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6

86.在灵人和天使的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属天的奥秘 #5291

5291.“征收埃及

5291.“征收埃及地的五分之一”表那要被保存,然后储存起来的。这从“征收五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征收五分之一”含有和什一税或什一奉献,即征收十分之一差不多的意思。在圣言中,“什一税”表示保存余剩,而保存余剩就是聚敛良善与真理,然后把它们储存起来。因为余剩就是储存在内层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参看468, 530, 560, 561, 661, 1050, 1906, 2284, 5135);在圣言中,“什一税”表示余剩(参看576, 1738, 2280);“十”也是(1906, 2284节);因此,“五”同样是,这个数字是十的一半。在圣言中,数字的一半或两倍和这个数字本身具有同样的含义。如“20”与“10”意思一样,“4”和“2”意思一样,“6”和“3”意思一样,“24”和“12”意思一样,等等。相乘后的数字也具有同样的含义,如“100”或“1000”和“10”的意思一样,“72”,以及“144”和“12”意思一样。因此,仅从相乘的简单数字就能看出复合数字里面包含什么;因为复合数是这些简单数的乘积。同样,更简单的数字里面包含什么,也能从它们的整数看出来。如“5”就能从“10”看出来,“2.5”从“5”可以看出来,等等。一般来说,要知道,倍数(即相乘后的数字)和它们的因数(即相乘的简单数字)意思一样,只是更充分、完全;而商(即除开以后的数)与它们的复数(即被除数和除数)意思一样,只是不那么完全。

  关于“5”这个具体数字,这个数字具有双重含义。首先,它表示一点或少量,因而表示某种事物;第二,它表示余剩。相对于表示大量的数字,即“1000”、“100”,因而“10”来说,它表示一点或少量。“1000”和“100”表示大量(参看2575, 2636);因此“10”也是(3107, 4638节)。正因如此,“5”表示一点或少量,以及某种事物(649, 4638节)。当与“10”有关时,“5”表示余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10”表示余剩,如前所述。事实上,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575, 647, 648,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264, 4495, 4670, 5265节)。

  凡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并未显现在文字中的内义之人,都因圣言中的数字表示真实事物而感到大为惊讶。他惊讶的主要原因是,他无法通过数字形成任何属灵观念;而事实上,天使所知的属灵观念就呈现为数字(参看5265节)。诚然,他或许与数字相对应的观念或真实事物是什么;但这种对应关系的源头仍向他隐藏;如“12”与信的全部事物的对应关系的源头,“7”与神圣事物的对应关系的源头,以及“10”、“5”与主储存在内层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的对应关系的源头,等等。即便如此,如果人们简单地知道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并凭这种对应关系知道圣言中的每个数字皆表示灵界中的某个事物,因而被赋予他们的神性之物就隐藏在他们里面,这就足够了。

  以下面提到“5”的经文为例;如主在马太福音(25:14及以后)中的比喻:一个人要往外国去,便把他的家业交在他仆人手里;给了第一个仆人五千银子,第二个二千,第三个一千。那领五千的仆人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了五千;那领二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二千;但那领一千的却将主人的钱藏在地里。思维没有超越字义的人只知道这许多数字,即五、二、一,凑起来只是为了编织寓言故事,并不涉及更多东西;而事实上,这些数字本身就包含某个奥秘在里面。“那领五千银子的仆人”表示那些已经领受从主而来的良善与真理,因而已经接受余剩的人;“那领二千的”表示那些在生命后期已将仁联结于信的人;“那领一千的”表示那些接受无仁的唯信之人。论到这第三个仆人,经上说:“他将主人的银子藏在地里”;因为他所拥有的“银子”在内义上表示系信之真理的真理(参看1551, 2954节);无仁之信不能获利,或结出果实。这些就是这些数字所包含的事物。

  其它比喻也一样,如路加福音(19:12及以后)中的比喻:有一个人往辽远的地区去得国,便交给他仆人十锭银子,吩咐他们用来作生意,直等他回来。当他回来时,头一个说:“主啊,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十锭。”主人对他说:“好!良善的仆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第二个说:“主啊,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五锭。”主人也对他说:“你也可以管五座城。”第三个把他的一锭银子包在手巾里存着。可主人却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此处“十”和“五”同样表示余剩,“十”表示更多,“五”表示少许。把他的一锭银子包在手巾里存着的那个人描述了那些获得信之真理,却没有将它们与仁之良善联结起来,以致这些真理根本没有获利或结出果实的人。

  主提及这些数字的其它地方也一样,如被请赴筵席的人说:“我买了五对牛,要去试一试”(路加福音14:19);财主对亚伯拉罕说:“我有五个弟兄”;可以派个人警告他们,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路加福音16:28);十个童女,五个聪明的,五个愚拙的(马太福音25:1-13);主的这些话同样如此:“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是要有分裂;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路加福音12:51,52)。历史记述所给出的以下细节也包含这类数字,即:主用五个饼、两条鱼使五千人吃饱,并吩咐他们一百一排,五十一排地坐下;他们吃了后,把零碎收拾起来,装满了十二个篮子(马太福音14:15-21;马可福音6:38及以后;路加福音9:12-17;约翰福音6:5-13)。

  由于这些细节都是历史,所以人们很难相信它们里面所包含的数字竟然具有灵义。也就是说,人数“五千”具有灵义;饼数“五”,以及鱼数“二”也具有灵义。一起坐下来的人数,即一百和五十各自也有一个灵义;最后盛零碎的篮子数,即“十二”同样有灵义。虽然看上去令人难以置信,但每个细节却含有某个奥秘。因为每个细节都是按天意发生的,以便它们能代表神性事物。

  在以下经文中,“五”也表示灵界中具有类似性质的事物,它在两种意义,即正面意义和反面意义上都对应于这类事物。以赛亚书:

  其间所剩下的穗子,好像橄榄树被摇了,在最高的树梢上只剩两三个果子,在多果树的旁枝上只剩四五个果子。(以赛亚书17:6)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的人说迦南的方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以赛亚书19:18)

  一人叱喝,必令千人逃跑;五人叱喝,你们都必逃跑。以致剩下的,好像山顶的旗杆,冈上的大旗。(以赛亚书30:17)

  启示录:

  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并且吩咐它们说,不许它们杀死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只叫他们受痛苦五个月。(启示录9:1,3-5,10)

  这就是有智慧的心思。那七头就是七座山,就是女人所坐的地方。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启示录17:9-10)

  在以下地方,数字“五”具有同样的代表意义:要照着岁数,从一月到五岁,从五岁到二十岁给男人和女人估价(利未记27:1-9)。又,若把田赎回,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利未记27:19)。若要赎这十分之一,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利未记27:31)。要用五舍客勒银子赎回多余的头生之人(民数记3:46 到最后)。头生的不洁净牲畜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赎回(利未记27:27)。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作为所犯罪孽的罚款(利未记22:14;27:13,15;民数记5:6-8)。人若偷了一只公牛或绵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只母牛赔一只公牛,四只绵羊赔一只绵羊(出埃及记22:1)。

  数字“五”含有属天的奥秘,“十”也是,这一事实从列王纪上中所提到的基路伯明显看出来:

  所罗门在内殿用橄榄木做两个基路伯,各高十肘。一个基路伯的一个翅膀长五肘,那基路伯的一个翅膀也长五肘;从这翅膀尖到那翅膀尖,共有十肘;那一个基路伯也是十肘。两个基路伯的尺寸、形像都是一样。(列王纪上6:23-27)

  这一事实从圣殿周围的铜盆,从灯台也能明显看出来,对此列王纪中记着说:

  五个盆座安在殿的右边;五个放在殿的左边。内殿前的灯台五个在右边,五个在左边。(列王纪上7:39, 49)

  铜海从这边到那边有十肘,高五肘,围三十肘。(列王纪上7:23)

  规定这一切是为了数字“十”和“五”,以及“三十”能表示神圣事物,尽管从几何学的角度来看,周长的数字与直径并不相符;但从属灵的角度来看,它涉及这个器皿的边所表之物。

  在灵界,一切数字皆表示真实事物;这一点从以西结书中所用到的数字很明显地看出来,那里描述了新地、新城、新殿,以及天使所量的详细尺寸(参看以西结书40-43, 45-49章)。这些章节所用到的数字所描述的,几乎都是神圣事物;因此,人若不知道这些数字包含什么,对包含在其中的奥秘几乎一无所知。那里出现了数字10和数字5(以西结书40:7,11,48;41:2,9,11-12;42:4;45:11,14),另外还出现了这些数字的乘积,即25、50、500、5000。从这些章节中的细节明显可知新地、新城、新殿表示主在天上的国度,因而表示祂在地上的教会。

  之所以在此将提到数字“五”的这些例子收集在一起,是因为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埃及地,在七个丰年,要征收埃及地五分之一的粮食,收存起来以应付将来的荒年。这表明“五分之一”表示主储存在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主将它们保存在这人里面,以备将来饥荒之时,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缺乏、剥夺之时所用。因为若非主将这类良善与真理储存在人里面,就没有在试探和消磨的状态下将他提升上来的任何东西,因而没有使他有可能重生的任何东西;以致他到了来世没有任何得救的手段。


属天的奥秘 #4622

4622.在来世,蒙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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