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9467.“紫色”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这从“紫色”的含义清楚可知,“紫色”是指对良善的属天之爱。这爱之所以由“紫色”来表示,是因为红色表示属天之爱。事实上,基本的颜色有两种,其余的颜色都来自这两种颜色,即:红色和白色。红色表示属于爱的良善,而白色表示属于信的真理。红色之所以表示属于爱的良善,是因为它来自火,而火表示爱之良善;白色之所以表示属于信的真理,是因为它来自光,而光表示信之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943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2776, 319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5400,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红”表示爱之良善(3300节);“白”表示信之真理(3993, 4007, 5319节)。
由此明显可知其余的颜色表示什么;因为它们照着带有红色的程度而表示爱之良善;照着带有白色的程度而表示信之真理。出现在天堂的一切颜色都是在这两个层面上的天堂之光和火焰的修改。因为天堂之光是真光,本身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这光和火焰的修改就是真理和良善,因而聪明和智慧的不同变化。
这一切表明为何帐幕的幔子和帘子,以及亚伦的衣服都要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细麻织成(出埃及记26:1, 31, 36; 27:16; 28:6, 15);也就是说,是为了它们可以代表属于良善的属天事物和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这些事物是下文的主题。
在以西结书,“紫色”也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
你的篷帆是用埃及刺绣的细麻布做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做的。(以西结书27:7)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蓝色、紫色篷”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
在路加福音,“紫色和细麻布”表示类似事物: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财主”在内义表示犹太民族和他们当中的教会,它因取自存在于那里的圣言的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而被称为“财主”;“紫色和细麻布衣服”是指这些认知或知识;“紫衣”表示关良善的认知或知识;“细麻布衣服”表示关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这二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因为它们来自神性。在启示录,“紫色”也具有类似含义:
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启示录17:3, 4)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这样的教会:其中圣言的圣物被用于亵渎的功用或目的,也就是被用来在天上和地上掌权,因而被用于源于地狱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目的。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在记忆,关于内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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