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也就是说,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因此,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或向右,或向左,并且距离或长或短。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249-3624,3636-3643, 3741-3745, 4625)。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3883-3896, 4039-4055[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10030)。在来世,距离是真实的表象,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AC 5605 [原文5604], 9104, 9440, 10146)。
9473.“点灯的油”表存在于相爱和仁爱里面的内在良善。这从“油”和“灯”的含义清楚可知:“油”是指爱之良善(参看886, 4582, 4638节);“灯”是指相爱和仁爱。“灯”是指相爱,这凭的是表示这爱的火焰;“灯”也指仁爱,这凭的是火焰所发的热和光。因为属灵之热就是仁之良善,属灵之光就是信之真理。
此处必须简要说明何谓存在于相爱和仁爱里面的内在良善。任何事物都不是凭自己产生的,都是从先于它自身之物产生。真理和良善也是这种情况。凡有某种其它事物从中产生的事物都是内在,而产生的这某种其它事物则是这内在的外在。所有事物的产生,其情形无一例外,都像原因和结果。没有一个有效的原因,结果就不能产生。有效的原因是结果的内在,而结果则是这原因的外在。其情形还像努力和动作,没有努力,动作就不能产生;因此,努力停止,动作就会停止。所以,动作的内在是努力,或动力。这种情形与心智中的努力,即意愿,和身体中的动作,即行为的情形很相似;因为没有意愿,行为不能产生;意愿停止,行为就停止;因此,行为的内在是意愿。由此明显可知,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里面都必有一个内在,以便它们可以产生,然后持续存在;若没有内在,它们什么也不是。
这种情形与爱之良善的情形是一样的;它若没有内在良善在自己里面,就不是良善。信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仁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而仁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相爱的良善,也就是外在的属天良善。相爱的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也就是纯真的良善;这良善是内在的属天良善。而对主之爱的良善,也就是纯真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系神性的良善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这后一种良善必存在于一切良善里面,以便它可以成为良善;因此,没有任何良善能存在,除非它的内在源于系神性的这良善。除非它的内在来自这个源头,否则它不是良善,而是邪恶;因为这时它来源于此人自己,凡从人发出之物都是邪恶。这是因为人在他所行的一切良善中皆关注他自己,也关注世界,因而不关注主,也不关注天堂。主与天堂即便进入他的思维,对他来说也仅仅是服务他获得个人地位和利益的手段。因此,这些善行就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7, 29)。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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