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6

86.在灵人和天使的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属天的奥秘 #3921

3921.“拉结说,

3921.“拉结说,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至高意义上表公义和怜悯;在内在意义上表信仰的神圣;在外在意义上表生活的良善。“赐我一个儿子”表这真理得到承认。这从“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为我伸冤”表示主的公义,这一点显而易见,无需要解释;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怜悯,这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主通过公义审判所有人,出于怜悯垂听所有人。祂通过公义审判,是因为祂通过神性真理审判;出于怜悯垂听,是因为祂出于神性良善垂听。祂通过公义审判那些不接受神性良善的人,出于怜悯垂听那些接受的人。然而,祂在审判时既通过公义,同时也出于怜悯。因为一切神性公义都包含怜悯在里面,如同神性真理包含神性良善在里面。不过,这些奥秘太过深奥,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故蒙主的神圣怜悯,它们将在别处予以充分解释。
“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仰的神圣。这是因为与真理有关的信仰对应于神性公义;而神圣,也就是良善,对应于主的神性怜悯;此外,审判或判决与信之真理有关(2235节)。由于论到神时说祂“伸冤”(judged),故它表示良善或神圣。由此明显可知,这两个词(即“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信的神圣,同时表示公义和怜悯。由于这二者合在一起表示一个单一实体,故它们通过“也”这个词连在一起。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也是出于对应,因为生活的良善对应于信仰的神圣。若没有内义,没有人能知道“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什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从字义上看,这两个词并不那么搭配,以至于呈现给理解力一个完整的观念。
在本节和接下来直到“约瑟”那几节,经上用的是“神”之名,而在此前几节,经上用的是“耶和华”之名。原因在于,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灵之人的重生;而此前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天之人的重生。因为当论述的主题是信之良善,也就是属灵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神”;而当论述的主题是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耶和华”(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节)。因数前一章讲述了雅各儿子的出生,直到犹大;在那里,犹大代表属天之人(参看3881节);本章则继续讲述这些儿子的出生,直到约瑟;而约瑟代表属灵之人,如下面两节所述(30:23, 24)。在前一章,经上直到犹大都是用耶和华的名(参看29:32, 33, 35);在章,直到约瑟都是用神这个名(30:6, 8, 17, 18, 20, 22, 23);后来又用“耶和华”,因为所论述的主题从属灵之人转到了属天之人。这就是藏在这些话里的奥秘;若不通过内义,也不知道何为属天之人,何为属灵之人,没有人能知道这个奥秘。

属天的奥秘 #5605

5605.“我们就起

5605.“我们就起身去,好叫我们,都得存活,不至于死”表照着层级所进入的属灵生命。这从“起身”、“去”、“存活”、“不至于死”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身”是指上升到更高层或内层事物,因而上升到构成属灵生命的事物那里(参看2401, 2785, 2912, 2927, 3171, 4103, 4881节);“去”是指存活(3335, 3690, 4882, 5493节),由于“去”之后“我们都得存活”,故“去”表示属灵生命的最初阶段或最早阶段;“存活”是指属灵生命,因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所指的不是其它生命;“不至于死”是指不再定罪,也就是从定罪的状态走出来,因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所表示的是属灵死亡,即定罪,而非其它。由此明显可知,“我们就起身去,好叫我们,都得存活,不至于死”表示照着层级的生命。也就是说,“起身”表示生命的引入阶段,“去”表示那生命的最初或最早阶段,“存活”表示生命本身或完全的生命,“不至于死”表示从没有生命的事物中被引离出来。
  “去”在内义上表示存活,这个观念在丝毫不知道属灵生命的人看来似乎很奇怪。“起行”(travelling on)和“寄居”(sojourning)也一样,“起行”表示生活的次序和进一步的生活阶段(1293, 4375, 4554, 4585节);“寄居”表示接受教导并照之生活(1463, 2025, 3672节)。诚然,“去”(go)、“起行”和“寄居”具有这些含义的原因能被告知,但这原因具有这种性质:它对那些不知道来世人们动作性质的人来说没什么意义,几乎不被他们接受。那里的动作和前进不是别的,因为它们没有其它源头,唯源于生命状态的变化。这些变化在外在行为上极像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这一事实通过来世的大量经历向我证明;在来世,我在灵里行走,在他们中间,走过他们许多的居所;我在如此行走时,我的肉体却一直留在原处。我还与他们谈论了这是怎么回事,获知正是生命状态的变化制造了灵界的前进。
  这一点也通过以下事实向我证明:灵人能通过所产生的状态变化出现在某个高处,然后一瞬间在某个低处,或在遥远的西方,然后一瞬间又在东方等等。但如前所述,这一点在丝毫不知道灵界生命的人看来必显得很奇怪。因为灵界没有空间或时间,取而代之的是生命的状态。这些状态外在会产生前进和动作这一活生生的表象。这种表象如此鲜活和真实,以致生命本身似乎就在我们里面,因而是我们自己的;而事实上,生命是从主流入的,主是一切生命的源头(参看2021, 2658, 2706, 2886-2888, 3001, 3318, 3337-3338, 3484, 3619, 3741-3743, 4151, 4249, 4318-4320, 4417, 4523, 4524, 4882节)。由于“去”(going)和“动作”(moving)表示存活,所以古人说“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神”(使徒行传17:28)。他们以“动作”来表示生命的外在,以“生活”来表示生命的内在,以“存留”来表示它的至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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