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6

86.在灵人和天使的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属天的奥秘 #3703

3703.“祂说,我

3703.“祂说,我是耶和华你父亚伯拉罕的神”表示主,那良善来自祂。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耶和华是主的神性存在本身,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亚伯拉罕的神”,“亚伯拉罕”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2172, 2198节)。由于神性良善是一切属天和属灵良善,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真理的源头,所以此处说“父亚伯拉罕”,实际上是“你父”,也就是雅各的父;而事实上,以撒才是雅各的父亲。“父”在内义上之所以表示良善,是因为良善是拥有存在的每一个事物的源头,而真理是它显现所用的方法。因此,每一个事物都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出生的。只由良善与真理的神性婚姻构成的天堂本身就来自主里面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
整个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天堂的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在自然界被代表;而主的神性良善和真理在天堂被代表。由此明显可知,良善就像父亲,真理就像母亲;因此,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父亲”表示良善,“母亲”表示真理。事实上,他们表示较低或衍生的良善和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和真理,较低或衍生的良善和真理相对来说如同女儿和儿子,故在圣言中也被称为“女儿”和“儿子”(489-491, 2362节)。它们相对来说也如同兄弟姐妹、孙子女和曾孙子女,以及女婿、岳父、儿媳;简言之,如同各个层次的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所有这些关系都源于良善,也就是父亲,与真理,也就是母亲的婚姻。因为天堂里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照着对主之爱和信的关系,或也可说,良善和真理的关系而存在的(参看685, 917, 2739, 3612节);因此,上古之人将这一切事物都比作婚姻(参看54, 55, 718, 747, 1432, 2508, 2516, 2524, 2556节)。
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父”表示良善,这一点从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你们这追求公义、寻求耶和华的,当听从我。你们要仰望你们被凿而出的磐石,被挖而出的坑穴;要仰望你们的父亚伯拉罕和生你们的撒拉;因为亚伯拉罕只有一人的时候,我呼召了他,赐福与他,使他增多。耶和华必安慰锡安,安慰她所有的荒场,使她的旷野像伊甸,使她的荒漠像耶和华的园子。(以赛亚书51:1-3)
这论及主及其降临,这一点从每个细节明显看出来。就神性真理而言,祂被称为“磐石”和“坑”;就神性良善而言,祂被称为“父亚伯拉罕”。由于亚伯拉罕与撒拉代表良善与真理的神性婚姻(参看1468, 1901, 1965, 1989, 2011, 2063, 2065, 2172, 2173, 2198, 2507, 2833, 2836, 2904, 3245, 3251, 3305e节),所以经上说:“你们的父亚伯拉罕和生你们的撒拉。”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还说他们要“仰望那磐石和坑”,也仰望“他们的父亚伯拉罕和撒拉”;还解释了为何经上紧接着说“耶和华必安慰锡安”,也就是属天教会(2362节),并“安慰她所有的荒场,使她的旷野像伊甸,使荒漠像耶和华的园子”。
在亚伯拉罕被称为“父”的圣言其它地方,“亚伯拉罕”所表相同,如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做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看见的。他们回答,对祂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会做亚伯拉罕的工作;你们做你们父的工作。(约翰福音8:38-39, 41)
马太福音:
不要设想在自己里面说,我们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父;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都要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9-10)
路加福音:
穷人拉撒路死了,被天使带上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富人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地狱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他怀里的拉撒路;就喊着说,父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父啊,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路加福音16:22-24, 27)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所指的不是亚伯拉罕,而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为亚伯拉罕在天上不为人知,当圣言提到他时,他表示主(参看1834, 1876, 1989, 3305e节)。
“父”在内义上表示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摩西五经: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埃及记20:12; 申命记5:16)
这条诫命和十诫中的其它诫命一样,在两种意义上都是正确的;在内义上,“孝敬父母”是指爱良善和真理,并以良善和真理爱主(参看2609, 3690节)。“地上的日子”是指由此产生的在主国度里面的良善状态,这一点从“日子”、“迦南”和“长久”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状态(23, 487, 488, 493, 893, 2788节);“迦南”,即此处的“地”,是指主的国度(参看1607, 3038, 3481节);“长久”论及良善(1613节)。
由于“父母”具有这些含义,所以代表性的犹太教会制定了许多关于父母和子女的律法。这一切律法在内义上都表示良善和真理,在至高意义上则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摩西五经:
打父母的,那人必死。咒骂父母的,那人必死。(出埃及记21:15, 17)
利未记:
凡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他咒骂了父母,他的血要归到他身上。(利未记20:9)
申命记:
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众百姓要说,阿们!(申命记27:16)
以西结书:
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膀臂,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轻慢父母的。(以西结书22:6-7)
摩西五经:
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服从他父亲的声音,或母亲的声音,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服从他们,父母就要抓住他,把他带到本城的长老、本地的城门那里。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打他,以致他死。(申命记21:18-19, 21)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就字义而言,“父母”是指父亲和母亲;但就内义而言,是指良善和真理;就至高意义而言,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也是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
耶稣就伸手指着祂的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9-50)
又:
你们不要受老师(希腊文作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祂在天上。(马太福音23:8-9)
此处禁止受老师的称呼,也禁止称呼地上的为父;除了主以外,禁止从心里承认其他任何父;也就是说,当提到“老师”和“父”时,要理解为主,他们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这也与刚才(3702节)关于属天的上古之人所说的一致,即:凡他们在地上所感知到的,对他们来说,都是思想主的方法或材料。
主对其中一个门徒所说的话有类似含义,他说:
主啊,容我先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对他说,跟从我,让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吧。(马太福音8:21-22)
事实上,相对于天上的父,也就是主,地上的父如同相对于活人的死人。因此,甚至连“孝敬父母”这条律法本身也可以说是死的,除非它含有对主的教义、敬拜和爱在里面,因为孝敬父母的律法就是从这条神性律法降下来的。由于它从后者降下来,所以存在于“孝敬父母”这条律法里面的生命元素是从这条神性律法那里获得的。这就是为何主说:“跟从我,让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吧。”以利亚对以利沙所说的话所表相同:
以利亚经过以利沙,将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以利沙就离开牛,跑去追上以利亚,说,求你容我先与父母吻别,然后我便跟随你。以利亚对他说,你回去吧!我向你做了什么呢?(列王纪上19:19-20)
以利亚代表主(参看18章序言和2762节)。
玛拉基书:
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他必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儿女的心转向父亲,免得我来用咒诅击打这地。(玛拉基书4:5-6)
在路加福音,论到撒迦利亚的儿子约翰,天使对撒迦利亚说:
他必有以利亚的灵和能力,行在主的面前,叫父亲的心转向儿女。(路加福音1:17)
从这些地方明显可知,“父亲”和“儿女”不是指父亲和儿女,而是指主即将恢复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玛拉基书:
耶和华在以色列疆界之外必扩大。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敬畏我的在哪里呢?(玛拉基书1:5-6)
“儿子”表示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仆人”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此处“父”明显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人”或“主”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诗篇:
我父母离弃我,耶和华却收留我。(诗篇27:10)
“父母”表示良善和真理,当一个人意识到他凭自己不能行任何良善,或不能知道任何真理时,经上就说他被“离弃”了。显然,这句话不能理解为大卫的父母离弃了他。
又:
你比世人更美;王女在宫里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你的儿子要接替你的父亲,你要立他们在全地作首领。(诗篇45:2, 13, 16)这论及主。“你的儿子要接替你的父亲”表示神性真理必如同神性良善;“王女”表示对真理的爱;“用金线绣的衣服”表示源于良善的这真理的性质。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及其神性人身,这从整个诗篇及其中的一切清楚看出来,所以很明显,其中的一切细节都论及同一个事物。因此,“王女”不是指国王的女儿,“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你的儿子要接替你的父亲,你要立他们在全地作首领”这些话也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每个词都表示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女儿”表示情感或爱(490, 491, 236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1672, 1728, 2015, 2069, 3009节);“金”表示良善(113, 1551, 1552节);“绣”论及属世的记忆知识(2831节),故在此论及神性属世真理;“衣服”表示诸如给良善穿衣的那种真理(297, 2576节);“接替父亲的儿子”表示良善之真理,在这种情况下,表示神性真理如同神性良善(264, 489, 491, 533, 1147, 1729, 1733, 2159, 2623, 2803, 2813节);“全地的首领”是指主的国度和教会的首要事物,“首领”是指首要事物(1482, 2089节),“地”是指主的国度和教会(1413, 1607, 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节)。
摩西五经:
耶和华却喜悦你的父,爱他们,从所有人民中拣选你们为他们以后的种,像今日一样。所以你们要给你们心上的包皮行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申命记10:15-16)
此处“父”在内义上表示古代和上古时代的诸教会,其成员凭对他们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爱而被如此称呼:属天的上古之人凭的是对良善的爱,属灵的古人凭的是对真理的爱。在教会,他们的良善和真理就是那被称为“神或耶和华所拣选的种”的。很明显,此处提到的父不是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的十二个儿子,种也不是指以色列和犹太人民。确切地说,这句话论及他们,并对他们说,是为了内义可以具有某种外在形式,从而容易被世人理解。
以赛亚书:
少年人必侮慢老年人,卑贱人必侮慢尊贵人。那时,人要拉住他父家的弟兄说,你有衣服,可以作我们的首领,他必说,我家里没有粮食,也没有衣服,你们不可立我作百姓的首领。(以赛亚书3:5-7)
这在内义上论及教会的败坏状态,这时,真理不再被承认为真理,无人知道什么是良善。“人要拉住他父家的弟兄”表示承认一切都是良善;“衣服”表示真理(1073, 2576节);“首领”表示取自真理的首要教义(1482, 2089节);“我家里没有粮食,也没有衣服”表示既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粮食”表示良善(276, 680, 3478节),“衣服”表示真理(297, 2576节)。
正因父母,以及女儿和儿子代表良善和真理,所以在代表性教会,这些代表产生了许多律法,这些律法从这些代表中取得神性在自己里面,如以下律法:
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就辱没了父亲,必用火将她焚烧。(利未记21:9)
“祭司的女儿”表示对良善的情感,“父亲”表示该情感所来自的良善;“行淫”表示亵渎良善。至于何谓“行淫”,可参看前文(2466, 2729, 3399节),何谓“辱没”(1008, 1010, 1059, 2051, 3398, 3399节)。还有这条律法:
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种,又归回父家,好像年轻的时候,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利未记22:13)
同样这条律法:
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妻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女人,就可以领她到你家中间,她便要剃头,修指甲,脱去被掳时的衣服,坐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然后可以进去找她,与她同房,她作你的女人。(申命记21:11-13)
在这条律法中,每一个细节都是属世真理的代表;一旦洁除虚假,属世真理就被良善接纳。这种真理由“被掳的人中美貌的妻子”来表示;洁除虚假由“领她到家中间,剃头,修指甲,脱去被掳时的衣服,哀哭父母”来表示;接纳由“然后可以进去找她,与她同房,娶她为女人”来表示。
婚姻的律法要求人们在支派和宗族内通婚,继承的律法禁止产业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这些律法都详细写在圣言中,也来源于相同的源头。也就是说,它们来源于主国度中的属天和属灵的婚姻,或“父母”所表示的良善和真理的婚姻。这同样适用于针对允许和禁止的亲密关系或血亲姻亲关系的程度所制定的律法。在圣言中,关于这些事的每一条律法都从内在与天堂里的良善和真理的联合和结合,以及地狱里的邪恶和虚假的联合有关,它们与前者分离。关于允许和禁止的程度的律法,可参看利未记20章;关于禁止产业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的律法,和关于要求在支派内通婚的律法,可参看民数记27:7-9和其它地方。在众天堂,每一个事物的位置都照着良善和真理的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而固定(参看685, 917, 2739, 3612节)。
由于以色列人民代表主在天上的国度,因而代表那里的天堂秩序,所以经上还吩咐他们要照着支派、家族和他们的父家来划分(民数记26章);又吩咐他们要照着这个秩序在会幕的四围安营,同样照着这个秩序起行,如摩西五经所写的那样:
以色列人各人要在自己的旗帜下,按照自己父家的旗号对着会幕的四围安营。以色列人就这样行。(民数记2:2, 34)
因此:
巴兰看见以色列照着支派居住,神的灵就临到他身上。他便题起诗歌说,雅各啊,你的帐棚何等华美!以色列啊,你的居所何其佳美!它们被种植如山谷,如河旁的园子。(民数记24:2-3,5-6等)
在这段预言中,所指的不是雅各或以色列,而是主在天上的国度和祂在地上的教会,它们由巴兰看到他们那时所分散的次序来代表,这从此处所用的每个词明显看出来。
从这些例子也可以得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孤儿,也就是那些没有父亲的人表示什么,即表示那些处于纯真和仁爱的状态,渴望知道并实行良善,却不能的人。教会之外的人尤其处于这种状态,主看顾他们,并在来世收他们为祂的儿女。由于“孤儿”表示这些人,所以当圣言提到他们时,许多经文也会提到“寄居的”和“寡妇”;“寄居的”表示那些正在良善和真理上接受教导,或说正在学习良善和真理的人(1463节),“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状态,却不怎么处于真理的人,或那些处于真理的状态 ,不怎么处于良善,却渴望所缺乏的之人。由于这三者,即“孤儿”、“寄居的”和“寡妇”以一个系列或一个接一个地来表示几乎相同的事物,所以如前所述,许多经文一起提到他们(参看申命记14:29; 16:11, 14; 24:17, 19; 耶利米书7:6; 22:3; 以西结书22:6, 7; 撒迦利亚书7:10; 诗篇94:6; 146:9)。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父”在真正意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
但在圣言中,绝大部分词语都有一个反面意义,“父”这个词也不例外;“父”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母”同样如此,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虚假。这种相反的意义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诗篇:
愿他列父的罪孽被耶和华记得,愿他母亲的罪过不被涂抹。(诗篇109:14)
又:
他们反倒退后,背信弃义,像他们的父一样。他们翻转,如同骗人的弓。(诗篇78:57)
摩西五经:
你们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在仇敌之地荒废;也必因他们父的罪孽而与他们一同荒废。(利未记26:39)
以赛亚书:
因他们父的罪孽,你们要预备杀戮他的儿子,免得他们兴起来,得了这地,使城市遍满地面。(以赛亚书14:21)
同一先知书:
我必一同报应你们自己的罪孽,和你们父的罪孽。(以赛亚书65:6-7)
耶利米书:
以色列家和他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也都照样羞愧。他们向木头说,你是我的父;向石头说,你生了我。他们将颈项,不将脸转向我。(耶利米书2:26-27)
同一先知书:
看哪,我要将绊脚石放在这百姓前面,父亲和儿子要一同跌在其上;邻舍与朋友也都灭亡。(耶利米书6:21)
又:
孩子拾柴,父亲烧火,妇女抟面做糕饼,献给天后。(耶利米书7:18)
以西结书:
因你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间行我所未曾行过、将来也不会行的事。因此,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向你施行审判,我必将你整个余剩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9-10)
这论及对圣物的亵渎。同一先知书:
主耶和华对耶路撒冷如此说,你的根源,你的出身,是在迦南地;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你母亲是赫人。(以西结书16:3)
马太福音: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起来反对父母,把他们置于死地。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作对,女儿与母亲作对,儿媳与婆婆作对;人的仇敌就是自己的家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属我的;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属我的。(马太福音10:21-22, 35-37; 路加福音12:49, 52-53)
同一福音书: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 路加福音18:29-30; 马可福音10:29-30)
路加福音: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恶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甚至自己的灵魂,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
马可福音: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孩子,送到死地;儿女要起来反对父母,害死他们;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可福音13:12-13; 路加福音21:16-17)
这描述了时代的完结和教会在良善和真理上败坏时的状态;也就是说,邪恶起来反对真理,虚假起来反对良善。“父”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这一点从刚才引用的经文,以及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对他们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欲望,你们愿意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站在真理上,因真理不在他里面;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者的父。(约翰福音8:42, 44)

属天的奥秘 #4622

4622.在来世,蒙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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