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4489.“岂不都归我们吗”表这两种良善与真理将是一样的,并具有相同的形式。这从整个思路清楚可知,其实质是:上古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在某种程度上仍存留在哈抹和示剑及其家族中,它们将出自古教会并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的良善与真理取得一致。因为设立在雅各后代当中的宗教仪式无非代表并表示上古教会的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岂不都归我们吗”或属于他们表示它们将是一样的,并具有相同的形式。
举例说明这一点。他们用来献祭的祭坛是耶和华的主要代表(921, 2777, 2811节);它因此也成为被称为“希伯来教会”的古教会敬拜的基础,故建造祭坛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具有代表性,如祭坛的尺寸,即高、宽、长;祭坛的石头、祭坛的青铜华盖、坛角,以及坛上常常烧着的火,除此之外还有祭物和燔祭。它们所代表的是属于主并出自主的真理与良善。这些都是敬拜的内在事物,它们因表现在外在事物中,故与上古教会的真理并良善是一样的,具有相同的形式。
它的尺寸,即高、宽、长,一般表示良善、真理和源于这些的神圣(参看650, 1613, 3433, 3434, 4482节);它的石头尤表低级真理(1298, 3720节);制成祭坛周围华盖的青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坛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之能力(2832节);坛上的火表示爱(934节);祭物和燔祭照其各个种类而表示属天和属天事物(922, 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节)。由此明显可知,内在事物就包含在这些外在事物里面,就内在事物而言,这两个教会是一样的;这同样适用于敬拜的所有其它仪式。
但那些属上古教会的人对这些外在事物并不感兴趣,因为他们是内在人,主在他们中间经由内在途径流入进来,并教导他们何为良善。对他们来说,良善的变化和不同就是真理,他们由此知道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事物在主的国度中都代表什么;因为整个世界或整个自然界就是代表主国度的舞台(2758, 3483节)。但那些属古教会的人并非内在人,而是外在人;因此,主无法在他们中间经由内在途径流入进来,只能经由外在途径流入,教导他们何为良善。一开始,主通过诸如系代表和有意义符号的那类事物流入并教导他们,代表教会由此产生;后来则通过被代表并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事物流入,基督教会由此产生。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基督教会本质上和代表教会是一样的;但代表教会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自主降世后就被废除了,因为每一个事物都代表祂自己,因而代表其国度的事物;事实上,这些源于祂,可以就是祂自己。
但上古教会与基督教会之间的差别,就像白天的阳光与夜晚的月光、星光之间的差别那样大。因为从内在或在先的途径来看良善,就像白天在阳光下看一样;而从外在或在后的途径来看良善,则像晚上在月光或星光下看一样。上古教会与古教会之间的差别差不多也是这样,只是那些属基督教会的人若承认内在事物,或相信并行出主所教导的真理与良善,就能住在更充足的光中。良善本身在这二者里面是一样的,区别在于一个在光明中看良善,一个在模糊中看良善。那些在光明中看良善的人能看见无数奥秘,几乎和天上的天使差不多,也会被他们所看到的东西打动;而那些在模糊中看良善的人,几乎看不到任何没有疑问的东西,他们所看到的东西会与夜晚的阴影混在一起,也就是说,与虚假混在一起,并且无法从内在打动任何人。由于良善在这两个教会中是一样的,所以真理也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岂不都归我们吗”这句话表示这两种良善与真理将是一样的,并具有相同的形式。因为如前所述,哈抹和示剑是上古教会的余留,而雅各的后代属于被称为“希伯来教会”的古教会,尽管他们只对该教会的外在事物感兴趣。但哈抹和他儿子示剑因接受割礼而犯下大罪,这一事实可见于下文(4493节)。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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