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6

86.在灵人和天使的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属天的奥秘 #7035

7035.“以色列是

7035.“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表那些处于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人被接纳。这从“儿子”和“长子”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当耶和华或主用来论及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时,“儿子”是指被接纳的人,如下文所述;“长子”是指属灵教会所拥有的仁之信(参看367, 2435, 3325, 4925, 4926, 4928, 4930节);“以色列”是指属灵教会(6637节)。“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真理和良善,也就是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被接纳,因而被视为儿子,是因为主通过降世拯救他们(6854, 6914节)。也正因这个原因,以及凭他们对主的信,他们被称为“长子”。主在约翰福音所指的,就是这些人: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约翰福音10:16)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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