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8906.不可偷盗表不可将人的属灵良善或财产从他那里夺走,不可将属于主的事物归于自己。这从“偷盗”的含义清楚可知,“偷盗”是指从某人那里夺走属灵良善或财产。“偷盗”之所以具有这些含义,是因为财物和财富在灵义上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总体上构成信和仁,也就是一个人所拥有的属灵生命的一切。因此,从某人那里夺走这些东西就是“偷盗”在灵义上所表示的。由于一切属灵良善,也就是信和仁的一切,完全来自主,绝非来自人,故“偷盗”还表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凡如此行的人还被称为“贼和强盗”: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可进出,找到草场。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 2, 9, 10)
“从门进羊圈”是指从主进入,因为主是“门”,如祂自己所说的;“羊”是指那些拥有仁,由此拥有信的人。当这些人承认,信和仁的一切皆来自祂,或说祂是构成信和仁的一切的源头时,他们就是从主进入的;因为这时,这些从祂流入。但将它们归于其他人,尤其归于自己,就是把它们夺走,因而是“杀害、毁坏”它们。将属于主的东西完全归于自己的人还认为功德在于行为中,认为自己是公义的(参看1110, 1877, 2027, 2273, 2340, 2373, 2400, 3816, 4007e, 4174, 4943, 6388-6390, 6392, 6393, 6478节)。这就是灵义上的“偷盗”,当世人在圣言中读到“偷盗”时,天上的天使就会想到这层含义;因为天使完全在一个属灵层面上理解圣言。
在何西阿书,“贼”具有同样的含义:
我医治以色列的时候,以法莲的罪孽和撒马利亚的罪恶就显露出来。他们行事虚谎,贼人到来,强盗成群包围房子。他们所行的现在缠绕他们,都在我面前;他们以自己的恶行使君王欢喜,用自己的虚谎叫首领喜乐。(何西阿书7:1-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它前面有火吞噬,它后面有火焰燃烧;地在它面前如伊甸园,它后面却有荒凉的旷野。它的形状如马的形状;它们奔跑如马兵,在山顶上跳跃,如战车的响声。它们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如同盗贼。大地将在祂面前震动,诸天将要颤抖,日月昏暗,星星也不再发光。(约珥书2:1-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凉,这时虚假闯入并摧毁真理;这些虚假就是“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的盗贼”。难道会没有人想知道为什么经上说“耶和华的日子将如马的形状”、那时“它们奔跑如马兵,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大地将要震动,诸天颤抖,日月昏暗,星星也不再发光”?对内义一无所知,从心里对圣言的神圣性产生怀疑的人会说,这些纯粹是没有任何神的东西隐藏在里面的简单话;他或许还会声称这些话毫无意义,没有价值。但相信圣言是最神圣的,因为它是神性,而且还知道有一个论述教会、天堂和主自己的内义之人,则会声称其中的每一个词都有自己的分量。因此,下面对这段经文中的词句表示什么给出一个简要的解释。
“耶和华的日子”是指教会的末后状态或末期,这时不再有任何真理,相反,虚假取代了真理;“它前面吞噬的火”是指对邪恶的欲望;“它后面燃烧的火焰”是指由此而来的对虚假的欲望;“马的形状”是指出于虚假如同出于真理那样进行推理的理性能力;“奔跑的马兵”是指推理者;“战车”是指支持虚假的教义事物;“城”是指教义本身;“它们所蹿上的墙”是指一种虚假的本质;“它们所爬进的房屋”是指一个人的意愿;“他们进来所经由的窗户”是指理性概念;“盗贼”是指夺走真理的虚假;“在祂面前震动的大地”是指教会,“将要颤抖的诸天”也是;“日”是指对主之爱;“月”是指对主之信,当它们不再显现时,经上说它们“昏暗”;“星星”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这些认知或知识不再从信和爱,因而从天堂拥有光,这一点由“它们不再发光”来表示。由此可见这些话总体上是什么意思,以及那日或教会的末后状态在哪层意义上被称为将要“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的盗贼”,即:那时,正是虚假将要占据整个人,占据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从而夺走一切真理和良善。俄巴底亚书中的“盗贼”具有类似含义:
主耶和华对以东说,盗贼若来到你那里,或倾覆的人趁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 5)
撒迦利亚书(5:1-4)、诗篇(50:18-20)、马太福音(6:19, 20)中的“盗贼”或“偷窃的人”具有类似含义。
由于主吩咐给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都建立在存在于天堂的秩序律法之上,也就是说,它们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存在和本质,所以关于盗贼所制定的律法也是如此,如这一律例:人若偷牛并卖了,就要赔五只,四羊赔一羊(出埃及记22:1);还有这些律法:
盗贼若闯进来被击打,那人是没有流人血之罪的。若太阳已经出来,就有流人血之罪了。贼必要赔还或被卖。若发现他所偷的在他手下,他就要加倍赔还。(出埃及记22:2-4)
出埃及记:
窃取人,或是把他卖了,若被发现还在他手下,必要把他处死。(出埃及记21:16)
申命记:
若遇见人从以色列人中窃取他弟兄中的一个灵魂,卖了他从他身上谋利,那贼就必处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命记24:7)
“以色列人中的人”在内义上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是指信之真理和良善(5414, 5879, 5951节);因此,“窃取以色列人中的人”是指把这些夺走,“卖他”是指疏远或扔掉它们,以及使它们陷入奴役的状态。事实上,信之真理和良善因来自主,故处于自由的状态,唯独事奉主;但当它们被扔掉或疏远时,就陷入奴役的状态,因为它们事奉爱自己或爱世界的某种邪恶,因而事奉某种肉体情欲。上述(申命记24:7中的)律法便源于这一点,并与其相对应;由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从自由变成了奴役,因而从活的变成了死的,所以作为后果的惩罚就是“死”。
9466.“蓝色”表对真理的属天之爱。这从“蓝色”的含义清楚可知,“蓝色”是指对真理的属天之爱。“蓝色”之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它是一种天空的颜色,这种颜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真理。这种良善在至内层天堂占主导地位,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显为紫色和蓝色。该良善本身显为紫色,源于它的真理显为蓝色。因为当颜色出现在来世和天堂本身时,它们是最美丽的颜色;都来源于良善和真理。事实上,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气场也通过颜色呈现在天使和灵人眼前,具体事物通过各种颜色的物体而显现,也通过气味呈给鼻子。因为属于良善的一切属天事物和属于真理的一切属灵事物,在低层天堂通过诸如出现在自然界的那类事物来代表,并通过这种方式呈给那里的灵人和天使的实际外在感官。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气场之所以通过颜色而显为可见,是因为颜色是天堂之光,因而聪明和智慧的修改(参看4530, 4677, 4742, 4922节)。
这解释了为何在为帐幕和亚伦的衣服而收集的材料中有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染红的公羊皮;因为帐幕代表主的天堂,用来建造和遮盖它的材料代表属于良善和真理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亚伦的衣服具有类似的代表(9457节)。这就解释了为何法柜里面的幔子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织成(出埃及记26:31);帐幕的门帘也是如此(出埃及记26:36);院子的门帘同样如此(出埃及记27:16);以及为何幔子边上的钮扣做蓝色的(出埃及记26:4)。这也解释了为何以弗得用金色、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细麻织成;决断的胸牌同样如此(出埃及记28:6, 15)。
在以西结书,“蓝色”表示对真理的属天之爱,“蓝衣”表示出于这爱的关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
你的篷帆是用埃及刺绣的细麻布做的,可以作你的大旗;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做的。这些商人以美好的货物、成捆的蓝色绣工、成箱的华丽衣服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7, 24)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知识和从知识所获得的理解力被描述为“埃及刺绣”和“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埃及刺绣”是指真理的记忆知识;“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
同一先知书:
有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在幼年时行邪淫,就是阿荷拉和阿荷利巴。阿荷拉在我手下行邪淫,贪恋她的邻邦亚述人,穿着蓝衣,作总督、作领袖;骑着马的马兵。(以西结书23:2-6)
“阿荷拉”表示撒玛利亚,“阿荷利巴”表示耶路撒冷(23:4)。“撒玛利亚”是指败坏的属灵教会;“在埃及行邪淫”表示通过记忆知识歪曲真理;“贪恋她的邻邦亚述人”表示热爱基于这些歪曲的推理;“穿着蓝衣”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表象,因为它们源于被错解的圣言字义。
类似的话出现在耶利米书:
锤炼的银片是从他施带来的,并有从乌法来的金子,都是匠人的工和铸匠的手工。他们的衣服是蓝色和紫色料的。这些都是巧匠的工作。(耶利米书10:9)
这论及以色列家的偶像,以色列家的偶像表示通过扭曲圣言的外在意义所确认的虚假教义(参看9424节);“匠人的工和铸匠的手工”,以及“这些都是巧匠的工作”表示它们都是自我聪明的产物;“他施来的银片和乌法来的金子”表示从外表上看,它们似乎是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取自圣言;“蓝色和紫色料”,也就是“他们的衣服”,意思也差不多。
启示录:
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骑马的有火胸甲,与蓝玛瑙并硫磺,杀了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9:17, 18)
“马”和“骑马的”表示对真理的一种颠倒和败坏的理解;“火胸甲,与紫玛瑙并硫磺”表示由恶魔般的爱之邪恶所产生的虚假的防御。因此,“火”在此表示对邪恶的地狱之爱;“蓝”表示对虚假的地狱之爱;因此,它们都是反面意义上的;因为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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