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6

86.在灵人和天使的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属天的奥秘 #4208

4208.“雅各就指

4208.“雅各就指着他父亲以撒所敬畏的起誓”表出自神性人身的确认,在这种状态下,神性人身被称为“所敬畏的”。这从“起誓”和“以撒所敬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是指确认(参看2842, 3375节);“以撒所敬畏的”是指主的神性人身(4180节)。当人们起誓时,他们就是以主的神性人身之名起誓(参看2842节)。
此处之所以说“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他们父亲(即他拉)的神”和“以撒(即雅各的父亲)所敬畏的”,是因为他拉的子孙承认众多神灵;事实上,他们是偶像崇拜者(1353, 1356, 1992, 3667节)。那个家族的主要特征是,每个家庭敬拜自己的神明。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他们父亲的神”和“以撒所敬畏的”原因。虽然亚伯拉罕的家人被命令承认耶和华为他们的神,然而他们承认祂,就如同承认用来将他们与外邦人区别开来的另一个神,只是祂的名字不同而已。正因如此,他们经常向别神俯伏下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部分可以看出来。这种纯名义上承认的原因在于,他们唯独处于外在事物,根本不知道何为内在事物,也不想知道。
就他们的关注点而言,其教会的宗教仪式纯粹是偶像崇拜,因为它们脱离了内在事物;事实上,当脱离内在事物时,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都是偶像崇拜。然而,这些人仍有可能代表教会的纯正之物,因为代表与进行代表的人无关,只与所代表的事物有关(665, 1097e, 1361, 3147节)。但为了一个代表性教会可以产生,并且以这种方式主与人通过天堂的某种交流可以存在,把他们保持在即便不是发自内心,仅仅口头上对耶和华的承认中尤为重要。因为他们当中的代表不是发自内在事物,而是发自外在事物。他们以这种方式与主交流;这与纯正教会截然不同,因为在纯正的教会,交流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因此,他们的神性敬拜对他们的灵魂根本没有任何影响,也就是说,并不能给予他们来世的祝福,只给予今世的繁华。
因此,为了把他们保持在这些外在事物中,他们当中才会有如此多的神迹发生;如果他们一直处于内在事物,这些神迹绝不会发生。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还多次通过惩罚、被掳和威胁而被强迫敬拜耶和华;尽管主不会强迫任何人进行内在敬拜,因为内在敬拜只能在自由的状态下被植入(1937, 1947, 2874-2881, 3145, 3146, 3158, 4031节)。要求他们的主要外在做法是,他们要承认耶和华的名;因为耶和华就是主,在教会的一切事物中,所代表的都是主。耶和华就是主(参看1343, 1736, 2921, 3035节)。

属天的奥秘 #6222

6222.“他就带着

6222.“他就带着两个儿子玛拿西和以法莲同去”表由内在所生的教会的意愿和教会的理解力。这从“玛拿西”和“以法莲”的代表清楚可知:“玛拿西”是指属世层中新的意愿及其性质,如前所述(5354e节);“以法莲”是指属世层中新的理解力及其性质(5354节)。这二者由内在所生,由他们是约瑟的儿子来表示,而约瑟代表内在属天层(5869, 5877节)。
  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教会的理解力和意愿。教会的理解力在于从圣言觉知何为信之真理,何为仁之良善。众所周知,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能利用字义来证实他所信奉的任何信条。这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观念是接受真理的总体容器,只是在这些容器接受真理之前,它们的真实性质并未如同通过透明的东西那样显现。因此,这些观念只形成人必须首先获得的总体印象,以便他能适宜地接受特定方面和具体细节。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能利用字义来证实他所信奉的任何信条;这一事实从曾经存在于教会,并且现仍存在于教会中的大量异端邪说清楚看出来。每个异端邪说的信徒都能在圣言的字义中找到支持,并且如此确认,以致他们完全相信它是真理;以后即便从天上听见真正的真理,他们也丝毫不会接受。
  他们之所以不接受,是因为他们没有教会的理解力;事实上,只有当人们阅读圣言,对经文仔细进行彼此对照,从而明白他当信什么、当做什么时,这种理解力才会存在。这种理解力只在那些从主领受光明的人中间才能找到,他们在基督教界也被称为“被光照的人”。这种光照只在诸如渴望认识真理,但不是为了名声和荣耀,而是为了生活和服务或功用的那种人中间才能找到。这种光照同样被人里面的理解力所接受,因为被光照的是理解力,或说理解力才是光的接受者。这一点从以下事实非常清楚地看出来:那些几乎没什么理解力的人绝无可能从圣言看见这类事物,而是信靠他们以为被光照了的那些人。此外,要知道,那些已经重生的人从主获得一种能被光照的理解力;正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流入理解力,并光照它,或说赋予它光明;因为理解力并不从其它源头接受自己的光、自己的视觉,因而自己的觉知。
  不过,被称为教会理解力的这种理解力比只是基于记忆知识的理解力更为内在,因为它是一种觉知,明白某事是真的,但不是出于记忆知识和哲学的指示,乃出于圣言在其灵义上的指示。例如,拥有教会理解力的人能清楚发觉,圣言处处教导: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教会的本质;人的生命死后仍旧延续;他的生命就源于他的爱。他们还能发觉,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除非在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与它联结的情况下,否则,这信丝毫无助于永生;因此,这信与仁必须联结起来,以便属灵的生命能够存在。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的人能极清楚地发觉这些事是真的;而那些没有这种理解力的人决看不出它们是真的。
  有人认为拥有在教会事物上的理解力之人是那些擅长多方面证实他们自己教会的信条或教义,甚至直到说服别人相信它们是真的,而且还擅长巧妙地驳斥众多异端邪说的人。但是,这并不是教会的理解力;因为能证实一个信条并不是理解力的一个特征,而是感官层面的心智能力的一个特征;这种能力有时可见于最坏的人当中,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信仰的人,以及那些沉浸于实际虚假的人也有这种能力。对所有这类人来说,再没有比证实凡他们所喜欢的任何观念更容易的了,甚至能证实得如此彻底,以至于能说服简单人相信。然而,在证实任何信条之前,教会的理解力就能发觉并看出它是不是真的,然后才去证实它。
  这就是“以法莲”所代表的理解力。而“玛拿西”所代表的教会良善则是主通过信之真理灌输给一个教会成员的仁之良善。因为这些真理,连同仁之良善才是那流入理解力并光照它,或说赋予它光明,还使得理解力和意愿构成一个心智的东西。理解力和意愿这二者都是从内在而生的,这一点从前面频繁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因为对良善与真理的整个情感(光照便通过这情感而来),除了从内在之外,并不从其它源头流入,因而并不从其它源头而生;也就是说,它经由内在从主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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