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9457.“耶和华晓谕摩西说”表关于将要被代表的天堂神圣事物的指示。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清楚可知,因为耶和华晓谕摩西的事表示将要被代表的天堂的神圣事物。在以色列人当中,一个教会正在建立,其中外在形式以一种代表性的方式来展示属于爱之良善的属天事物,以及属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属灵事物,就是诸如存在于天堂,并且也应当存在于教会中的那类事物。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晓谕”表示关于将要被代表的天堂神圣事物的指示。由于接下来描述的事物是在天堂来自主的属天和属灵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何为代表性教会,以及它为何存在。
天堂有三层:至内层或第三层;中间或第二层;最低层或第一层。对主之爱的良善在至内层天堂掌权;对邻之仁的良善在中间天堂;在中间和至内层天堂所思、所言和产生的事物则在最低层天堂被代表。在这层天堂,代表是不计其数的,如天堂乐园、园子、森林、田野、平原,以及城市、宫殿和房屋;还有羊群和牛群,以及各种各样的动物和鸟类;此外还有无数其它现象。在该层天堂,这些事物就出现在天使灵眼前,比出现在地上正午之光中的类似事物更清晰;令人震惊的是,这些灵人还能认出所出现的事物表示什么真实事物。
当先知们的内视,也就是灵的视觉被打开时,这类现象也显现给他们;如撒迦利亚所看见的马(撒迦利亚书6:1-8);系基路伯的四活物,后来,但以理所看见的新殿和其中的一切事物(以西结书1, 9, 10, 40-48章);约翰所看见并在启示录中所描述的灯台、宝座、也是基路伯的活物、马、新耶路撒冷和其它许多事物;还有以利沙的仆人所看见的火马火车(列王纪下6:17)。在天堂,诸如此类的事物不断出现在灵人和天使眼前。它们是属世形式,天堂的内在事物就终止于其中,并被赋予形状。以这种方式在灵人和天使的实际眼睛面前呈为可见的事物就是代表。
因此,当源于主并仰望主的爱与信的神圣内在事物通过世上的可见形式来呈现,如本章和接下来的几章所论述的事物,即柜子、施恩座、基路伯、那里的桌子、灯台和帐幕的其它一切事物时,一个代表性教会就会存在。因为这个帐幕是以这种方式建造的:它可以代表三层天堂和那里的一切事物;盛有法版的柜子代表至内层天堂和那里的主自己。这就是为何当摩西在山上被指示它应取的样式时,耶和华同时说,他们要为祂造个圣所,使祂可以住在他们中间(25:8)。凡具有一点深层次的思考能力的人都能明白,耶和华不可能住在一个帐幕中;相反,祂住在天堂;这个帐幕也不可能被称为一个圣所,除非它表现天堂的形像,以及那里的属天和属灵事物。让每个人都扪心自问,如果不是天堂和天堂的事物在那里以外在形式被代表,耶和华,天地的创造者会住在一个用黄金包裹、用帘子围上的木制小居所吗?
因为以外在形式被代表的事物的确以类似形式出现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出现在那里的灵人面前;但在高层天堂的人却感知被代表的内在事物,这些事物就是属于对主之爱的属天事物和属于对主之信的属灵事物。当摩西和百姓被外在圣洁打动,崇拜帐幕如同耶和华自己的居所时,充满天堂的,正是这种性质的事物。由此明显可知何为一个代表,以及天堂,因而主通过它而与人类同在。
所以当古教会完结时,一个代表性教会在以色列人当中建立,以便通过这些代表,天堂,因而主能与人类结合。如果主不通过天堂与人们结合,他们将不复存在;因为人们正是凭这种结合而拥有自己的生命。然而,这些代表只是服务于结合的外在手段,主以神奇的方式将天堂与这些代表相结合(参看4311节)。但当通过这些手段所实现的结合即将灭亡时,主就降世,打开被代表的内在事物本身,也就是属于对主之爱和信的内在事物。现在实现这种结合的,是这些内在事物。不过,如今实现这种结合的唯一手段仍是圣言,因为圣言是以这种方式写成的:它的每一个部分都有一个对应关系,因而代表并表示存在于诸天堂的神性事物。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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