之所以表示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是因为这爱吞灭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这爱是这样的,因而也不知道这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才是“地狱之火”的意思。
有两种生命之火与人同在;一种是自我之爱,另一种是对神之爱。那些自我之爱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人不可能处于对神之爱,因为这些爱是对立面。它们之所以是对立面,是因为自我之爱产生一切邪恶,这些邪恶就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对那些不偏向自己之人的敌意,以及最终的仇恨、报复、残暴和残忍;这些邪恶与神性流注完全对立,因而消灭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因为这些就是那从主流入的事物。凡停下来反思的人都能知道,每个人的爱都是他的生命之火;因为没有爱,就没有生命,爱如何,生命就如何,或说爱的性质决定生命的性质;由此可知,自我之爱产生各种邪恶,并且人只关注自己,也就是说,自我之爱在他里面掌权到何等程度,这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产生邪恶。最糟糕的自我之爱是为了自己而对掌权或统治的爱,也就是说,喜爱掌权只是为了地位和利益。诚然,这爱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人也能拥有信和仁;但他们只是口头上拥有,心里并没有。事实上,他们当中最坏的人将属于信与仁的事物,因而将教会的神圣事物视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不过,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详述自我之爱及其各种不同类型,以及从这爱涌出的邪恶和自私的人在来世的景况。在此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能叫人们知道“用火烧在营外”是什么意思。
以色列所安的“营”代表天堂和教会,因此,“营外”代表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代表地狱,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以色列人在旷野中的营地和安营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
以色列人安营,要照他们的军队,各人归本营,各人归本旗。利未人要在法柜居所的四围安营,免得忿怒临到以色列人的会众。(民数记1:52, 53; 2:2)
民数记:
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的支派在东边安营;流便、西缅和迦得的支派在南边安营;以法莲、玛拿西和便雅悯的支派在西边安营;但、亚设和拿弗他利的支派在北边安营;但利未人在营中间。(民数记2章)
他们按这种次序安营,是为了叫他们可以代表天堂和教会(9320e节)。此外,以色列人安营所依照的各支派代表整体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3858,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 7836, 7891, 7996, 7997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耶和华住在营中间”(民数记5:3);“祂在营中间行走,所以营要圣洁”(申命记23:14);又为何在巴兰所发的预言中,经上说“巴兰看见以色列照着支派居住,他说,雅各啊,你的帐棚何等华美!以色列啊,你的居所何其华丽”(民数记24:2, 3, 5)。
由于营代表天堂和教会,故可知,“营外”表示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代表地狱;这就是为何凡不洁之人,以及凡有罪的人都被送到营外,这从下列经文可以看出来:
你要把一切长大麻疯的,一切患漏症的,并一切因一个灵魂而不洁净的,都送到营外去。无论男女,都要把他们送到营外,免得他们玷污营地,耶和华住在营中间。(民数记5:2, 3; 利未记13:45, 46)
申命记:
若有人夜里因意外事而不洁净,就要出到营外,不可进入营中间。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营。你在营外要有一个地方,你可以出去在那里方便。你要用一把锹掩盖你的粪便,因为耶和华要在营中间行走,所以营要圣洁。(申命记23:10-14)
经上还吩咐,要在营外用石头打死人(利未记24:14; 民数记15:35, 36)。由此明显可知“小公牛的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表示这些事物所表示的邪恶必须被逐入地狱。
营和营外的区域所代表的那些事物也由迦南地作为产业在以色列人当中被划分之后的迦南地和那地周围的地来代表。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迦南地”或仅仅“地”表示天堂和教会,“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地”表示天堂和教会(参看9325节所提到的地方);“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在那里的人(参看93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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