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908.“所有肉体中凡与你在一起的野兽”表示在该教会成员里面活过来的一切。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野兽”论及挪亚,就是现已重生的该教会成员,显然也论及接下来的事物,即“飞鸟、牲畜和爬行物”,因为经上说“所有肉体中凡与你在一起的野兽,就是飞鸟、牲畜和一切爬在地上的爬行物”。在原文,严格来说,用于“野兽”的这个词表示生命或活物;但在圣言中,它既用来表示活物,也用来表示某种意义上并非活着的事物,或野兽。因此,人若不知道圣言的内义,有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这个词具有双重含义的原因在于,上古教会成员在主面前谦卑地承认自己不是活的,甚至不如牲畜,不过是野兽,因为他知道,人就自己或自我而言,就是这样。所以,这同一个词既表示活物,也表示野兽。
它表示活物,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诗篇:
你的野兽将住在其中(即神的产业中)。神啊,你必以你的良善使困苦人强健。(诗篇68:10)
此处由于他将住在神的产业中,所以“野兽”只表示重生之人,因而如此处的情形,表示这人里面的活物。又:
森林中的一切野兽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一切飞鸟,我都知道;我田野的野兽与我同在。(诗篇50:10-11)
此处“我田野的野兽与我同在”,也就是与神同在,表示重生之人,因而表示他里面的活物。以西结书:
空中所有的飞鸟都在它的枝子上搭窝,田野所有的野兽都在它的枝条下生产。(以西结书31:6)
这段经文论及属灵教会的形成,或将该教会描述为一株植物,所以这个词语表示该教会成员里面的活物。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与田野的野兽和空中的飞鸟立约。(何西阿书2:18)
这论及那些将要重生的人,约是与他们立的。事实上,“野兽”完全表示“活物”,甚至就连以西结所看到的基路伯或天使也被称为“四个野兽或活物”(以西结书1:5, 13-15, 19; 10:15)。
在圣言中,“野兽”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非活物,或凶猛的野兽,这一点从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仅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这一点。诗篇:
不要将你斑鸠的灵魂交给野兽。(诗篇74:19)
西番雅书:
这城何竟荒凉,成为野兽躺卧之地。(西番雅书2:15)
以西结书:
他们必不再作列族的掠物,地上的野兽也不再吞吃他们。(以西结书34:28)
又:
空中的一切飞鸟都要宿在它的废墟上;田野的一切野兽都要卧在它的枝条下。(以西结书31:13)
何西阿书:
在那里,我必像狮子吞灭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西结书:
我已将你给地上野兽、空中飞鸟作食物。(以西结书29:5)
这种用法经常出现。此外,犹太人因只停留于字义,将“野兽”理解为一头野兽,将“飞鸟”理解为一只飞鸟,故不想知道圣言的内层事物,更不愿承认它们,从而接受教导。事实上,他们自己就是如此残忍、如此野蛮的动物,以致他们不喜欢埋葬在战场上杀死的敌人,而是喜欢将他们暴尸荒野,任飞禽、野兽吞食。这些事也表明野兽人是什么样。
5711.由于此处论述的是疾病的对应关系,所以要知道,人的所有疾病都与灵界有对应关系。事实上,在整个自然界,凡与灵界没有对应关系之物都无法存在,因为它没有原因使得它能凭这原因存在,进而凭这原因持续存在。自然界中的事物无非是结果;它们的原因在灵界,这些原因的原因,即目的,则在内层天堂。结果无法持续存在,除非原因不断在它里面;因为当原因不复存在时,结果也不复存在。就其本身而言,结果无非是原因;只是原因表面上给自己披上一个结果,以便它能作为一个原因在一个较低的领域起作用。原因和目的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结果和原因之间的关系;除非一个原因也凭它的原因,即一个目的存在,否则,它就不是一个原因;因为一个没有目的的原因缺乏次序,而哪里没有次序,哪里就无物产生。由此明显可知,就其本身而言,一个结果就是一个原因;就其本身而言,一个原因就是一个目的;良善的目的在天堂,从主发出。因此,一个结果并不是一个结果,除非有一个原因在它里面,并不断在它里面;一个原因并不是一个原因,除非有一个目的在它里面,并不断在它里面;一个目的并不是一个良善的目的,除非从主发出的神性在它里面。由此也明显可知,正如世界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从神性产生,它也从神性继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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